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德格尔如何面对康德的实践哲学?
卡西尔认为,康德通过他的伦理学对“理智模式”实现了一种突破,有限性成了超越的。他问海德格尔:“是否愿意放弃这整个客观性、放弃康德在伦理、理论和在《判断力批判》中所倡导的那种绝对性形式?他是否愿意缩回到有限的生物?或者,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对于他来说,向这个领域的突破在何处?”(14)实际上,卡西尔的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一种主张,即康德的主要问题是自由的可能性问题。对海德格尔来说,“自由是如何可能的问题”是一个无意义的问题,因为在他看来,自由并不是理论把握的一个对象,而毋宁是哲思的一个对象。这一切只能意味着除了在解放的活动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自由,对人来说理解自由的唯一一条也是正确的一条道路就是人的自我解放。海德格尔指出:“自由只是在解放之中并且只能在解放之中。
卡西尔认为,对康德来说,“认识的有限性”学说必须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必须在双重“视点”下来看待这个学说,双重视点是康德在先验哲学的领域中提出的,也是他始终坚持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始终注视着两个不同的目标点,必须十分谨慎地把“感性世界”与“理智世界”、“经验”与“理念”、“现象”与“本体”彼此区分开来。康德关于认识之有限性的特征只有在这双重视点下才获得其充分的意义。在卡西尔看来,先验哲学本身并不涉及创造对象的问题,它并不涉及对象的绝对存在,因而不涉及其存在的绝对根据,也就是说,它涉及关于一般对象的认识方式,就这种方式是先验可能的而言。因此,就知性不要求把握那些绝对的对象,更不用说它从自身创造性地产生这些对象而言,知性是“有限的”;然而,就对诸有条件者的综合中的绝对总体性是属于它要完成的独特而根本的任务来说,知性又是无限的。一是从实践的观点来理解,对康德来说,毫无疑问,一切纯粹理论的认识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并且必然是受时间限制的,但从实践理性的角度来说,在康德那里,这样的限制就会被打破,因为借助于自由理念的无条件性,现在已敢于闯入纯粹“理智”,闯入超感性和超时间的领域。《实践理性批判》表明,自由的理念虽然不包含对超感性的实体的直观,但它确保了对理性存在者的超感性的规定。只有道德法则的无条件性才使我们超越了单纯现象性(感觉的和时间性的)的存在的范围,最终将我们带入一个具有完全不同秩序的中心和焦点。
从康德的实践哲学出发,海德格尔通过此在来追问存在的意义,难免不让人怀疑他只是把有限的人作为言说着、揭示着存在意义的工具。在存在面前,人只有谦卑地聆听它的道说,没有要求张扬自己尊严的权利。因为“本质性的东西并非人,而是存在,即作为绽出之生存的绽出状态之维度的存在。”(19)人是被存在本身“抛”到存在真理之中的,在存在真理的历史中,人是“无家的”。卡西尔认为,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远不是一种对存在真理的表达,只不过是蒙人的罗曼蒂克式的自然主义,人类自由被牺牲在历史性存在的祭坛上。海德格尔“被抛”的此在的个人“命运”淹没和感恩戴德于存在之“天命”中,既不通往实证的和普遍有效的真理,也不通往道德与社会正义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