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是历史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学科,一般以漫长、冷僻、枯燥、严谨、神秘、理性的方式出现。新闻则以快捷、煽情、趣味、活泼、知识、感性的方式出现。考古学的东西一旦成为新闻,自然会淡化其生硬和冷僻的属性,保留其神秘、严谨的属性,增加其趣味、生动的属性。换句话说,考古新闻不仅具有一般新闻的价值和特质,而且还有重温历史知识,传播考古常识,将科学研究世俗化,促进文物保护的特点,因此,不仅受到一般平民百姓的喜欢,更受到知识阶层的欢迎;另外,从政府管理部门看,考古新闻有利于继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因此也容易得到权威部门的认可。由于上述因素发挥作用,使得考古新闻成为新闻门类中为受众喜闻乐见的一个品种。
在中国,文物考古新闻为读者钟爱还有特别的理由:中国是一个历史感很强的国家,拥有漫长的未曾间断的文明史,民间具有读史诵经的良好传统,对于考古新闻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而且,中国的古老文明经过数千年的风雨坎坷,进入现代以后,文物保护工作被提上重要日程。我国早在1961年就由国务院颁发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11月我国第一部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其间,1991年对该法的第30条、31条做了修改,2001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文物保护法修订案,对原文物保护法进行了多达200多处的修改。在国家大力提倡文物保护的背景下,文物考古新闻的兴起自然对于打击破坏文物的行为,依法保护文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事实上,传媒介入文物考古,也确实对于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比如,北京媒体关于佘姓一家十七代守护袁崇焕墓的大量报道,对于袁崇焕祠破败的描述,最终促成了袁崇焕祠墓的重建和修复。再如,河南洛阳市委、市政府2002年投资1.5亿元在市中心兴建城市标志性广场,开工不久便发现地下有397座东周墓葬和18座车马坑。洛阳电视台等媒体随后进行了接连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洛阳市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场考察后,最终决定彻底改变原定投巨资建设的河洛广场建设方案,让地上建筑为地下文物让路。
因此,文物考古新闻在中国形成热潮既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有其发展的合理性。
三、文物考古单位与传媒联姻可以“三赢”
文物考古新闻的兴起,对于文物考古单位、新闻媒体及文物考古所在地也是“三赢”的结果。
从文物考古单位来说,他们原先从事的工作专业性强,一直默默无闻,不为社会所关注,自从传媒介入以后,一切都与以前大不一样了:文物考古作业通过传媒报道后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关于文物考古学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趋势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从事文物考古工作的人员成为新闻界追捧的焦点人物,经常在媒体上露面发言,考古工作者的“社会话语权”明显增强。与此同时,文物考古单位在与传媒联姻的过程中也得到了某些经济方面的补偿,为他们更好地从事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提供了积极的支持。关于买断电视直播权或独家新闻报道权的确切消息并不多见,但相关传闻证实此种推测并非是空穴来风。在国外,1999年3月3日美国福克斯电视台就以6.5万美元买断了金字塔三座古墓初次发掘和一座王后金字塔重新开启的电视直播权。去年10月的胡夫金字塔探秘同样是买断电视直播权后在全球141个国家和地区直播的。据上海《文汇报》报道,出卖“独家采访报道权”,近年来成了国内考古界的时兴做法。老山汉墓、三星堆以及雷峰塔都是如此。2001年3月11日浙江杭州雷峰塔地宫发掘时,买断电视直播权的是浙江电视台影视文化频道,所用资金是20万元。(《文汇报》2001年4月3日)尽管社会各界对于媒体买断报道权的做法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政府管理部门也没有明确表态予以否定或肯定,但类似做法被越来越多的仿效说明了其存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