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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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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初的假期,重新读了一遍多夫多福,上一次还是在好几年前,重翻书架时又一次注意到了他,花了三天,思绪好像又回到了原点,结局有些仓促,但我仍然没有走出,总想留下些什么,于是来到了贴吧。
很冷啊,这本书的热度似乎一直不高,当年也是这样,但是却成了一份宝藏。第一次读,是在寻文的路上,看到有人推荐他,便一发不可收拾。在此之前找了许多文章读了开头便感无趣,但这本却有些意思。
是一个好故事,不过也有很多缺点,诸多遗憾汇成了结局。无论是阿宝还是其他主角,他们都不是一个完美的人,甚至会让你在读的时候跳脚,但这般身临其境的感受也是多夫多福魅力的一部分
能感受到作者对自己作品的热爱,这是最重要的。还有很多读者的支持。记得处不处的设定,当时还发生过争执。但私心而论,我挺支持作者本人的看法。以致后来作者动摇,男人们“守生如玉”我还为此惋惜。世上总是存在意外,无可奈何与心痛。“乱世”是如此,乱世英雄更是如此,对我来说这是魅力。不知是不是年龄的增长,太过理想化反而成了纠结。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热爱,也不知为何会想起这一点,总之诸如此类的小问题多夫多福是存在的,但也挺有趣的。
哈哈哈哈其实想要发帖的初心是因为方倾,标题也是这么取的。但前面莫名感慨了很多,跑题了。本人非常非常喜欢方倾。刷了一会儿贴吧,发现很多人也很喜欢他,哈哈哈哈我果然眼光过人。
从第一次读就很喜欢他,喜欢到别的男主都有一点黯然失色,他一出场就会偷笑。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是他出场的第一看法。温文风雅矜贵随和,但内在却是个腹黑毒舌的,反差非常可爱。倾郎倾郎,郎艳独绝,世无其二,感觉没有比这句更合适的。一人一马,一袭白衣,仿佛当年宁儿和他初见。他早就动心了。世界之大却没有他想要的。游学是他的选择,家族是他的责任,真正知他懂他的又在何方。他聪明过人,世人呼他方大才子,他城府颇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客气的表象却是个霸道的主,浮华褪去,留下美玉,朝堂皇厅不是他的归宿。一手妙笔丹青,绘无边自由。宁儿迟钝,他隐藏的却不好,文青阁早早流露情愫,但困于理智。隐忍简直我的天菜。
后期作者收笔有些匆忙,朝政之事描绘不完整,就方倾而言,我倾向于他不会放下国家顾私情,形象更加贴合。女主得道多助,天下归一,方倾为家为国更为天下,此时破冰更甚。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看法,里面所有男主都非常非常爱女主,爱到了极点,这样写无可厚非,只是我更偏向独立人格厚重些。嗯这也是时代在进步。这本书写的很早,也是历史遗留问题,瑕不掩瑜。
方倾仍然是我最喜欢的角色,“除去君身三重雪,天下无人配白衣”。我是一个俗人,一见倾郎误终生果不其然。


IP属地:澳大利亚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1-22 16: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