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今天是我们分手的第47天。终于,没有人再会早上喊我起床,晚上哄我睡觉了。我怎么能忘记那个黄昏?我们初次见面时的情景?那一缕晚霞照在了你的脸上,却点燃了我年轻的心。虽然那时,我还没有妄想追到你。是啊,我这个死胖纸有什么资格去追你?却没成想当时厚着脸皮要的手机号码却让我们真的在一起.....我不想说我们在一起的33天里我们有多甜蜜,我有多开心,你可是我的初恋捏。。。真的好开心好开心。可是就在一瞬之间,我们就分开了。理由我也清楚,你的家人在你身上倾注了太多的期望,虽然我也是......只是我。。。。。。真的不愿意放手。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会好好学习,不会再让你操心。我会在上学的路上骑车慢一点,不会再让你担心害怕。我会.......我....真的....不会忘记你!!!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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