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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张嘉佳的,林清玄的,张爱玲的白岩松的等各种一些作家的短篇作品。


1楼2014-07-07 13:52回复
    我是阿葵
    此为转贴
    微博求粉@liyuxuannnnnn


    2楼2014-07-0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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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玄:路上的情书
      我捡过一封诀别的情书。
      情书上有这样看来普通的句子:“当初是我选择了你,心里明知与你不会长久,还是执著的选择了你。”
      “这些日子以来,谢谢你陪我走过这一段路。”
      “你是一个很好的人,你一定会认识比我好上千倍的女孩。”
      “由衷地希望在没有我的日子,你依然过得好。”
      会捡到这封情书是很偶然的。有一天我在路上散步,刮起一阵强风,一个印刷十分精美的信封落在我的眼前,信封没有署名,也没有缄封,我就打开来看。
      是一封很长的诀别信,看来是十七岁的少女写给十八岁的男朋友的信,显然她是要离开他了,于是找了许许多多藉口。
      奇怪的是,这封信收信和发信的人都没有名字,写信的少女叫作“March’,她的男朋友叫作“Decenber”,是三月写给十二月的信呢!可以想见十二月收到这封信,脸如寒冬的样子。三月的信写得这么苦,心情也不像阳春的季节。
      可是,这么重要的信为什么会掉在路上呢?
      它有几个时间的可能,一是少女写好信不小心遗落的,二是她随手丢弃,三是男朋友收到后,非常生气,回家的路上就顺手扔了。
      不管如何,这封没有地址与署名的诀别信,一定是亲手递交的,可见这个少女非常有诚意,又写诀别信、又亲手交托。不像我们年轻时的感情事件,对方离开时的理由到如今都还是谜一样。
      三月在信里说:“在你十八岁生日时,无论我在不在你身旁,一定会送你一枚银戒指,传说在十八岁生日时收到银戒指,此后将会一路顺畅平安。如今,这段甜蜜的过去就要放弃,明知你是真心爱我,December,回头再看一眼,再看一眼就好,珍重!再见!”
      这结尾写得真不错,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读着路上偶然捡到的情书,想到少年时代我们的情感都是如此纠缠的,因为不能了解一切都只是偶然。
      银戒指何必等到分手之后再送,今天送不是很好吗?明天的事,谁知道呢?
      不知道后来三月找到四月,十二月找到一月没有?
      那信纸也选得很好,是一个背着行李站在铁轨交叉点的少女,不知道走哪一条路好。
      “不管怎么走,都会有路。”我把诀别的情书收好,想起这句话。


      6楼2014-07-0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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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是一座疯人院》胡晴舫
        世界上没有伟大的办公室文学。
        大部分的作家不是拒绝上班,厌恶上班,就是压根儿瞧不起上班这件事隋。他们可以同情堕落的妓女,与滥嗑药品的醉鬼共鸣,对失去理想性格的政客感到好奇;即便过着优渥的布尔乔亚的生活,他们还是能写出歌颂广大农民工人的美丽诗篇。唯有遇上了灰色单调的现代力公室,看见一大群中午时间从各个大楼涌出来进食的制服乌鸦,听见那些人谈论房屋贷款和休假规划的对话,他们的想象力只能一片空白。
        如果作家上了班,他很可能会写不出东西来,这是普遍的说法。因为生活的机械化,周围缺乏富有智力的谈话,作家的创造力将为了赶上进度、完成工作而衰竭,而贫乏,而枯朽。就算有—些异质天赋的作家挣脱了这套陈腔滥调,证明—个人可以—边上班—边写作,他写出来的东西不是关于一个人如何早上起床发现自己蜕变成一条巨虫的故事,就是充满激情地抨击官僚制度的腐化与人性的险恶。
        谁说上班会让一个灵魂变得“正常”。上班,只会让人不正常。太不正常。可是因为这个世界大部分的人都被迫如此朝九晚五地上班,不正常的人占据了大多数的人口,不正常于是变成了正常,而,少数的正常只能被当作不正常。
        有时候,我看着那些艺术家朋友,他们为自己飘忽不定的生活形态、捉摸不定的性格举止而哀叹,他们以为自己的灵魂畸零而残破,因而在这个世界无法舒服地生存。他们坐在咖啡馆里,抽烟,喝烈酒,嚼着小菜,大声宣传自己终身难以正常。我真想建议他们到我的办公室走一趟。
        不用去咖啡馆,我坐在我的办公室里,环顾,我看见的净是不正常的灵魂。譬如,—个所谓的正常人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大老板出现在办公室时,平常苍白削瘦的社长竟然可以用微笑把脸蛋撑圆;为什么行政助理总是要为了一两只回形针不待在她预期的位置,就能在大庭广众之前歇斯底里地哭泣;为什么会有同事宁可你的工作成果失败,也不愿你为公司带来利润,只因为他不希望你比他表现好,即使你们两个部门丝毫没有关联;你的上司看见你的弱点,他的直接反应并不是与你面对面检讨,而是去跟你的下属抱怨你如何难以管教;如果你是—个所谓的正常人,你就更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们的市场推广经理一定坚持要在办公室穿拖鞋,喝枸杞药茶,而我们的公关经理必须将他的办公室布置成一个小佛堂,摆满各式神像,还不准别人进他办公室时随手乱动那些小雕像的方位。我们的创意指导不说黄色笑话时,便觉得天空是黑色的,全世界都对他不友善。
        这些人的不正常就在于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不正常。他们之所以不正常,因为他们太努力要正常。不像我的艺术家朋友,一开始就放弃去符合某种规范,他们是无人草原生自由奔驰的野地动物,勇敢,强壮,迷人。身心健康得不得了。他们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他们自信地认为,这个世界不能没有他们,只因为他们是他们自己。
        我的同事不是。因为长期工作,他们身体衰弱,精神不易集中;由于压力,他们经年惊惶失措,极度缺乏安全感。随便一句话,一个反应,一件事,如果不是从他们期待的人口中说出、或按照他们希望的方式发生,就能叫他们精神崩溃,愤怒失控,完全不能自己地难受好几天。他们从来不确定自己存在的必要性。他们的生命可以实实在在用金钱计算出来:一天两百元,一个月三万块,一年八十万。没有浪漫遐想。没有。他们可怜兮兮地觉悟,世界,不是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玩乐的场所。他们就是让“母体”运转的电池。从一出生,“母体”便灌输他们所谓“幸福”的幻象,所以他们会心甘情愿地贡献出自己碳水化合物的身躯,任其吸干用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秒。
        不,作家不会描写这类故事。因为整件事简直残酷得有点愚蠢。我观看我的总经理像一只志得意满的蝴蝶在办公室盘旋,来回舞动,同事们带着固定到有点呆滞的笑容跟在他身后,我不由得想,这已经是最伟大的文学主题了。就算萨德公爵有再多的疯狂才华,他在疯人院导的戏也不能比这个更好。
        因为,办公室是一座浑然天成的疯人院。我们每一个在里面工作的人都是疯子。
        我喜欢这篇~


        7楼2014-07-0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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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人无少年》蒋方舟
          五年前的冬天,我坐火车来北京,在清华最老的建筑“清华学堂”里接受自主招生的面试。面试从早上持续到中午。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正午仍冷,呼出的白气依稀可见,我却从内往外冒着燥热之气,燥热是因为觉得自己面试得并不好。
          高三的我,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洗脑成了一个贫乏而绝望的考试机器,少年成名的骄傲已经全部消失褪去,我残存的全部的内心世界,就是放在课桌左上角不锈钢杯子上贴的励志话语——“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我往校门外走,每走一步心就往下顿一顿、沉一沉,心想:要是考不上大学怎么办?来不了北京怎么办?完全丧失了写作和思维能力怎么办?校园很大,路长得没有头。
          半年之后,我收到录取通知书,在小城市的大酒店摆了酒席,和几十桌我不熟识、以后也许不会再见的人碰杯,听了很多“光宗耀祖”、“前途无量”之类的话。
          不久之后,我收到《新周刊》杂志从广州寄来的聘书,聘我为特约记者,之后又成为主笔。我一到茫茫的北京,就有了个投奔的去处。
          这一次,我踌躇满志又稳稳当当的。我爸说:“有几个年轻人能有你这样的机遇,要珍惜。”
          整理自己来北京的几年,整理自己的光阴和作为,才觉得惶恐:不仅没有显示出任何“前途无量”的征兆来,应付琐碎人事的时间多,耐得住寂寞的时间少,甚至愧对“珍惜”两个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大家谈论的内容不再是当下,而更多的是拼凑各种道听途说的消息,传递对风雨欲来的预测与恐惧;于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也开始用宏大的词汇说话,而不再只关心文学及与之相关的;俗世的乐趣,不再是常态,而是暂时逃避的去处。
          而现在,写作对我来说越来越困难了。
          自己的文章还是以批判为主。批判的对象,则是微博上那个水深火热的社会,新闻里耸人听闻的中国,口口相传的那个恐怖的怪兽。缺乏社会和生活经验,让我只能去想象自己的敌人。
          作为批判者的写作者,我陷入了鲁迅那种尴尬的英勇的姿势之中,一方面肩住了黑暗的闸门,另一方面,攻击的对象却缥缈虚妄,自己陷入鬼打墙一样的“无物之阵”。
          而我越来越清楚地知道,真相是复杂而多面的。因此,当我写下“中国”、“社会”、“时代”、“人民”之类的词时,变得越来越心虚。
          我暂时放弃了对中国的总结,而去观察个体,见微知著。我们每往前活一天,就进一步被遗留在“历史”的坟茔里,总有一日,都成标本。做标本的制作者也是很有意思的,虽然这没有浮夸的语言和意识形态的争论来得吸引人,可不讨巧的笨功夫,也得有人来下。
          我和一个同级的建筑系同学聊天——我们高中时候就认识,那时候交流人生理想、江山社稷什么的,也会彼此感动和自我感动,他们理科生把这叫做“有人文情怀”。
          前两天再和他聊天,被他一句话触动,他说:“这几年,我觉得世界上要改变的事情越来越多,可我越来越明白,自己能改变的只是一小件。”
          他能做的,就是造好心目中的好房子,而不是花里胡哨投机取巧,或是和大部分同学一样考入体制内的设计院。
          匈牙利作家乔治?康拉德把这叫做“反政治的政治”:精英阶层为自己的权利和与之相伴的些许自由而奋斗,抛弃简鄙的宣传语言,尊重现在,而不是恐惧或梦想明天。
          我听到同学这样说,脑海中浮现出贾岛的句子:“旧国别多日,故人无少年。”实际上,我从未离开过故国,只是因为自己在长大,坐标在变化,坐标中的中国,也就随之变化着。中国人擅长相忘,我和中国倒是一路相望,不曾相忘。
          2012年11月
          写于北京


          9楼2014-07-0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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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自序 柴静
              十年前,当陈虻问我如果做新闻关心什么时,我说关心新闻中的人------这一句话,把我推到今天。
              话很普通,只是一句常识,做起这份工作才发觉它何等不易,“人”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被概念化,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被模式化,这些思维,就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已也熟视无睹。
              要想“看见”,就要从蒙昧中睁开眼来。
              这才是最困难的地方,因为蒙昧就是我自身,像石头一样成了心里的坝。
              这本书中,我没有刻意选择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的雄心,在大量的新闻报道里,我只选择了留给我强烈生命印象的人,因为工作原因,我恰好与这些人相遇。他们是流淌的,从我心腹深处的石坝上漫溢出来,坚硬的成见和模式被一遍遍冲刷,摇摇欲坠,土崩瓦解。这种摇晃是危险的,但思想的本质就是不安。
              我试着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一个国家由人构成,一个人也由无数他人构成,你想如何报道一个国家,就要如何报道自已。
              陈虻去世之后,我开始写这本书,但这本书并非为了追悼亡者------那不是他想要的。他说过,死亡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无意识,那才相当于死。他所期望的,是我能继续他曾做过的事-------就象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
              十年已至,如他所说,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
            勿忘初心,要记住自己为什么出发~


            12楼2014-07-0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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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与爱的血色奔流》周殿富
               深山老林中总有许多美丽、神奇、动人的传说,尤其是关于老虎、灰熊、野狼这一类猛兽的故事,在老猎人的口中讲起来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甚至在不知不觉中还要披上一层朦朦胧胧带有迷信色彩的面纱。然而让我最感动的却是在残酷的"丛林法则"下艰难生存着的、以逃跑与退却为生存之道的孱弱族群,用群体精神与生命的代价演绎出来的血色壮美与惨烈。
               夏天的河谷阳光灿烂,溪水清澈地流泻在山中,两岸青草欣欣,为鸟类和各类食草动物提供了繁衍生息的绿色家园。一个纯粹由血缘关系组成的羚羊群安祥地在这里吃草,血气方刚的青年羚则总是免不了蹦蹦跳跳,不时地在草地上像闪电一样高高地跃起,远远地弹出。它们哪里知道周围已布满了凶险的杀机。
               也是一个由血缘关系组成的狼群,伏着身子,从草丛中蹑手蹑脚地从三面包抄过来。每一头狼的目光都是那样的凶狠,而微张的阔大嘴巴和牙齿,则在狰狞中透出一种贪婪。不过,这种贪婪只是为饥饿与食欲而生,绝无人类聚敛财物贪得无厌的意识,因而尽管令人生畏,也并不显出十分的可恶与卑陋。
               羚群终于惊恐地发现了潜伏的危机,迅速突奔在一起,在头羚的带领下开始逃命。狼群也无须再隐蔽,在光天化日之下开始了光明正大的大追捕。河谷间顿时失去了往日的宁静,变成了一片只有追逐与逃跑,而无抵抗与厮杀的战场。鸟儿高高地飞起,松鼠爬上了枝头,青蛙也敏捷地跃入水中,连喧嚣的草虫鸣叫也戛然而止。
               羚群被狡猾的追捕者有计划地逼上了山路。这羚羊虽然体态较小,但却因此轻盈,四肢的弹跳力极强,一跃足有十余米。它们不是在跑,而是一种持续性的不断腾跃,速度连被称之为"草原杀手"的猎豹都望尘莫及。但羚羊缺少的是体力优势,追捕的猛兽只有恰到好处的利用这一点,才能获得成功。狼群的狡猾就于它们已事先计划好,一定要把羚群逼上山。一上山,羚羊便失去了它们在平原上腾跃的优势,而体能又是它们的劣势,所以,狼群并不急于捕杀。以往的失败也告诉了它们这是不可能的。因而从三个方面紧紧围住,只留下了上山的逃路。
               山路越来越陡。不大不小的羚羊家族的速度明显的放慢。狼群渐渐地逼近。还没有成年的青年羚渐显体力不支,可是那些父辈雄羚却来亲自断后,母辈雌羚在前面领跑,雄羚们用头部、用尖锐的角顶撞着那些落在后面的青年羚,青年羚的尾部、臀部都被顶出了血。可是雄羚们绝不允许有落伍被弃者,它们知道,等待落伍者只有死亡。
               漫长的追捕,令整个羚群几乎耗尽了体能。狼群越来越近,听得见头狼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声长嗥,仿佛向狼群下达了最后的攻击令。断后的雄羚不约而同地停下,调转头来,在不很宽阔的山路上站成了一排,低下头,把一双双如刃如锥的角向前推出,就像一排刀阵,对着面前的狼群。凶悍残忍的狼群竟也为之骇然。在它们追捕的生涯中,从没有遇到过敢于抵抗的羚羊,连那头黑色的头狼也不敢再贸然前进。只是停在不远处走来走去,用那双闪射着的凶焰的眼睛,在这雄羚摆弄的"刀阵"前逡巡着、窥视着、怀疑着,像是要看破什么把戏。
               一个至孱至弱至小、从生下来就开始练习逃跑和退却本领的族群,一旦舍命相拼,竟然让嗜血成性的凶杀者也望而却步,虽然它们不可能胜利。但正是这些雄羚的驻足抵抗不仅为它们的家族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就连它们自己的体力也得到了充分的恢复。在已听不到家族远去的蹄声时,这几只雄羚不失时机地迅速回身拼命逃去,一眨眼的工夫,已把狼群重又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追上了它们的族群。
               都说是天无绝人之路,但上天并不垂悯于这群弱小的兽类。这个族群被逼上的真是一条绝路。横在前面的是一道山涧,深不见底,从下面飘上来的只是一股股森然的寒气。脚下是一片悬崖,左右两面都是令人胆寒的峭壁,后面是狼群在即。出路只有对面那片崖顶。虽然明显的低落,但平坦可攀,两岸之间的距离也不算宽阔,但羚羊们知道那跨度已远超出了它们一跃的能力。
               羚群又听见了后面飘来一声令人不寒而栗的狼嗥,且是那样的迫近。羚群中涌起一阵焦躁不安的骚动,还有仿佛在互相交流着什么的呦呦低鸣。整个羚群开始从崖边向后撤离,于是令这个世界都会为之震惊和伤悲的一幕发生了——羚群集体跳涧。
               父母羚在前,青年羚在后,那速度,那步伐的和谐像是被狂风卷动的一片橙黄色的云团从崖边腾起,直向对面的崖顶飞去。天上,一片黑色的云朵飘过,遮住了太阳的眼睛,涧底则飘起一片青云,在这两岸之间弥漫。令人赞叹的是,这不是自杀,而是为了生存的最后一搏。可惜的是,在离对面的崖畔只有几米的地方,所有的父母羚都过早地落到了青年羚的身下,而几乎同时落下的青年羚的足蹄都踏着它们父母的脊背又开始了第二次腾跃,就像一支支血色的弧箭射向对岸。
               父母羚无一幸免的葬身于茫茫云翳下的涧底,而青年羚则几乎无缺无损地飞落在对面的崖顶。此刻,天地无声,青山无声,涧谷无声,群狼无声,幸存的青年羚群也无声,但惟有它们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
               良久,此岸的崖际上,那头黑色的头狼率先引发了一片嗥叫,向着浩浩青天;彼岸的崖际上,所有的青年羚站成一排,发出长久不息的哀鸣,向着深深的涧底。
               涧底,一片无尽的血色奔流不息;山头,阵阵不息的松涛呜咽着悲风。这父母羚生命与至爱的旗帜就像那涧底的血色水,就像那吹动松涛的长青风,永在这涧底、山间飞动。
              (摘自《生命美学的诉说》周殿富著)


              14楼2014-07-0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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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老之将至》罗素
                  虽然有这样一个标题,这篇文章真正要谈的却是怎样才能不老。在我这个年纪,这实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的第一个忠告是,要仔细选择你的祖先。尽管我的双亲皆属早逝,但是考虑到我的其他祖先,我的选择还是很不错的。是的,我的外祖父六十七岁时去世,正值盛年,可是另外三位祖父辈的亲人都活到八十岁以上。至于稍远些的亲戚,我只发现一位没能长寿的,他死于一种现已罕见的病症:被杀头。我的一位曾祖母是吉本的朋友,她活到九十二岁高龄,一直到死,她始终是让子孙们全都感到敬畏的人。我的外祖母,一辈子生了十个孩子,活了九个,还有一个早年夭折,此外还有过多次流产。可是守寡以后,她马上就致力于妇女的高等教育事业。她是格顿学院的创办人之一,力图使妇女进入医疗行业。她总好讲起她在意大利遇到过的一位面容悲哀的老年绅士。她询问他忧郁的缘故,他说他刚刚同两个孙儿女分手。“天哪!”她叫道,“我有七十二个孙儿孙女,如果我每次分手就要悲伤不已,那我早就没法活了!”“奇怪的母亲。”他回答说。但是,作为她的七十二个孙儿孙女的一员,我却要说我更喜欢她的见地。上了八十岁,她开始感到有些难以入睡,她便经常在午夜时分至凌晨三时这段时间里阅读科普方面的书籍。我想她根本就没有功夫去留意她在衰老。我认为,这就是保持年轻的最佳方法。如果你的兴趣和活动既广泛又浓烈,而且你又能从中感到自己仍然精力旺盛,那么你就不必去考虑你已经活了多少年这种纯粹的统计学情况,更不必去考虑你那也许不很长久的未来。
                  至于健康,由于我这一生几乎从未患过病,也就没有什么有益的忠告。我吃喝均随心所欲,醒不了的时候就睡觉。我做事情从不以它是否有益健康为依据,尽管实际上我喜欢做的事情通常都是有益健康的。
                  从心理角度讲,老年需防止两种危险。一是过分沉湎于往事。人不能生活在回忆当中,不能生活在对美好往昔的怀念或对去世的友人的哀念之中。一个人应当把心思放在未来,放到需要自己去做点什么的事情上。要做到这一点并非轻而易举,往事的影响总是在不断增加。人们总好认为自己过去的情感要比现在强烈得多,头脑也比现在敏锐。假如真的如此,就该忘掉它;而如果可以忘掉它,那你自以为是的情况就可能并不是真的。
                  另一件应当避免的事是依恋年轻人,期望从他们的勃勃生气中获取力量。子女们长大成人以后,都想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如果你还想象她们年幼时那样关心他们,你就会成为他们的包袱,除非她们是异常迟钝的人。我不是说不应该关心子女,而是说这种关心应该是含蓄的,假如可能的话,还应是宽厚的,而不应该过分地感情用事。动物的幼子一旦自立,大动物就不再关心它们了。人类则因其幼年时期较长而难于做到这一点。
                  我认为,对于那些具有强烈的爱好,其活动又都恰当适宜、并且不受个人情感影响的人们,成功地度过老年决非难事。只有在这个范围里,长寿才真正有益;只有在这个范围里,源于经验的智慧才能得到运用而不令人感到压抑。告诫已经成人的孩子别犯错误是没有用处的,因为一来他们不会相信你,二来错误原本就是教育所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但是,如果你是那种受个人情感支配的人,你就会感到,不把心思都放在子女和孙儿女身上,你就会觉得生活很空虚。假如事实确是如此,那么你必须明白,虽然你还能为他们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比如支援他们一笔钱或者为他们编织毛线外套的时候,决不要期望他们会因为你的陪伴而感到快乐。
                  有些老人因害怕死亡而苦恼。年轻人害怕死亡是可以理解的。有些年轻人担心他们会在战斗中丧身。一想到会失去生活能够给予他们的种种美好事务,他们就感到痛苦。这种担心并不是无缘无故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对于一位经历了人世的悲欢、履行了个人职责的老人,害怕死亡就有些可怜且可耻了。克服这种恐惧的最好办法是——至少我是这样看的——逐渐扩大你的兴趣范围并使其不受个人情感的影响,直至包围自我的围墙一点一点地离开你,而你的生活则越来越融合于大家的生活之中。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应该象河水一样——开始是细小的,被限制在狭窄的两岸之间,然后热烈地冲过巨石,滑下瀑布。渐渐地,河道变宽了,河岸扩展了,河水流得更平稳了。最后,河水流入了海洋,不再有明显的间断和停顿,而后便毫无痛苦地摆脱了自身的存在。能够这样理解自己一生的老人,将不会因害怕死亡而痛苦,因为他所珍爱的一切都将继续存在下去。而且,如果随着精力的衰退,疲倦之感日渐增加,长眠并非是不受欢迎的念头。我渴望死于尚能劳作之时,同时知道他人将继续我所未竟的事业,我大可因为已经尽了自己之所能而感到安慰。


                15楼2014-07-0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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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流浪,不必去远方》王臣
                  人一辈子,总会走过一些地方,爱过一些人。并最终落地生根,与一个爱或不爱的人,抑或独自一个人,过完下半生。你大概是不想这样的。所以,有一天,你突然告诉我,你要走。你说,你只是想停下来,去远方,看看这个世界有多精彩。
                  那一年,你为了旅行,放弃了所有生活之负重,包括我。而今时今日,我却是为了昔年的你,放弃眼下诸多的羁绊,去兑现曾经未能赴约的旅行。我知道,感情的事,没有谁对谁错,奈何唯有缘始缘终。最后成空。
                  今次,我写下这些文章,是纪念。
                  纪念那几年的美好时光,纪念那几年的温柔和心酸,也纪念那几年我们为了私心向彼此说过的谎。事到如今,你已距我很远,我亦已背井离乡。大家都不再需要为了彼此替往事承担。可以做的,也就是在某个悠闲的下午,喝一杯咖啡,望着窗外日光,漫不经心地回想。
                  那时我们有梦,
                  关于文学,
                  关于爱情,
                  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北岛的这几句话说得真是好。现在,你大概正背着行囊穿梭在异国街巷,累时坐在街角的露天咖啡馆,抱着你的吉他弹唱。而我呢,也会时不时出门走走,去去远方,倦了,便在某家茶馆坐下,饮一杯茶,写写文章。
                  时日久了,走过的地方多了,仿佛“为了你”的初衷也淡了。再念及曾经、昔年、从前的时候,也不似从前一般哀痛如死了。开始眷恋的,也日渐纯粹稀薄了。不过,就是路上所遇的一朵赤色野花,天空可见的一团絮状白云,旅馆窗外的一束蟹爪菊,以及酒吧里伴着电音或民谣的一打酒。
                  后来,有人告诉我,爱情原本只应当是部分的生活,一如谋生工作,一如吃饭、喝水、走路、运动。它不应该是生之梦想。梦想这个词语太重了,需要更深阔的含蕴。理应当作梦想的,不该是肌肤爱情,但可以是行路万里,寻找真谛。
                  没有爱情,可以。
                  没有梦想,不可以。
                  今时今日,生活静好安稳。租了一间大房子,养了几条狗,救过几只猫,平日里写写文章拍拍照。无所事事的时候,背起包,去别处瞎看乱跑。假装自己在流浪,总比假装自己与快乐绝缘的好。每一年都会出去旅行,遥远的异国,毗邻的村落。路过的风景,比路过的爱情,要美上许多。
                  去年盛夏,我去了厦门。在厦门度过了一段并不漫长的时光,却仿佛已在那里生活了好几年。去的时候,只一个出去走走的念头。离开的时候,割断根基一般的难舍。凤凰花开的盛夏,我一个人在厦门街头,穿着人字拖,背着相机,走走停停,自在逍遥。
                  桎梏人生的永远不是外人、外物,仿佛永远都只是自己贮备在人生仓库里用不完的借口。只是,生之时年实在有限,不给自己一个远行的理由,依着岁序终老,内心寂寥,不能安好。该做的是,放下执念,出门旅行,呼吸新鲜的空气,看看精彩的天和地。
                  “温暖的阳光好亮,照着公园一朵朵鲜花。大树的身体好壮,小鸟们都抢着晒太阳。我和春天商量去旅行,把夏天的热情一起带去,凉凉微风,轻轻吹起。我和秋天骑单车旅行,把冬天的假期一起带去,大声唱歌,大口呼吸。
                  蓝天的白云好白,衬着彩虹一条条灿烂。少女的洋装随风摆,男孩打赤脚散步在教堂前的喷水池,谈恋爱。我和春天商量去旅行,把夏天的热情一起带去,凉凉微风,轻轻吹起。我和秋天骑单车旅行,把冬天的假期一起带去,大声唱歌,大口呼吸。
                  其实我,好想好想,
                  我好想和你一起去旅行。”
                  昨日,朋友传来一首自己翻唱的魏如萱的《一起去旅行》。真是动听。最好的时光,始终在路上。没有爱情也要旅行,哪怕是流浪也没有关系。别人有的爱情,不过是我们的曾经。这是亲爱的你,昔日告诉我的道理。
                  带着春夏秋冬去旅行,一个人也不要紧。


                  16楼2014-07-0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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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岁感言》杨绛
                    我今年一百岁,已经走到了人生的边缘,我无法确知自己还能走多远,寿命是不由自主的,但我很清楚我快“回家”了。
                    我得洗净这一百年沾染的污秽回家。我没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感,只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过平静的生活。细想至此,我心静如水,我该平和地迎接每一天,准备回家。
                    在这物欲横流的人世间,人生一世实在是够苦。你存心做一个与世无争的老实人吧,人家就利用你欺侮你。你稍有才德品貌,人家就嫉妒你排挤你。你大度退让,人家就侵犯你损害你。你要不与人争,就得与世无求,同时还要维持实力准备斗争。你要和别人和平共处,就先得和他们周旋,还得准备随时吃亏。
                    少年贪玩,青年迷恋爱情,壮年汲汲于成名成家,暮年自安于自欺欺人。
                    人寿几何,顽铁能炼成的精金,能有多少?但不同程度的锻炼,必有不同程度的成绩;不同程度的纵欲放肆,必积下不同程度的顽劣。
                    上苍不会让所有幸福集中到某个人身上,得到爱情未必拥有金钱;拥有金钱未必得到快乐;得到快乐未必拥有健康;拥有健康未必一切都会如愿以偿。
                    保持知足常乐的心态才是淬炼心智,净化心灵的最佳途径。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胜利,这便是人生哲学。
                    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
                    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19楼2014-07-0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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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愈喧闹,我内心愈安静》周国平
                      我发现,世界越来越喧闹,而我的日子越来越安静了。我喜欢过安静的日子。
                      当然,安静不是静止,不是封闭,如井中的死水。我刚离开学校时,被分配到一个边远山区,生活平静而又单调。
                      后来,时代突然改变,人们的日子如同解冻的江河,又在阳光下的大地上纵横交错了。我也像是一条积压了太多能量的河,生命的浪潮在我的河床里奔腾起伏,把我的成年岁月变成了一道动荡不宁的急流。而现在,我又重归于平静了。不过,这是跌荡之后的平静。在经历了许多冲撞和曲折之后,我的生命之河仿佛终于来到一处开阔的谷地,汇蓄成一片浩渺的湖泊。我曾经流连于阿尔斯山麓的湖畔,看雪山、白云和森林的倒影伸展在蔚蓝的神秘之中。我知道,湖中的水仍在流转,是湖的深邃才使得湖面寂静如镜。
                      我的日子真是很安静。每天,我在家里读书和写作,外面各种热闹的圈子和聚会都和我无关。我和妻子女儿一起品尝着普通的人间亲情,外面各种寻欢作乐的场所和玩意也都和我无关。我对这样的日子很满意,因为我的心境也是安静的。
                      也许,每一个人在生命中的某个阶段是需要某种热闹的。那时候,饱涨的生命力需要向外奔突,去为自己寻找一条河道,确定一个流向。但是,一个人不能永远停留在这个阶段。托尔斯泰如此自述:“随着岁月增长,我的生命越来越精神化了。”人们或许会把这解释为衰老的征兆,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即使在老年时,托尔斯泰也比所有的同龄人,甚至比许多年轻人更充满生命力。毋宁说,惟有强大的生命力才能逐步朝精神化的方向发展。
                      现在我觉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泰戈尔曾说:“外在世界的运动无穷无尽,证明了其中没有我们可以达到的目标,目标只能在别处,即在精神内在世界里。在那里,我们最为深切地渴望的乃在成就之上的安宁。在那里,我们遇见我们的上帝。”他接着说明:“上帝就是灵魂里永远在休息的情爱。”他所说的情爱应是广义的,指创造的成就,精神的富有,博大的爱心,而这一切都超越于俗世的争斗,处在永久和平之中。这种境界,正是丰富的安静之极致。
                      我并不完全排斥热闹,热闹也可以是有内容的。但是,热闹总归是外部活动的特征。而任何外部活动倘若没有一种精神追求主其动力,没有一种精神价值为其目标,那么,不管表面上多么轰轰烈烈,有声有色,本质上必定是贫乏和空虚的。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


                      20楼2014-07-0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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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咬舌自尽的狗》林清玄
                        有一次,带家里的狗看医生,坐上一辆计程车。
                        由于狗咳嗽得很厉害,吸引了司机的注意,反身问我:“狗感冒了吗?”
                        “是呀!从昨晚就咳个不停。”我说。
                        司机突然长叹一声:“唉!咳得和人一模一样呀!”
                        话匣子一打开,司机说了一个养狗的痛苦经验:很多年前,他养了一条大狼狗,长得太大了,食量非常惊人,加上吠声奇大,吵得人不能安宁,有一天觉得负担太重,不想养了。
                        他把狼狗放在布袋里,载出去放生,为了怕它跑回家,特地开车开了一百多公里,放到中部的深山。
                        放了狗,他加速逃回家,狼狗在后面追了几公里就消失了。
                        经过一个星期,一天半夜听到有人用力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那只大狼狗回来了,形容枯槁,极为狼狈,显然是经过长时间的奔跑和寻找。
                        计程车司机虽然十分讶异,但是他二话不说,又从家里拿出布袋,把狼狗装入布袋,再次带去放生,这一次,他从北宜公路狂奔到宜兰,一路听到狼狗低声号哭的声音。
                        到宜兰山区,把布袋打开,发现满布袋都是血,血,还继续从狼狗的嘴角流溢出来。他把狗嘴拉开,发现狼狗的舌头断成两截。
                        原来,狼狗咬舌自尽了。
                        司机说完这个故事,车里陷入极深的静默,我从照后镜里看到司机那通红的眼睛。
                        经过一会儿,他才说:“我每次看到别人的狗,都会想到我那一只咬舌自尽的狗,这件事会使我痛苦一辈子,我真不是人呀!我比一只狗还不如呀!”
                        听着司机的故事,我眼前浮现那只狼狗在原野、在高山、在城镇、在荒郊奔驰的景象,它为了回家寻找主人,奔跑百里,不知经历过多么大的痛苦,好不容易回到家门,主人不但不开门,连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立刻被送去抛弃,对一只有志气有感情的狗是多么大的打击呀!
                        与其再度被无情无义的人抛弃,不如自求解脱。
                        司机说,他把狼狗厚葬,时常去烧香祭拜,也难以消除内心的愧悔,所以他发愿,要常对养狗的人讲这个故事,劝大家要爱家中的狗,希望这可以消去他的一些罪业。
                        唉!在人世间有情有义的人受到无情的背弃不也是这样吗?


                        22楼2014-07-0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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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职实爱》星竹
                          【一】
                          一位原本家境就很贫寒的女大学生,从遥远的乡下来到北京上学还不到10天,家中就传来噩耗,父母姐妹在制作花炮的过程中,竟然在一声爆响里全被炸死了。家中房倒屋塌,不剩片瓦。从此女大学生举目无亲,再也没有一分钱的来源。
                          她含着眼泪向学校提出退学。看来这是惟一的办法。
                          老师问她以后打算怎么办,她说家中有一亩一分地的水田,还有一头老牛。19岁的她面临着另一种生活,回家种地,做一名乡野农妇。
                          老师听罢同样哭了,同学们也在迅速地为这名还来不及熟悉的同学赞助车费。可转天老师告诉她,说我爱人在学报工作,编辑部正需要一人看稿,一月350元。其它的我们再想办法。
                          她没有想到人逢绝路,又生出这样一线希望。她点点头,再次流出了泪水。
                          【二】
                          于是,她入学10天便成了一名学报的编辑。当然是业余。学校8000人,学生6500。学报10天一张,稿子不多。她常没的看。但工资照发,月月350块。报社5个人,老张、老王、小李……人人都对她很好。
                          她因课紧不能天天都去报社,居然没人找她。就是看稿也十分简单,改改错字,提些意见。她一度以为,做学报编辑真是轻松。
                          时光飞逝,落雨过去,又是落雪,4年的大学生活一晃过去了。她始终不知道,4年中的每月350块,并非学报所发。而是5名编辑人员从工资里均摊给她。她更不知道学校并不需要这样一位看稿编辑,一切都是为她专门设立的。
                          4年,没有人说破这个秘密,4年,她日日蒙在鼓里。她离校的那天,学报的全体编辑与她合了影,从此,她的相片高高地挂在编辑部的墙上。
                          【三】
                          她走了,5位编辑突然觉得空落。到发工资的时候,他们已经习惯了将每月工资取出一部分,摊在一起。习惯了这种安慰与自我心灵的净化。献出爱心,原来是一种人生的收获和乐趣。于是他们决定,再帮助一位贫困生,将这种爱永久地延续下去。
                          他们又雇用了一名因交不起学费而要中途退学的山里孩子。
                          于是,每隔4年,他们墙壁上的合影中都要换一名新人,一位并不需要的编辑。这已经是三届。看着墙壁上的这一合影,他们的内心总是充满了友善和爱的光芒。编辑部的工作也因此变得更有意义和乐趣。


                          24楼2014-07-0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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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的爱情故事》叶倾城
                            那个夏天,简简单单的阳光简简单单的晴;就象我和他,平平淡淡的相处平平淡淡的相知。
                            在同一所农行的办事处共事快一年,什么话都说尽了。他好,我知道;他对我好,我也知道,感觉里有温暖也有牵挂,却都是自家人般的云淡风轻。其他的呢?他没说过,我没问过。
                            他要去黄州学习的消息,是突然知道的。上午开会宣布,我中午吃完饭回来,他和其他的学员都已经整装待发。所有的同事都站在站口,轮流地握手,拥抱,语重心长地嘱咐,正是告别得如火如荼,只有他,一直在东张西望,看见我,眼睛一亮,仿佛示意我过去。但是太热闹的场面让我窘,我头一低,也没跟他打招呼,就进去了。
                            从刺眼的正午阳光里一步踏进幽暗的营业大厅,我禁不住地一阵恍惚,心里刹时间涨满的,是扩大了许多倍的念头:他,要走了。
                            我怔怔地站在门边,听见背后急切的脚步声——果然是他。一时理不清头绪,许久我们都没有说话,外面人声鼎沸,屋里却静寂得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半晌,他说:“我去一个星期。”我说:“嗯。”又无话。良久,听见汽车直按喇叭,他向门口跑了两步,又一停:“我,给你打电话。”我用力地点头。
                            我一直记着他的话。每次电话一响,我的心就一阵狂跳,是别人的或者公事,心才暗暗地落回原处。短短的一个上午,我的心大起大落,像大户操纵下的股市。但是他的声音,始终没有在那一端响起。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他没有食言。只是因为学校远在郊区,打长途不便,每次都只能赶在上课前放学后。第一天打来,快下班了,我在后面洗手,他们喊几声不见我应,就告诉他,我走了。第二天打来,是刚上班,我还没到,别人又忘了告诉我他来过电话。
                            但是当时的我自然不会知道。中午同事们去吃饭,我却不死心地守着电话。电话彻底地安静着,我渐渐焦虑起来,许多不祥的念头一掠而过,却又不敢想深,害怕一念成谶。渐渐有些睡意朦胧,忽然铃声大振,我一跃而起,在桌角撞痛了腿也在所不惜,但是那端满口粤语,竟是打错了。
                            我慢慢放下话筒,听到雷声隐隐传来,抬头看去,天色正迅速地变暗,乌云奔腾而来,一场暴雨正蓄势待发。我突然想到了他:他走得那么急,记得带伞了吗,还是一贯的不在乎?那样粗心的男孩啊。我忽地站起身,拿了雨衣,跟主任说:“我请半天假。”没告诉他,我是要去黄州,当然更没问,他,到底是在黄州什么地方。
                            雨来得比我想象中还要急,雨点大颗大颗地灌进雨衣里去,我的全身很快就湿透了。一辆又一辆车从我身边疾驰而过,泥浆溅满了我的裙摆。而我坚持地站在路边,对每一辆经过的车招手。
                            我从来没出过武汉,我不认识东南西北,更不知道黄州到底在武汉的哪个方位。反正只要是长途车,无论是南来还是北往,我一律奔过去充满希望地问:“到黄州吗?”
                            一辆开往蕲春的车被我拦住了。“黄州?经过倒是经过,不过我们直达蕲春的……”那父亲一样年纪的售票员抬头看看滂洮大雨的天空,又看看我湿得紧贴在小腿上的裙摆,犹豫了一下,眼里流出长者的善意:“你上来吧,我们在黄州给你停一下。”我千恩万谢地上去了。
                            车上很多人,我被挤在一只猪笼旁边,车稍有颠簸,那只猪就发出抗议的嚎叫。车顶在漏雨,无论怎么闪身都躲不开,我索性由它一滴滴打在我肩头。站了好久好久,腿都软了,窗外是越来越陌生的田野,但是我心情平静,甚至还轻轻地哼着歌,觉得肚子饿了,摸摸口袋还有一包话梅,就拿出来吃。
                            我没有想过我是去一个遥远未知的地方,我也没想过我能不能找到他,他在,所以我去,就这么简单,简单得就象每天早晨搭车上班,知道一下车就会看到他,那样的自信和安心。
                            雨停了,阳光渐渐来敲我们的窗,售票员招呼我:“黄州到了,你到哪里,我们在附近把你放下来。”
                            我说:“我不知道。”
                            他说:“你说门牌号码或者单位名称就行了,黄州我们很熟。”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他:“这些我都不知道。”连司机都回头奇怪地看了我一眼。
                            我在刚进市区的地方下了车,立刻有一个三轮司机过来拉生意。想想是农行办的培训班,显然跟经济有关,我便问:“你知道哪儿有财贸一类的学校?”
                            他说:“十块钱我搭你去。”
                            我数数钱——出门时根本没想到会到这儿来,身上只带了平常零用的钱。我摇摇头:“太贵了。”
                            他缠着我不放:“八块,六块,好了好了,五块,不能再低了。”我干脆把钱包翻给他看。他不可思议地摇头,一边自言自语:“武汉大地方来的,连这点钱都没有。”一边还是告诉了我怎么走。
                            暴雨过后的天空更是蓝得咄咄逼人,阳光金箭一般直射下来,只一会儿,我就挥汗如雨。在路边买一杯三毛钱的冰豆浆喝,我很乐观地安慰自己:到了就好了。
                            我实在是太乐观了,在黄州市财贸学校连问三个人都不知道,最后人家显然是被我问烦了,“砰”地关了门,站在陌生的街道上,周围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就在我急得眼泪快掉下来的时候,我一眼看见“中国农业银行”的金字招牌,蓦地觉得见到亲人般的绝处逢生。
                            亮了自己的工作证,储蓄小姐热情地指点我:“你说的培训班在农行职工学校,我帮你叫三轮,省得他宰人。”
                            我小声地说:“您告诉我路线,我走着去就行了。”
                            “走去?”小姐惊呼,又好心地提醒我:“那要穿过整个黄州市啊,起码要一个小时。”我只好,苦兮兮地笑。
                            明明是牢牢记着她的指引,可是才出两个街口我就彻底地糊涂了,只好走投无路地问人:“最近的储蓄所在什么地方?”幸好黄州只有那么两三条街道,也幸好农行在那儿的网点星罗棋布,每遇到一个信用社或者储蓄所我都进去问路,别人指引我一段路,在我快要迷路的时候,下一个储蓄所又该出现了。就这样,在六月的烈日下一小段一小段艰难地走着,汗水滑过皲裂的嘴角,是撕裂的痛楚,我舔舔嘴唇,却连一小杯冰豆浆都不敢去喝:谁知道还要走多久呢。而在这样地艰苦里,我一次也没有觉得自己是不该来的。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在我的目的地等我。
                            终于有人抬手一指对面:“就在那儿。”刹那间,漫天的晚霞同时打开在我面前。
                            在即将走进宿舍楼的瞬间,我站住了,我第一次想到,见到他,我要说什么?问他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但是如果,他根本只是随口说说呢?我们之间其实不过是同事,而一个办事处有上百人。只是一个星期的分别,只是两天不知消息,而我,居然就这样巴巴地跑来,他会怎么笑我的自作多情?我想要马上回去。可是,那么大的雨,那么毒的太阳,那么远的长路,我为他而来,就这样徒劳而返,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
                            最后我终于决定了,悄悄问一问别人,武汉来的几个学生怎么样,如果没事,那就表示他也平安着,然后就可以走了,他的面也不必见。
                            在心里想了几十遍该如何若无其事地询问,走进楼道,有人看我一眼。只是一眼,我好不容易建立的全部勇气立刻土崩瓦解,我惊慌地逃上楼去。在二楼,我连停都不敢停,三楼,最后是四楼,顶层了,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终于敲开了头廊尽头的门。“武汉来的学生?我不知道,你问对面吧。”
                            我走到对面,手刚刚抬起,门开了。忽然好象整个夏天的热浪一起翻卷而来,我仿佛身处云端般地恍惚,我看到的真是他吗?
                            那一瞬间,我清清楚楚地看见惊喜闪电一般照亮他的脸:“是你?真的是你?我听到你声音,我想不可能。你这两天在哪里?为什么我打电话你总不在?我都快急死了,车票都买了,马上就准备回去。你怎么会来?你怎么来的?你怎么找到我的?”
                            他一叠声地追问着,而我只是深深地看着他,轻轻地微笑,笑着笑着,我就突然哭了。
                            原来,喜欢就是这样的。


                            26楼2014-07-0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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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语是一个美丽的陷阱》池莉
                              我对话语的警觉是在十几年前产生的。那是在我从医的第三年,也就是我医生生涯的最后一年,那个夏天伤寒病大流行。为了追踪传染源,我在整整一个酷热难当的夏天里,与所有的伤寒病人谈话,可是我仍然没有寻找到传染源。有一天我突然醒悟了,我发现找不到传染源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所有病人的主诉都带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撒谎的人在人群中占的比例并不大,但是人们不用撒谎,他们的话语综合起来就是一个巨大的不真实,在这个不真实的话语疑团中,所有的语锋都指向多重岔路,结果是搜寻者必然误入陷阱。我弃医从文的主要原因当然是更喜欢文学,但是也不排除我对口头语言的厌烦和对书面语言的信赖。
                              更深的醒悟姗姗来迟,那已经是90年代中期。我在德国见到了一个久违的朋友。她是90年代初嫁给一个德国人的。她的故事当时很轰动。轰动的原因并不在于她嫁了一个老外,而是因为她一句德语都不懂,还有,她的长相比较难看。我们没有办法理解老外的选择,我们就试图理解她的选择。但是她是一个寡言的女孩子,在我们几个好友的不懈追问下,她简单地告诉我们,她选择这个老外的原因就是因为她在中国嫁不到一个这么英俊这么文雅这么体贴的男人;而她此生的理想,就是想要一个体贴她的男人,想要一栋舒适的房屋和爬满青藤的小花园,所以,她宁可放弃话语。当时,我们都认为她的牺牲太大了太大了。我们都一致地认为她为自己难看的长相和接近于痴人说梦的理想付出了人生最惨痛的代价。
                              转眼就是我再次见到她的90年代中期了。这一次她带给我的不再是轰动而是震惊。她依然没有变得漂亮,但她生育了两个非常漂亮的混血儿。我们坐在她家大花园的木椅上喝咖啡,青藤果真爬满了她的篱笆。花园的远处,她的小女儿在荡秋千,儿子则在很开心地与他老爸踢球;花园的近处,是她的油画画架。
                              我的这位朋友,依然只能说最简单的德语,但是她的神态已经深刻改变,安详得如同在富裕安定的生活中过了三辈子一样。显然,她不仅没有付出人生最惨痛的代价,而且顺利地达到了她的理想。她深有体会地对我说:“说话不重要,最简单的对话足够管用。亲密的人之间,更重要的是眼睛,是表情和动作。你认为呢?”
                              我认为我朋友的人生体会是一种真理或者接近于一种真理。那一天,我回到我居住的饭店,坐在窗前,望着德国幽静的绿树成荫的居民区想了很久很久。我想:这个世界上最普遍的矛盾和麻烦难道不都是话语引起和造成的吗?一个人的话语只是在出口的一瞬间具有真实性。可这一瞬间眨眼就过去了。重复者和传播者使用的是自己的理解和语气,接受者则又有各自的理解背景。任何一种最细微的因素都能够改变话语的顺畅流通,使之产生多重意义。于是,我们的生活中便充满了絮叨,充满了解释,充满了流言和蜚语,充满了隔阂和攻击,也充满了谩骂和扯皮。想想多么无聊啊!
                              其实,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与你无缘的人,你与他说话再多也是废话。但凡与你有缘的人,你的存在就能惊醒他所有的感觉。你们不用说话。你们即便说话也是一堆泡沫,在阳光下,五颜六色,看起来很美丽,其实它仅仅是你们情感交流的衍生物,过去了也就消失了。发生了就永远不会消失的是拥抱,而诺言注定会随风而逝。没错,事情就是这样的。


                              29楼2014-07-0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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