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35省道缙云县壶镇至三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评审。
省公路局副局长洪秀敏,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缙云县委副书记芦忠于,副县长张颖洁及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厅、县发改、国土、环保、林业、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专家、还有沿线乡镇主要领导等出席会议。
洪秀敏一行在芦忠于、张颖洁和市、县***门及负责人的陪同下,实地踏勘了35省道缙云县壶镇至三溪段改建工程沿线路段和连接点的情况,查看了相关规划图,听取了有关情况的介绍。
35省道缙云县壶镇至三溪段公路已不能适应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量增长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我省实施金衢丽产业带建设和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打造“畅通浙江”以及“建设大路网,打造五型路”的要求,也符合省、丽水市、缙云县的“十二五”交通建设规划,对完善区域干线公路网络,提升公路网络整体服务水平,促进缙云县经济持续快速以及沿线区域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起点位于壶镇镇下项村,接在建的42省道壶镇至早宅段,向东布线利用台金高速壶镇连接线拼宽路基,经社后、锯力煌锯床厂,后下穿台金高速公路,经双溪口、沈宅接上X514后,在前路乡的西侧沿山坡展线,经真君畈、富塘,设西应隧道,终点为三溪乡西应村,与老的35省道相接,主线全长约14.9公里。另设连接线与42省道潜陈至壶镇段相接,连接线长约3.9公里。项目路线全长约18.8公里。起点至前路以及连接线段(合计约11.5公里)采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前路至终点(约7.3公里)采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
经过与会专家的认真讨论,会议一致通过了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洪秀敏要求,设计单位要充分吸收、研究评审专家的意见建议,使规划更科学、方案更优、操作性更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张颖洁要求,全县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合力,认真为该项目前期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同时要求各乡镇要加快做好政策处理工作,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效率,做出最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