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龙,这是一个完全凭自己的直觉去面对生活和一切困苦的人,他与其他溃兵最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有很强的生活能力和解决困难的能力。
其他的溃兵,包括身为军官的阿译长官和对一切都很消极的孟烦了,一旦脱离了这个溃兵群体,连饭都吃不上(孟烦了当逃兵也被抓回来了),其他的如不辣等人,莫不是如此,他们都是依附在这个溃兵群体上活着的人。他们有谁能离开么?没有人能离开,身为吃粮当兵的人,当逃兵是死罪不说,离开了这个群体,他们到哪儿去呢?靠什么生活呢?他们是农民出身,可她们的土地呢?他们的家乡呢?“望家乡海阔天高,回故土路远山遥。”他们要活着,就哪儿也去不了。
可迷龙不一样,他有本事在驻地做黑市生意,有本事在战场上搜刮物资。有本事在溃退的路上给自己成一个家,有本事赤手空拳在镇上为老婆孩子营造一个安定的住所,甚至有本事驱使奴役溃兵群体中的不少人……他若是离开了这个群体,仍旧能够很好地生活下去。但是,他最终都没有离开这个群体,最终是把自己融合进了这个群体之中。
这个过程中,迷龙有过两次内心深处的表现和思维的升华。两次升华并不是他娶了上官女士并给她和她的儿子安了个家,而是吃猪肉炖粉条子和目睹豆饼的垂死,这两次个性的升华,比他和上官的所有戏都更为重要,更为凝炼。
阿译长官为了鼓舞溃兵们的情绪,万般无奈之下拿出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的办法:为庆祝胜利,溃兵们要吃一次猪肉炖粉条子!一无所有的溃兵们各显其能,坑蒙拐骗连捡带偷去找做这一顿饭的材料(孟烦了偷小醉的血泪钱就是为了这一次聚餐,虽然他没有把偷来的钱投入到聚餐的花销中去)。当大家政要做菜时,拥有丰富的令人眼馋的黑市食品的迷龙参加了进来,拿出了酱油拿出了肉罐头,为什么呢?因为猪肉炖粉条子这个有特色的地方菜,勾起了他的乡愁!所有溃兵中,没有一个人象迷龙那样,被这道菜引出了内心深处那么大的波澜起伏。也正因为这个乡愁,迷龙内心中深深埋藏的不忍家乡沦陷的悲壮之情,终于表现出来了。当其他溃兵受到虞啸卿的鼓惑为了吃饱饭要投身战场去,迷龙本来是对此不屑一顾的,而正是这一顿猪肉炖粉条子,令他表面上早已磨灭的血性再一次迸发出来了。所有溃兵都是被动地为吃饱饭穿暖衣而上战场去的,唯有迷龙一人,是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乡愁而主动上战场的。
迷龙另一次性格上的升华,就是他目睹了豆饼的垂死。豆饼是迷龙的副射手,一直亲切地称呼他“迷龙哥”,一直把他视为真正的大哥而紧随在他身边。豆饼的垂死不但让其他溃兵们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更让迷龙意识到,自己的周围,是一个自己永远也离不开的群体!每当溃兵们失魂落魄毫无希望地生活在收容所里的时候,迷龙的流氓劣根性都会大发作,他总是毫无理由地要在这个群体中靠拳头把自己打成一个老大。他为什么要当这个老大?这个老大能给他带来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只不过是百无聊赖中的一种情绪宣泄而已。而正是豆饼的垂死,令迷龙突然意识到,他和所有的溃兵都是一样的,都是炮灰,都是战场上的生死同袍。这样一个群体中,靠暴力打出来的老大有什么意义呢?什么也没有。迷龙正是从这一刻起,自觉自愿地彻底将自己与这个溃兵群体在情感上融为一体了。到后来大家帮他搬家而他没有兑现请大家吃饭的诺言,所有人合起伙来把他扔进了泥塘里,他则心甘情愿地让大家这么对待他,再没有当初那个要打这个打那个的迷龙了。从一个游离在群体之外的自主的人,成为这个为人鄙视的群体中的一个中坚分子,迷龙完成了一个华丽的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