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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他总说,miss,你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也会笑,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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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我,如荷西于三毛。
炽烈,却温暖;危险,却安稳。
有一句恶俗的台词讲,
一生至少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而我遇见了,十八岁末年,在遥远而陌生的城市里,
匆匆一瞥,再无法移开目光。


1楼2015-11-26 22:4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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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去伦敦之前的某个下午,突发奇想决定延迟大学的录取书,用一年的时间在世界走走。
    不想浪费定好的机票,索性把第一站定在了英国。两个月的时间,想见不同的人,听不同的故事。是旅程,是流浪,是行走。签证在飞机起飞的前一天到达,说走便走。
    生命就是如此奇妙,若非我在第一站选择了这里,若非他没有在茫茫人海里对我说,“hey miss”,我大概穷尽一生也不会知道他是谁。一个不小心,彼此便不会相遇。


    3楼2015-11-26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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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索尔兹伯里的车站情有独钟。
      那个清晨,我穿越过拥挤的人群,一眼便看见了你。
      我唤你的名字,Harry。你转过头来笑了,然后张开了双臂。
      第一个Harry式的拥抱并不完美,我穿着短裙,不能用腿环住你的腰。
      但我喜欢在穿梭的人群中跳到你的身上,用脸蹭你的头发。
      这是你答应我的,throw me in the air and hold me tight.
      那个下午,我们坐火车去沃明斯特,我把头依在你的肩上,你把头靠在我的头上。
      对面看书的女人抬起头打量了几眼,我闭上了眼睛。
      你的呼吸声真浅。
      然后车到站,你拉着我起身,去拿我的行李。第一次讨厌路程这样短。


      5楼2015-11-27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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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带我去的那家古董店。杂乱的相框,茶盏,打字机摆放在狭小的空间,过道一次只能过一个人。我走在你前面,想转身看你,但又得小心地上摆放的稀奇古怪的物品。那有一台巨大的缝纫机,大到没人会愿意把它搬回家。纯黑色,大概是十九世纪的产物,被擦拭地极其干净。只有在这台缝纫机前,我们才能并排站着。我伸出右手想和你的手比较大小,之前你总好奇我的手的尺寸。我们站在那台古老的机器前,两只手合在一起,你有一双钢琴家的手,细长宽厚。而我的,像鸟般只占了你的一部分。
        我并不矮,可167的我站在你身旁像个小孩子。你总微微笑对我说,oh liddle miss,你这样小。我常常要小跑几步才能跟上你的步伐,然后你会停下来向我道歉说你又走快了。我们去的咖啡店里,你站起来和门一样高,总会碰到头,我总会忍不住地笑你。


        6楼2015-11-2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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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一个城市是因为一个人。我喜欢索尔兹伯里是因为你出生在这里,我们相遇在这里。
          这里有大教堂,有石头阵,这里有古老的商店与自由的街头艺人。这里有广场上你吐出的烟圈。
          你不知道我有多厌恶别人抽烟,唯独你。Vapor和传统香烟并不同,吐出的水蒸气吸起来是水果硬糖的味道。你的样子让我想起来我最爱的电影里某个男人的样子,那是我钟爱的一帧。你们的面容像是重合了,同样深陷的眼窝,同样绿色的瞳仁,同样雾气缭绕的嘴唇。


          7楼2015-11-27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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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在沃明斯特的英式酒馆里第一次喝Guinness,涩、浓的黑啤,地道的英产啤酒。我从来对啤酒不感冒,两杯下去走路就会晃。他笑说第一次见人拿啤酒杯是以冬日握马克杯的方式,十指交叉,像杯内的啤酒是灼热温暖的液体。
            英国不允许室内吸烟,他领我到露台上坐下,让我把双腿搭在他的腿上,然后我在凉风中醒酒,他在黑夜里抽雪茄。身后人来人往,嬉笑打闹着的醉人们,大多数都是出来找地方吸烟的。双手撑着下巴,他的脸故意离我很远,不想让我闻到烟的味道。


            9楼2015-11-2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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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酒馆的时候,他牵住微醺的我的手,我穿着他的夹克,他只有一层薄薄的毛衣。晕晕乎乎地抢过他的滑板在街道上跌跌撞撞地滑行。他突然把我拦腰抱起,在黑夜里继续踏上滑板前行。我环住他的脖子,觉得那时候的他像个盖世英雄。他没有踏着七彩祥云,也没有身披金甲圣衣。但我的意中人,当我缩在你的胸口的时候,我似乎身在云端,因为有你,我觉得温暖又安全。
              路过他家,他回去放滑板,出来时抱着他的吉他在深夜为我弹曲子,我那时候真想抱抱他。他的脸庞在黑暗中那样闪亮,那大概是我一生也再难见到的笑容。
              只找到一张他在家里弹琴的照片,只要一拿起他的吉他,他的眼睛都在发光。


              10楼2015-11-27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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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在我的前面,问我,May I take your first kiss?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怕我口腔里的啤酒味很难闻。
                “现在吗?”我抬头看他。
                “大概一分钟以后。”
                我用力甩了甩脑袋,我有点看不清他的样子。我希望我自己能在我初吻的时候清醒些,我后退了几步,跑到路中央。夜晚仍有穿梭的车辆。然后他拉住我的手,俯身吻我
                那是我第一次的唇齿相融。
                原来情人的唇与齿是如此香甜,让我忍不住再近一点,再久一些。路灯照耀着他的脸庞,我偷偷睁开眼看他睫毛的颤抖。我踮起脚尖环住他的脖子,所有的杂音突然间消失,我只能听见我们亲吻的声音。让我想起恋恋笔记本里的场景,可Noah那样爱Ali,你却并不爱我。


                11楼2015-11-27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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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常心”里的台词说,
                  因为你太美好了,我等你等了这么久才能遇见你。
                  我害怕得不得了,生怕自己搞砸了。
                  这是我从始至终的心情,好像把十八年的幸运都用在了一个人的身上,我多怕一个不留神他就溜走了。


                  13楼2015-11-27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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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问我为什么当初会选择与他聊下去,我答说,“大概是因为你叫了我miss。”
                    奇怪的原因,我也说不出所以然。这么平常的称呼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人这样用了,love, darling, young lady, sweetheart....英国人似乎更喜欢给初次见面的女孩子这些亲密的称谓,即使公交车上的司机也会叫,“1.55 pounds, love.” 自我告诉他这个理由之后,直到现在很多时候他仍叫我miss
                    Morning miss.
                    Sweetest dreams miss.


                    15楼2015-11-28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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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11-2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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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遇见他之前一直用的我的英文名字,以前在高中时候每个人都被勒令必须有英文名,因为授课老师都是加拿大人,怕他们不会念中文。于是每个中国孩子都记得了,噢我们的中文名不好念也不好记。
                        直到有一天他问我,miss,你真正的中文名的是什么?
                        我答,Yuechen, pretty hard to pronounce and remember.
                        他皱了皱眉,大概也是被难住了,第一次念得面目全非。他让我重复了一遍,自己又认认真真练习了好几次,发音终于像模像样了。然后他对我说,It's such a beautiful beautiful name. If people can't pronounce it, train them.
                        后来我离开去了其他城市,他发来简讯说,
                        我一直在念你的名字,因为我真的很喜欢。


                        17楼2015-11-2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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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你的故事,对了你是留学生么楼楼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11-2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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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沃明斯特是他住的城市,如果不是他,我甚至不会知道英国有这么一个地方存在。
                            威尔特郡,英格兰。后来我上网google的时候才发觉我们之前爬的那座山是不是就是那个大名鼎鼎声称发现了麦田怪圈和UFO的Cley Hill。可我当初关注的不是山有多出名故事多离奇,只要身边人是他就好。
                            我记得那座山很陡峭,没有修好的路,只有小小一道被人们踩出来的模糊小径。总是他走一段,然后展开他的双臂让我放心扑进他的怀里。我其实很担忧,他基本上是站在崖上,稍一没站稳,我们俩都会齐刷刷坠落山下。可我选择相信他,从山顶上向他奔去,我想刹住脚,但地心引力不允许。我的身子一歪,然后他稳稳地接住了我。
                            那个感觉大概叫安心吧。
                            安心到只要他在身旁,即使身下万丈深渊,也会相信我是安全的。
                            我倚在背后的山上,安静地与他亲吻。不记得时光,不记得云离我有近。有从山下上来的人轻轻的笑声。


                            19楼2015-11-28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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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5-11-2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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