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既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又要慎重稳妥,防止简单粗糙。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形成明确政策意见,并注意统筹协调,避免政出多门、政策偏颇、宽严皆误。要立足教育提高,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只要主动讲清问题,深刻认识,认真纠正,有的可不予追究,有的可免予处分。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查摆收“红包”,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