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公安厅交管局接到一些群众关于路面测速不规范的投诉,为此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测速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设置测速设备应在测速点前方两公里处醒目告知,包括设置醒目的限速标志及测速告示标志。同时要求,限速标志与测速告示标志不能设置在同一立柱上,标志设置不合格、标志不清晰或未按规定设置告示标志的,测速数据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使用移动设备测速的,应由交通警察操作,测速点应设置在测速路段的右侧。使用车载移动设备测速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并通过开启警灯、爆闪等醒目的方式进行警示防护。所选取路段应有明显限速标志,并保证测速设备在民警视线范围之内,不得人机分离,不得隐蔽拍摄。
根据规定,应确保测速设备时钟的准确性,24小时内误差不得超过1秒,每周应至少根据北京时间校对一次。(记者 左燕东 通讯员 王文静)
关闭
[责任编辑: 李新苗 ]
订阅新华社手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