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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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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苏镇


1楼2013-11-03 16:54回复
    【内容摘要】
    豪族势力响应舂陵宗室发起的复汉运动,合力推翻王莽,又纷纷支持当地政治人物建立割据政权。刘秀征服各地豪族势力,建立了东汉王朝,但仍面临如何在豪族社会基础上巩固统治的问题。豪族占有大片土地,役使贫民和奴婢从事生产并守卫田庄,宗族和宾客是他们的帮手和爪牙。东汉统治者吸取西汉和王莽的教训,不再企图消灭土地兼并,而是采取各种措施抑制和削弱豪族势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强化吏治,用严刑峻法约束豪族。这一措施收到一定效果,同时也导致吏治苛刻之弊,造成大量冤狱。时人普遍认为,根除此弊须用“良吏”取代“残吏”。对“良吏”的强烈期待,成为东汉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 键 词】东汉;豪族;宾客;吏治
    【作者简介】陈苏镇,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北京100871)。
    【原文出处】《文史哲》(济南),2010.6.41-58I


    2楼2013-11-0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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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族的普遍存在,是东汉统治者不得不面对的事实【1】。我们甚至可以说,东汉王朝是建立在豪族社会基础之上的。由于刘秀出身豪族,人们常说东汉王朝是豪族利益的代表。其实,刘秀所依靠的主要是南阳豪族集团。在他建立东汉王朝的过程中,其他地区的豪族势力附和者少,反抗者多。故其统一天下的战争,主要是征服各地豪族的过程。而战争结束后,如何管理这些豪族,仍是一大难题。刘秀的许多政治措施与此有关,其中最重要的是强化吏治。东汉王朝用严刑峻法规范豪族的行为,收到了恢复并维持社会安定的效果,但同时也使吏治苛刻问题日益严重。这是东汉政治的一大顽疾。弄清它的来龙去脉,有助于对东汉一系列政治和政治文化问题的理解。I


      3楼2013-11-0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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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两汉之际的豪族势力
          所谓“豪族”,大约是战国以来逐渐兴起的【2】,到汉武帝时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势力。他们宗族强大,武断乡曲,兼并土地,役使贫民,成为瓦解小农社会从而破坏帝国基础的危险力量。西汉用酷吏,设刺史,直接打击不法豪族,收到一定效果,但抑制豪族势力发展的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实行“徙陵”制度。刘邦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及“燕、赵、韩、魏之后”于长安附近的长陵,致使关东“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3】。其后,西汉“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于诸陵”【4】,使得各地豪族不能充分发展壮大【5】。
        但徙陵制度自汉元帝以后便废止了。永光四年(前40)十月,汉元帝下令“以渭城寿陵亭部原上为初陵”,并废除徙陵之制,其辞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顷者有司缘臣子之义,奏徙郡国民以奉园陵.令百姓远弃先祖坟墓,破业失产,亲戚别离,人怀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意。是以东垂被虚耗之害,关中有无聊之民,非久长之策也……今所为初陵者,勿置县邑,使天下咸安土乐业,亡有动摇之心。”【6】汉成帝最初“以渭城延陵亭部为初陵”,似亦无徙陵之事。数年后,他看上了霸陵、新丰一带的环境,想在这里营建自己的陵墓。陈汤欲乘此机会“得赐田宅”,遂上封事言:“初陵,京师之地,最为肥美,可立一县。天下民不徙诸陵三十余岁矣,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可徙初陵,以疆京师,衰弱诸侯,又使中家以下得均贫富。汤愿与妻子家属徙初陵,为天下先。”成帝采纳了这一建议,“以新丰戏乡为昌陵县,奉初陵”,并“徙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新陵原计划三年完工,但由于当地地势低平,须“因卑为高,积土为山”,工程浩大,数万人作治五年,“中陵司马殿门内尚未加功”。而“天下遍被其劳,国家罢敝,府臧空虚,下至众庶,熬熬苦之”。群臣纷纷上书,要求“宜还复故陵,勿徙民”。于是,汉成帝下令:“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毋有动摇之心”。已迁至昌陵的人家也被遣回原籍。汉哀帝即位后,“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为初陵。勿徙郡国民,使得自安”【7】。汉平帝建陵事,《汉书》不载,肯定也未徙陵。I


        4楼2013-11-0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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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元帝时,“有司缘臣子之义,奏徙郡国民以奉园陵”,是沿袭祖宗行之有效的旧制。陈汤建议徙陵,虽有自私动机,所言徙陵制度的废除导致关东豪族势力抬头则是事实。汉哀帝时提出“限田”之议,王莽时发布“王田令”,也是企图抑制兼并,打击豪族。在这一背景下,元、成、哀、平诸帝和当时的大臣们普遍反对徙陵,以避免豪族产生“动摇之心”、“不安之意”,说明豪族势力已相当强大,以致朝廷宁愿尝试限制他们占有土地,也不敢不尊重其“安土重迁”之性和“骨肉相附”之情。汉元帝以来对豪族势力的妥协退让,虽然缓解了朝廷同豪族的矛盾,却助长了豪族势力的发展。
            新朝末年战乱爆发后,各地农民军及豪强武装大肆掳掠。豪族首当其冲,于是纷纷聚众自保。如冯鲂,“为郡族姓。王莽末,四方溃畔,鲂乃聚宾客,招豪桀,作营堑,以待所归”;樊宏,“与宗家亲属作营堑自守,老弱归之者千余家”;第五伦,“王莽末,盗贼起,宗族闾里争往附之。伦乃依险固筑营壁,有贼,辄奋厉其众,引疆持满以拒之,铜马、赤眉之属前后数十辈,皆不能下”【8】。一时间,“豪右往往屯聚”,“大姓各拥兵众”【9】,营堑保壁,遍布各地。刘秀在渔阳追击“五校”时,还利用了当地的保壁,派陈俊“将轻骑驰出贼前,视人保壁坚完者,敕令固守;放散在野者,因掠取之。贼至无所得,遂散败”【10】。在战乱环境中,大姓豪族自发地率领宗族、闾里、宾客及附近百姓,龟缩在一个个据点中,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这种豪族社会固有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战乱的破坏性,又在更大程度上加强了豪族的实力和凝聚力。
            刘演起兵,意味着反新复汉运动已经开始。但豪族起初多不敢参与,因为他们目标太大,容易遭到官府的报复。舂陵宗室大多不赞成刘演起兵,甚至“亡逃自匿”。就是一个例子。李通兄弟参与了刘演起兵,王莽尽杀在朝中做官的李通父李守及其家人“在长安者”,“南阳亦诛通兄弟、门宗六十四人,皆焚尸宛市”。邓晨配合刘演起兵新野,“新野宰乃汗晨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恚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随妇家人人汤镬中?’”【11】邓晨宗族的这种想法,在当时豪族中应有一定代表性。但更始政权建立后,形势为之一变,“海内豪杰翕然响应,皆杀其牧守,自称将军,用汉年号,以待诏命”【12】。当时所谓“豪杰”多是豪族领袖。如隗嚣,天水成纪人,“少仕州郡”,无疑是当地豪族,起兵时与诸将割牲而盟曰:“凡我同盟三十一将,十有六姓,允承天道,兴辅刘宗。如怀奸虑……俾坠厥命,厥宗受兵,族类灭亡。”【13】这显然是个以当地豪族为主体的军事集团。更始将王宪只率数百人西攻长安,“大姓栎阳申砀、下邦王大皆率众随宪。属县犛严春、茂陵董喜、蓝田王孟、槐里汝臣、盘厘王扶、阳陵严本、杜陵屠门少之属,众皆数千人,假号称汉将”。故王宪攻打长安时,各路人马多至“数十万”,豪族武装是其中的主力【14】。I


          5楼2013-11-0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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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武八年(32),刘秀西征隗嚣时,背后的颍川、河东、东郡、济阴等地爆发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叛乱。《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建武八年”条:“颍川盗贼寇没属县,河东守守兵亦叛,京师骚动”,刘秀“晨夜东驰”,“自征颍川盗贼”。同书卷二十一《耿纯传》:“(建武)八年,东郡、济阴盗贼群起。”其中只有颍川和东郡的情形见于记载。同书卷三十三《冯鲂传》载颍川郏县的叛乱说:“郏贼延褒等众三千余人”,攻占县城,赶走县令冯鲂,县中各聚落也都起兵响应,及刘秀至颍川,延褒等又“皆自髡剔,负斧锧,将其众请罪”,冯鲂“转降诸聚落,县中平定”。延褒等人的队伍应是豪族武装,起而响应的“诸聚落”恐多是乡间保壁中的豪族武装。引起这次叛乱的直接原因,可能是地方官的统治过于严酷。冯鲂“为政敢杀伐,以威信称”。延褒等起兵就是要赶走他。冯鲂为人“矜严公正”,故被官修史书记录下来。不见于记载的颍川其他各县的令长们,恐多有类于“守鬲县长”者。刘秀显然意识到这一点,故命曾任颍川太守、在当地颇有威信的寇恂同他一道往平颍川之乱。事后,百姓遮道曰:“愿从陛下复借寇君一年。”刘秀乃留寇恂于长社,“镇抚吏人,受纳余降”【22】。东郡的情形比颍川更典型。前引《后汉书·耿纯传》说:刘秀派李通、王常率军前往镇压。又以耿纯“威信著于卫地。遣使拜太中大夫,使与大兵会东郡。东郡闻纯人界,盗贼九千余人皆诣纯降,大兵不战而还”。刘秀遂命耿纯为东郡太守,“吏民悦服”。东郡人显然也希望朝廷撤换当地长官。
              不过,颍川、东郡等地的豪族在刘秀率军西征、朝廷兵力空虚之时发动叛乱,又说明他们有推翻东汉统治、重建割据政权的意图。《后汉书》卷十六《寇恂传》载寇恂分析颍川叛乱形势说:“颍川剽轻,闻陛下远蹦阻险,有事陇、蜀,故狂狡乘间相诖误耳。如闻乘舆南向,贼必惶怖归死。”所言“诖误”当不止要求撤换地方官,还包括推翻东汉的政治煽动,否则不必“乘”刘秀西征之“间”。对山东地区这种民心不稳的形势,郭宪有所察觉,并向刘秀提出过警告。《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郭宪传》载:刘秀决定西征隗嚣时,郭宪谏曰:“天下初定,车驾未可以动。”刘秀不听,及颍川兵起,回驾而还,乃叹曰:“恨不用子横(郭宪字)之言!”所谓“天下初定”,意指刘秀占领山东时日尚浅,东汉在当地的统治尚不稳固,刘秀及东汉大军一旦离开,便可能发生反叛。当然,这次叛乱群龙无首,刘秀率军返回后,叛军便顷刻瓦解了。刘秀对叛乱者也未穷追猛打,仍以“平定安集”为主。I


            8楼2013-11-0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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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豪族的特征和结构
                《后汉书》卷三十二《樊宏传》:“樊宏字靡卿,南阳湖阳人也……为乡里著姓。父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责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这是汉代史料所见最为典型的豪族。结合其他记载,我们大致可以看出豪族的特征和结构。
                首先,它们拥有大片土地和豪华宅舍。仲长统说:汉代民间有许多“豪人”,“身无半通青纶之命”,“不为编户一伍之长”,却“连栋数百,膏田满野”,“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23】。樊重的土地有“三百余顷”,宅舍又皆“重堂高阁”。汉宣帝时的阴子方,“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汉成帝时的丞相张禹,“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汉灵帝时的郑太,司农郑众之曾孙,“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刘秀子济南王刘康,“多殖财货”,有“私田八百顷”【24】。荀悦所说“今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25】,大致反映了当时豪族田产的规模。
                他们在自己的田庄中不仅经营农业,还兼营林、牧、渔、工、商、假贷等副业,因而相当富有。《水经·比水注》引司马彪《续汉书》曰:樊重“能治田,殖至三百顷,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其兴工造作,为无穷之功,巧不可言,富拟封君”【26】。这条材料当与上引《后汉书·樊宏传》之文同源于《东观汉记》,而于樊重所营各种副业记载更详。司马迁说过:“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27】樊重能够“财利岁倍”,“赀至巨万”,当主要依靠这些副业。仲长统描述“豪人”的富有时,也说他们“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28】。I


              10楼2013-11-0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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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汉社会以小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29】,父母亡后兄弟分家是通行的做法。如薛包,父母死后,“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30】。樊重“外孙何氏兄弟争财”,或许就是分家时的事。樊梵“悉推财物二千余万与孤兄子”,樊准“以先父产业数百万让孤兄子”,阴庆“推田宅财物悉与(其弟)员、丹”,肯定都是兄弟分家后的事【31】。像樊重那样“三世共财”,则是少见的例外。在这一背景下,“共财”的家庭不可能很大,经济上再富有,人口也不会太多。因此,豪族通常要利用其财富,团结宗族乡里,招引宾客,以突破家庭规模的限制,扩大自己的势力。
                  宗族不“共财”,当然会有贫富之别。但在血缘纽带的维系下,宗族成员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特别是其中的富人,有依亲疏远近赈赡穷人的责任。《白虎通·宗族》:“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32】这应是当时流行的观念。崔寔所著反映东汉豪族生活的《四民月令》,有如下规定:
                  三月,“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顺阳布德,振赡穷乏。务施九族,自亲者始。无或蕴财,忍人之穷,无或利名。罄家继富,度入为出,处厥中焉”。
                  九月,“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分厚彻重,以救其寒”。
                  十月,“五谷既登,家备储蓄,乃顺时令,敕丧纪。同宗有贫窭久丧不堪葬者,则纠合宗人,共与举之,以亲疏贫富为差,正心平敛,无相逾越,先自竭以率不随”。【33】
                  上引《樊宏传》载樊重之善行,第一项便是“赈赡宗族”。《后汉书》中类似的记载很多。如卷四十三《朱晖传》:“南阳大饥,米石千余,晖尽散其家资,以分宗里故旧之贫羸者,乡族皆归焉。”卷七十六《童恢传》:“父仲玉,遭世凶荒,倾家赈恤,九族乡里赖全者以百数。”卷六十二《荀淑传》:“产业每增,辄以赡宗族知友。”卷三十一《廉范传》:“广田地,积财粟,悉以赈宗族朋友。”卷三十四《梁统传附子梁竦传》:“长嫂舞阴公主赡给诸梁,亲疎有序,特重敬竦,虽衣食器物,必有加异。竦悉分与亲族,自无所服。”卷二十七《宣秉传》:“拜大司徒司直。所得禄奉,辄以收养亲族。其孤弱者,分与田地,自无担石之储。”卷三十九《刘般传》:“其收恤九族,行义尤著,时人称之。”富人未必都是大宗或族长,但他们以财富为后盾,以赈赡为手段,通常会成为宗族的领袖【34】。I


                11楼2013-1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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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秦汉盛行养客,达官贵人宾客满门。如孟尝君有宾客“三千余人”;淮南王刘安“招至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外戚窦婴“喜宾客……游士宾客争归之”;丞相公孙弘“起客馆,开东阁……故人宾客仰衣食”;东汉诸侯王“争礼四方宾客”【35】。闾里豪族也多有宾客,如“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涿郡“大姓西高氏、东高氏……宾客放为盗贼”;颍川“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36】。仲长统《昌言》描述“豪人”,有“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及“刺客死士,为之投命”等语,可见豪族养客也是普遍现象【37】。
                    所谓“宾客”,鱼龙混杂,既有攀附权贵的士大夫,也有尚武行侠的剑客,还有亡命无赖之徒。司马迁说,由于“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好人人薛中盖六万余家”,致使“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班固也说,孟尝君等列国公子,“皆藉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38】。苟悦《汉纪》述汉武帝诛大侠郭解事后,概括说“世有三游”,一日游侠,二日游说,三日游行;游侠“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游说“饰辨辞,设诈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游行“色取仁以合时,好连党类,立虚誉以为权利”。继而批评养客者“简父兄之尊而崇宾客之礼,薄骨肉之恩而笃朋友之爱”【39】。这里的“宾客”和“朋友”都指“三游”之类。I


                  12楼2013-11-0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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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学者认为,两汉之际豪族已开始役使“宾客”从事生产,其证据主要有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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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条是东汉初年的。《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列传》载:“后为郡督邮,送囚至司命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纵之,遂亡命北地。遇赦,因留牧畜,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转游陇汉间。”又载:“援以三辅地旷土沃,而所将宾客猥多,乃上书求屯田上林苑中,帝许之。”《水经·河水注》:“苑川水地,为龙马之沃土,故马援请与田户中分以自给也。”【42】杨联升解释说,马援“役属着归附的宾客达数百家”【43】。宇都宫清吉也认为,马援所役属的“数百家”就是归附于他的那些“宾客”,而这些宾客都是“小作农民”【44】。唐长孺进一步指出:“马援役属的宾客至少一部分从事畜牧和农业劳动。他们又被称为‘田户’,收获和马援对半分成。显然,马援的宾客是私属,受主人驱使,从事畜牧和农业劳动,作战时又是马援的部曲。”【45】此说被学界广泛接受,影响甚大。但细绎上引史料,这一看法似亦存在误解。I


                    13楼2013-11-0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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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马援大规模经营田牧正是为了供养宾客。因为供养大量宾客需要很高的花费,为此而人不敷出的例子屡见不鲜。如孟尝君因“邑人不足以奉宾客”,不得不放贷取息;公孙弘为供养宾客,“身食一肉,脱粟饭……家无所余”;崔瑗“好宾客,盛修肴膳,单极滋味,不问余产。居常蔬食菜羹而已。家无担石储”【46】。马援也“宾客狠多”,“日满其门”,不仅时常与之饮酒高会,还一再将田牧所得的财产分赠给他们。《太平御览》卷八九四引《东观汉记》:“杜林……与马援乡里,素相亲厚……遣子奉书曰:‘将军内施九族,外有宾客,望恩者多……今送钱五万。’援受之。”可见供养宾客确是马援的一大开销。在此背景下,《马援列传》中“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和“所将宾客猥多,乃上书求屯田上林苑中”两句,不应理解为马援役使宾客从事生产,而应理解为马援役使其他劳动者从事生产以供养宾客。否则,马援以高额地租对宾客进行剥削,又用剥削所得来供养宾客,无论如何,情理难通。
                        第三,马援役使的劳动者应是所谓“贫民”。豪族役使贫民从事生产并收取高额地租,是汉代常见的现象。《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宁成》:“乃贳贷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汉书》卷七十《陈汤传》:“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载董仲舒曰:“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卷九十九《王莽传中》载王田令曰:“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实什税五也。父子夫妇终年耕芸,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马余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这些史料大致反映了豪族役使贫民的状况,其中“见税什五”是最显著的标志。马援“与田户中分”,正是“见税什五”,故其役使之“田户”和牧户,很可能是这样的贫民。I


                      15楼2013-11-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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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长统《昌言·理乱篇》说:东汉“豪人”不仅有“奴婢千群”,还有“徒附万计”【47】。“徒附”一词在汉代史料中仅此一见,无从考证其确切含义。但《昌言》既将“奴婢”和“徒附”并称,徒附应和奴婢一样也是豪族田庄中的劳动者。杨联升认为:“徒附”是豪族家“依附的小农”,主要“从事农作”,是“半自由人”【48】。唐长孺认为:“所谓徒附当即隶属豪人的封建依附者。”【49】崔寔《政论》:“上家累巨亿之赀,户地侔封君之土……下户崎岖,无所踌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50】文中“上户”无疑指豪族。“下户”,宇都宫清吉认为指“徒附”,亦即所谓“小作者”。宇都宫氏所说的“小作者”,专指丧失了自己的土地、不得不租种他人土地的农民【51】。以上看法大致不错。而五井直弘又进一步指出:这种“徒附”与宁成所役使的“贫民”大体相同,与曹魏的“屯田民”也非常相似【52】。笔者认为,这是更为敏锐的观察【53】。
                          从曹魏政府与“屯田客户”五五分成或四六分成来看,汉末三国以后的依附农民“客”,应当是由“贫民”而非由“宾客”演化而来。《三国志》卷三十八《麋竺传》;“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赀产巨亿。”僮客就是奴客。这种与奴连称的“客”,应当是麋家役使的“贫民”。《汉书》卷八十九《循吏·黄霸传》:“以豪杰役使徙云阳。”颜师古注曰:“身为豪杰而役使乡里人也。”豪族役使乡里贫民,不无可能。但从前引第五伦筑营壁,“宗族闾里争往附之”,樊重“赈赡宗族,恩加乡闾”,朱晖“散其家资,以分宗里故旧”,童仲玉“倾家赈恤,九族乡里赖全者以百数”等记载看,“乡里人”也是豪族团结依靠的物件,因而也常常受到豪族的赈赡。冈崎文夫认为:“宗族和乡党决不是对立概念”,“所谓‘九族’,可以认为也包含了‘州里’,反之亦同”【54】。刘增贵指出:“在古代聚落的基层结构中,邑里成员关系密切……形成休戚相关的共同生活圈”,因而“乡党的重要性不下于亲族”【55】。这些说法揭示了汉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56】。因此,豪族役使的贫民应该多是外乡人,他们后来被称为“客”,或许就是这个缘故。
                          除“贫民”外,奴婢也是东汉豪族田庄中的劳动者。学界的研究已经证明,西汉大土地所有者多役使奴婢从事生产。《史记》卷一○○《季布栾布列传》载:大侠朱家曾买“家僮数十人”而“置之田”。江陵凤凰山汉墓竹简之“遗册”中,有从事农业生产的“操锄”大婢、“将田操锸”大奴、“刍牛”小奴、“耕大奴”等若干人【57】。这是奴婢被用于田间耕作的铁证。汉武帝的算缗令、师丹的限田限奴之议和王莽的王田令,都将“田”与“奴婢”并提,则表明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东汉的情形也大致相同,奴婢和田地一样仍是重要财产。樊重田庄中的主要劳动者就是“童隶”。马援诸子“奴婢各千人已上,资产巨亿,皆买京师膏腴美田”【58】。薛包分家时,“奴婢引其老者……田庐取其荒顿者……器物取朽败者”【59】。济南王刘康“多殖财货……奴婢至千四百人,厩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60】。仲长统眼中的“豪人”则皆“膏田满野,奴婢千群”。东汉《郑子真宅舍残碑》有“宅舍奴婢财物”之句,《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有“平生素以奴婢田地分与”他人之语【61】。《四川郫县东汉残碑簿书》记录了二十几户人家的财产情况。其中除田、舍、牛之外,也有奴婢,如“奴田、婢口、奴多、奴白、奴鼠,并五人……”;“奴口、口口、口生、婢小、奴生,并五人,直廿万”;“奴立、奴口、口鼠,并五人,直廿万”;“奴俾、婢意、婢最、奴宜、婢营、奴调、婢立,并……”。这些奴婢的主人都不太富有,“田”最多的有“二顷六十”亩,最少的只有“卅口亩”【62】。他们的奴婢不大可能只从事家务劳动,应当多被用于各种生产活动。I


                        16楼2013-11-0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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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末年也有豪族率宗族、宾客起兵的例子,情形与东汉初年大致相同。如《三国志》卷十六《魏书·任峻传》:“别收宗族及宾客、家兵数百人,愿从太祖。”卷十八《魏书·许褚传》:“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以众归太祖。”李典的例子最为典型。《三国志》卷十八《魏书·李典传》:
                            典从父乾,有雄气,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随太祖……吕布之乱,太祖遣乾还乘氏……(乾卒)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整卒,典徙颍阴令,为申郎将,将整军,迁离狐太守。时太祖与袁绍相拒官渡,典率宗族及部曲输谷帛供军。绍破,以典为裨将军,屯安民……北渡河……从围邺……围高干于壶关,击管承于长广,皆破之……典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自请愿徙诣魏郡。太祖笑曰:‘卿欲慕耿纯邪?’……遂徙部曲宗族万三千余口居邺。太祖嘉之,迁破虏将军。与张辽、乐进屯合肥。
                            仔细分析这段文字,可以得到以下信息。首先,李典的“部曲”是由李乾的“宾客”转化而来。李乾“以众随太祖”后,参加了几次战役,“破黄巾于寿张,又从击袁术,征徐州”。其间,李乾的部众应有所扩充,并编为军队,其宾客中的青壮男子可能在军中充任将士。故改称“部曲”。李乾死后,曹操命李整“将乾兵”,李整死后又命李典“将整军”,都表明这支队伍已不是单纯的豪族武装。其次,文中所谓“宗族部曲三千余家……万三千余口”,应是军中宗族和部曲的家属。自从曹操“遣乾还乘氏”后,他们就一直“居乘氏”,后又迁居邺,而不再随军。乘氏距官渡不远,故宫渡之战时,李典曾率他们“输谷帛供军”。除此之外,李典屯安民、转战邺、壶关、长广及屯驻合肥时,这些家属皆未参与。第三,曹操消灭袁绍势力后,将幕府迁至邺。李典徙“宗族、部曲”于邺,是以他们为人质换取曹操的信任,故曹操“嘉之”。豪族臧霸也有类似举动,“求遣子弟及诸将父兄家属诣邺”。曹操同样很高兴,曰:“诸君忠孝,岂复在是!”并也将之比作“耿纯焚室舆榇以从”【66】。I


                          18楼2013-11-0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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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豪族武装有关的,还有所谓“兵长”和“渠帅”。《后汉书》卷三十三《朱浮传》载:彭宠攻朱浮,浮“遁走,南至良乡,其兵长反遮之”。李贤注:“兵长,兵之长帅也。”卷一《光武帝纪》载:刘秀破降铜马、高湖、重连等军,“封其渠帅为列侯”。李贤注:“渠,大也。”卷二十八《桓谭传》载桓谭上疏曰:“臣谭伏观陛下用兵,诸所降下,既无重赏以相恩诱,或至虏掠夺其财物,是以兵长渠率,各生狐疑,党辈连结,岁月不解。”文中“兵长”、“渠率”并提,说明他们性质相近。东汉初年,“兵长”和“渠帅”多是乘乱而起、作威作福的各种暴动武装的首领。其中多数应是豪族,他们的军队则是豪族武装。杜林说:“况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玉食。”大致勾画出了他们的特征。
                              不过,这种豪族武装只存在于东汉初年战乱之时和战乱刚刚平息的一段时间内。建武八年(32),杜林指出:刘秀灭张步后,其众“虽皆降散,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致使一些残存的兵长渠率依旧横行乡里,“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71】。但这种情形并不是长期普遍存在的,不能用来描述东汉一代豪族武装的状况。建武十六年因度田引起的暴乱中,我们最后一次看到“兵长”的活动。史称:“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72】从“到则解散,去复屯结”一句来看,这些“兵长”及其旧属平时散在民间,与百姓无异,有事屯结,可形成小规模武装。他们能“攻劫在所,害杀长吏”,但无力同政府军队正面对抗。刘秀将他们镇压后,“徙其魁帅于它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豪族脱离本土,成为孤家寡人。旧属失去“魁帅”,也难以屯结起事。此举与西汉徙陵相似,收到较好的效果,“自是牛马放牧,邑门不闭”。在此后的历史记载中,“兵长”不见了,“渠帅”则主要用来指称少数民族首领。
                              总之,在东汉历史的大部分时间中,豪族不是一种军事存在,而是一种社会势力。他们占有大片土地,役使贫民和奴婢从事生产并守卫田庄。宗族和宾客则是他们干预世事的帮手和爪牙。东汉政府面对这一社会势力,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容忍大土地所有制的存在和发展,不再企图根除土地兼并现象;另一方面,一系列旨在抑制豪族势力的政治措施悄然出台。I


                            20楼2013-11-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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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功臣皆封列侯。《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载:建武二年正月,“封功臣皆为列侯,大国四县,余各有差”。其后又不断有部将和降将封侯。建武十三年四月,战争结束,“于是大飨将士,班劳策动,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中属于刘秀集团核心成员的不过三十余人,其他人员成分很杂,有核心成员的父兄子弟,也有铜马渠帅、更始旧将及各地降将等刘秀不大信任的外围成员【80】。这些人大多原本就是豪族,封侯之后成为贵族,势力更大。令列侯就国便是刘秀针对他们采取的一项措施。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载,建武六年,“是岁……始遣列侯就国”。当时,刘秀正准备西征隗嚣,主要功臣大多仍在军中统兵或在朝中任职,奉诏就国的只有耿纯、邳彤两人。《后汉书》卷二十一《耿纯传》载:“乃拜纯为东郡太守……时发干长有罪,纯案奏,围守之,奏未下,长自杀。纯坐免,以列侯奉朝请……六年,定封为东光侯。纯辞就国,帝曰:‘文帝谓周勃,丞相吾所重,君为我率诸侯就国,今亦然也。’纯受诏而去。”同卷《邳彤传》:“建武元年,更封灵寿侯,行大司空事。帝入洛阳,拜彤太常,月余日转少府,是年免。复为左曹侍中,常从征伐。六年,就国。”耿纯此前因过免官,邳彤免少府后任侍中,也是闲职。当时就国的还有伏湛。《后汉书》卷二十六《伏湛传》:“为大司徒,封阳都侯……(建武五年十一月)坐策免。六年,徙封不其侯,邑三千六百户,遣就国。”由此看来,建武六年就国的列侯多是无职任者,耿纯是其中功劳最大的,故刘秀将他比作周勃。两年后,东郡发生叛乱,耿纯因“威信著于卫地”而复任东郡太守。邳彤、伏湛未再任职,其他就国的列侯想必也很少有重新受到任用者。I


                              24楼2013-11-0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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