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而存在的理论依据,对每个人都应当具有相同的效益!
目前法律上对人的划分有很多,然而我最认同的是自然人和法人。除了这两类之外我认为不应当再划分别的。
我所强调的法治的前提就是:没有国家的!没有国家的划分也可以理解为全人类的统一。现在有很多人存在所谓国家的领土、领水、领空意识,但当所有资源不再被集团占有时,才可能出现真正的法治社会,没有国家的限制,也就不存在公海杀人不犯罪,没有国家。也就不需要有人享有外交豁免权,没有国家,也就不需要存在外国人与本国人的差别,这样所有人犯罪之后,都不会想到:我逃到外国就没事了。
当然,我所谓的没有国家可以说是国家的绝对统一。
第二点:人的文化性。所有人都得有智慧,不可以说愚民政策才是最好的政策。例如:法治建设成立后,不存在国家,没有政府,没有税收,要从事重大科研项目时怎么才能有资金?到时每个人都应当有知情权,比如我要早一个航天器,燃料我用什么,从哪提炼的,成本是多少,我造了之后会去哪,获得的收益是什么,让每一分钱都是通过演说得来的,这样不可能造成垄断,在这之后,而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去做航天器,航天器的制作方法也会像1+1=2一样普遍,这样会减少多少间谍罪、知识产权罪?我现在也没发现那个人说你们都学会了1+1=2,就是侵权行为!
第三点:财产的公开性。这个是最重要的,我的财产来源透明公开,我月收入多少、买菜多少、买茶多少、买个铅笔多少,买张纸多少钱,张三送我一瓶水,王五给我一颗白菜,一旦我花费超过收入,那不就是犯罪吗?因为你的财产来源不明啊!尤其是取消货币制度,改用信用点制度,这样将每个人和他的的信用点绑定,一个人的收入和花销都是透明的,那他们还有什么可能去腐败的呢?另外,一旦建立信用点制度,那小偷就不可能偷钱了,他不可能让你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偷走你的钱。
这是目前我个人理解的法治社会,仅仅代表个人意见,我反对一切暴力,不提倡任何战争,希望我们能和平过渡到那种理想法治社会吧。
目前法律上对人的划分有很多,然而我最认同的是自然人和法人。除了这两类之外我认为不应当再划分别的。
我所强调的法治的前提就是:没有国家的!没有国家的划分也可以理解为全人类的统一。现在有很多人存在所谓国家的领土、领水、领空意识,但当所有资源不再被集团占有时,才可能出现真正的法治社会,没有国家的限制,也就不存在公海杀人不犯罪,没有国家。也就不需要有人享有外交豁免权,没有国家,也就不需要存在外国人与本国人的差别,这样所有人犯罪之后,都不会想到:我逃到外国就没事了。
当然,我所谓的没有国家可以说是国家的绝对统一。
第二点:人的文化性。所有人都得有智慧,不可以说愚民政策才是最好的政策。例如:法治建设成立后,不存在国家,没有政府,没有税收,要从事重大科研项目时怎么才能有资金?到时每个人都应当有知情权,比如我要早一个航天器,燃料我用什么,从哪提炼的,成本是多少,我造了之后会去哪,获得的收益是什么,让每一分钱都是通过演说得来的,这样不可能造成垄断,在这之后,而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去做航天器,航天器的制作方法也会像1+1=2一样普遍,这样会减少多少间谍罪、知识产权罪?我现在也没发现那个人说你们都学会了1+1=2,就是侵权行为!
第三点:财产的公开性。这个是最重要的,我的财产来源透明公开,我月收入多少、买菜多少、买茶多少、买个铅笔多少,买张纸多少钱,张三送我一瓶水,王五给我一颗白菜,一旦我花费超过收入,那不就是犯罪吗?因为你的财产来源不明啊!尤其是取消货币制度,改用信用点制度,这样将每个人和他的的信用点绑定,一个人的收入和花销都是透明的,那他们还有什么可能去腐败的呢?另外,一旦建立信用点制度,那小偷就不可能偷钱了,他不可能让你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偷走你的钱。
这是目前我个人理解的法治社会,仅仅代表个人意见,我反对一切暴力,不提倡任何战争,希望我们能和平过渡到那种理想法治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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