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编制工作,现已全面完成。
规划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构筑 “一群两带三区”的省域城镇空间发展总体结构。“三区”,即分别为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和赣州都市区。赣州都市区建设定位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开放高地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江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按照原定计划,2013年12月前,我省将全面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和200个重点镇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6月前,基本完成全省村庄规划。2013年底前,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慢行系统、绿地系统(绿色通道)、住房建设、棚户区(旧城)改造、给排水、燃气、地下(综合)管线、商业网点、中小学布局等专项规划。
赣州的省级战略性新空间
赣州都市区的新区:赣州都市区内由赣州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新中心、科教创新基地、高铁站前区域等组成的新开发建设区域。
跨省对接合作新区:由赣州的龙南县、全南县和定南县的新开发区域共同组成的赣粤(港)对接合作新区,由瑞金市及周边县的新开发区域共同组成的赣闽(台)对接合作新区。
重大旅游开发地区:赣州(赣江-章江-上犹江)百里画廊、赣南红色文化弘扬创新区。
优化赣南城乡居民点体系
全省范围内形成由区域中心、地区中心、县(市)域中心、一般镇、村庄等构成的城乡居民点体系。省域中心城市为南昌(含南昌县、新建县),省域副中心城市为九江(含九江县、瑞昌市、湖口县、星子县)和赣州(含南康市、赣县、上犹县)。地区中心包括地区性中心城市和地区副中心城市两类。地区副中心城市包括瑞金、龙南等城市。县(市)域中心包括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两类
规划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构筑 “一群两带三区”的省域城镇空间发展总体结构。“三区”,即分别为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和赣州都市区。赣州都市区建设定位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开放高地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江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按照原定计划,2013年12月前,我省将全面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和200个重点镇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6月前,基本完成全省村庄规划。2013年底前,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慢行系统、绿地系统(绿色通道)、住房建设、棚户区(旧城)改造、给排水、燃气、地下(综合)管线、商业网点、中小学布局等专项规划。
赣州的省级战略性新空间
赣州都市区的新区:赣州都市区内由赣州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新中心、科教创新基地、高铁站前区域等组成的新开发建设区域。
跨省对接合作新区:由赣州的龙南县、全南县和定南县的新开发区域共同组成的赣粤(港)对接合作新区,由瑞金市及周边县的新开发区域共同组成的赣闽(台)对接合作新区。
重大旅游开发地区:赣州(赣江-章江-上犹江)百里画廊、赣南红色文化弘扬创新区。
优化赣南城乡居民点体系
全省范围内形成由区域中心、地区中心、县(市)域中心、一般镇、村庄等构成的城乡居民点体系。省域中心城市为南昌(含南昌县、新建县),省域副中心城市为九江(含九江县、瑞昌市、湖口县、星子县)和赣州(含南康市、赣县、上犹县)。地区中心包括地区性中心城市和地区副中心城市两类。地区副中心城市包括瑞金、龙南等城市。县(市)域中心包括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