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5月13日向绍兴市物价局邮箱实名举报了供销超市城东总店价格标签违法行为,至今已经4个多月了,可是绍兴市物价局竟然违反信访条例,这么长时间了不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没有回复我信访结果,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问绍兴市物价局你们做到了吗?前几天我又电话举报超市价格标签违法行为要求绍兴市物价局现场出车我亲自带他们去查现场,可是绍兴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竟然说不符合规定,不能出车查现场,真是奇谈怪论天下哪有接到违法行为举报不查处的行政部门,只是你们怕当场查到了违法行为不能徇私枉法了,所以不愿现场出车查处违法行为。我们绍兴竟然有这样的行政执法部门,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