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院)
根据学院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实际,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所有老生按照学院放假安排执行。2015级新生补放9月3、4、
5三天没有休息的假,补假的三天放在国庆节放假以后,即2015级新生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11日,11日晚上召开班会,清点人数。
2、提醒同学回家、返校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诈骗,记住
返校时间,提前预订车票。离校同学的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请严格控制学生请假。
3、各系(部、院)要利用中秋节、国庆节这两个传统节日,以年级、班级为单位,自行组织以“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知识抢答、中秋赏月,国家改革开放成就回顾等活动,传承祖国优秀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同学沟通,强化团队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10月12日,请各系(部、院)将工作的开展情况(新闻、图片、活动内容等)上报学生处。
4、请各系(部、院)于9月30日下午17:00前,将国庆节未离校的学生人数报学生处,名单存各系(部、院)。
5、2015级新生才艺大赛定于9月29日晚19:00。各系新生入选名单于9月23日通知各系(部、院),望认真组织。
6、新生体检安排在国庆节以后的第三周、第四周;体检项目与去年相同,费用50元/人。请各班主任负责收费,集中交年级辅导员统一支付给医院。
7、新生城镇医疗保险360元/三年、人,安排在国庆节以后,请各班主任负责收费,于10月15日以前交年级辅导员,集中统一支付给东兴区医保局并办理社保卡。请做好宣传工作。对不参保的同学,必须写一份放弃购买保险的声明,名单交学生处,声明由各系(部、院)存档。
8、10月,是全院学生文明寝室创建和行为规范教育月,请各系(部、院)结合实际,做好有特色、创新、效果好的策划。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