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性情大变,开始挖地三尺欣赏起林夕早期的作品。
拿了那本原来你非不快乐过来,准备给淳姐看的,结果自己先征用了。
当初买的时候就因为中文序的标题是我的快乐时代,在102页上写了失恋太少。
全是因为陈奕迅,不过真好,庆幸买了回来。
夕爷说,他以前认为自己写过最悲的歌词就是“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可是时间是最幽默的,十三年后会看这曾经让他惊心动魄的两句歌词,如今看来,竟然让他对快乐开了窍。
不是因为时间令人遗忘当时的心境,而是在时间中希望又失望又希望,循环往复,终于证明快乐的确不用发觉,是正觉。
“原来”两个字,提醒了他,所谓感觉,是随心境而生灭,并无绝对的真相或事实的概念。
有点深奥,自从信佛之后,夕爷便转了性。
想起自己的偏执,对照夕爷写的。
有所热爱,本来是莫大的幸福。
但热爱变酷爱,就成了偏执。
他说他酷爱歌词到对自己残酷的地步。其实我也是。
只是我爱得更多的是黄伟文,原因当然还是陈奕迅。
最近痴迷那四首歌,更让我感叹。
林夕的最好作品果然都全给了王菲。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载体,没有羡慕嫉妒恨,因为陈先生有黄伟文。
今年的叱咤颁奖典礼,我最喜爱的歌曲得奖毫无意外的是陀飞轮。
领奖的时候伟文说,他不是没拿过这个奖,陈奕迅拿到的肯定更多,但是这是第一次,他们两同时获奖。因为他写给他的歌拿了这个奖。
他说,感谢大家,送给他和他最好的朋友一个这么好的纪念品。
说到动情处都差点掉泪。感谢有伟文,始终为eason奉献自己最好的作品。
夕爷在开到荼靡里面写了,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想要表达的不过是,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为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好吧,就算以后我的偶像只得一个,我也不要把陈奕迅抹掉。
趁现在,好好沉迷吧。
拿了那本原来你非不快乐过来,准备给淳姐看的,结果自己先征用了。
当初买的时候就因为中文序的标题是我的快乐时代,在102页上写了失恋太少。
全是因为陈奕迅,不过真好,庆幸买了回来。
夕爷说,他以前认为自己写过最悲的歌词就是“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可是时间是最幽默的,十三年后会看这曾经让他惊心动魄的两句歌词,如今看来,竟然让他对快乐开了窍。
不是因为时间令人遗忘当时的心境,而是在时间中希望又失望又希望,循环往复,终于证明快乐的确不用发觉,是正觉。
“原来”两个字,提醒了他,所谓感觉,是随心境而生灭,并无绝对的真相或事实的概念。
有点深奥,自从信佛之后,夕爷便转了性。
想起自己的偏执,对照夕爷写的。
有所热爱,本来是莫大的幸福。
但热爱变酷爱,就成了偏执。
他说他酷爱歌词到对自己残酷的地步。其实我也是。
只是我爱得更多的是黄伟文,原因当然还是陈奕迅。
最近痴迷那四首歌,更让我感叹。
林夕的最好作品果然都全给了王菲。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载体,没有羡慕嫉妒恨,因为陈先生有黄伟文。
今年的叱咤颁奖典礼,我最喜爱的歌曲得奖毫无意外的是陀飞轮。
领奖的时候伟文说,他不是没拿过这个奖,陈奕迅拿到的肯定更多,但是这是第一次,他们两同时获奖。因为他写给他的歌拿了这个奖。
他说,感谢大家,送给他和他最好的朋友一个这么好的纪念品。
说到动情处都差点掉泪。感谢有伟文,始终为eason奉献自己最好的作品。
夕爷在开到荼靡里面写了,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想要表达的不过是,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为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好吧,就算以后我的偶像只得一个,我也不要把陈奕迅抹掉。
趁现在,好好沉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