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监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共同”机制,切实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监管工作。
通知称,中储粮各有关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要依据各自职责和分工,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含委托收储库点和租赁社会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对定点环节、启动环节、收购环节、验收环节、储存和出库环节作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