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看完了,没有什么特别的啊,人家也说了“在境内,主要是佛教,由利益驱动导致过热,不正常活动增多。特别要指出的是,有些地方干部把宗教视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业绩”,滥建大佛像,滥建寺庙,人为扩大宗教的影响;“承包”宗教活动的场所;利用职权同寺庙争夺“圣物”。“这不是现在中国和尚们的现状么?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党员涉及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方面应当受到处分的情形只是:“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参加该条例编订工作的中共中央纪委随后所作出的原则性阐释之一就是明确告知各级党组织“要把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与党员的一般信教行为相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