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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案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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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我下面的推理不是我自己发现的,而是我在看了一部小说叫超级侦探先生,是这个作者破了案,不是我。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案件还是2015年的时候,那个时候还是电脑互联网时代。我呢,小时候看过一本前苏联法医的书,看过一部外国电视剧叫弗尔摩斯全集,小时候也喜欢看柯南动画片。我以前在知乎网上发表了几十篇错误的推理,就是有点想法就发一篇,这么多年了,我都无法确认任何一个推理,也曾推翻过很多以前的推理。直到最近也不满意。我也曾在各大网站看过几乎所有的网友评论,大多数人呢都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案件,随便评论两句。我看到这部小说之前,有很多的疑问都无法解释,我的很多推理也很绕,或很勉强,不通顺。下面就说说我的主要疑问 和作者的犀利破解。1.第一个疑问,就是女孩到底失踪在哪里,小说作者说她一定就失踪在南大附近,根据是有目击者看到女孩最后出现在青岛路。案发地点越近,在推理中就越合理。因为女孩是外地人,她刚到这里两个月,对远方的地理不熟,又是黑夜。她是不可能远走的。2.做案者是熟人还是生人,答案是半熟人,就是说,这个人一定认识女孩,女孩也认识这个人,但是这种熟人关系一定是在女孩来南大的这两个月形成的,他们类似与朋友关系,而不是恋人关系。3.下面就进入我很迷惑的问题,当你研究这个案件时间长了,你就会对这个作案者的职业很感兴趣,就是说,他这个人是又懂法律,又懂刑侦,又懂侦探又懂法医,还很懂军事谋略。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他无论是进入到南大校园里大量拋撒塑料袋,还是到处遛撘,一定有人看见,甚至有学生跟他打招呼,学生都认识他,这就是为什么女孩在深夜里投奔他的原因,就是学生们很信任他,包括这个农村女孩。4.我通过长年的研究这个案件就觉得,这个人呢,不像是普通人,至少他不是莽夫,我一度有很长时间去怀疑警察,军医,但是又过于牵强,就是在推理上不通顺不合理。但是从这个人的思维上来看,他确实懂法医 ,法律,刑侦,以及侦探推理,甚至是兵法。这个人在案发夜里就在南大旁不远处开着买卖,但这个人又不是莽夫。这个人一定不是彪形大汉,这个人的外表,谈吐一定不能让女孩觉得有任何的压迫感和不安全感,这个人的职业和文化程度还要和女大学生有很多共同的语言,但是这个人又不像是她的年轻恋人。5.因为女孩当天晚上就是因为小事生气而跑出去的,她是很想找人倾诉的,所以她就找到了这个人的商铺,因为她平时总来这里。我说到这里,大伙是不是对做案者的这个职业呼之欲出了,没错,做案者就是书店老板。因为女孩是文艺青年,酷爱看书,所以她平时最长去的地方就是书店。她最熟悉的人就是书店老板。所以说恋爱论多多少少有点靠谱。其实很可能就是书店老板暗恋女孩,而女孩呢只把他当作一个长者或普通朋友。很有可能就是那天晚上男的急于表白遭到拒绝,而红色又刺激到了这个男人,他想霸王硬上弓而出了意外。小说的作者偏向于这个作案地点就在青岛路旁的平仓巷。因为相比较大马路的热闹商铺,要想没有目击者 ,小胡同更可能。6.做案者使用这个手法其实就是在赌,他想利用这个手法把警方怀疑的重点引向屠夫,厨师,医生。但是细细推理,拥有专业刀具的职业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而且当时玩刀的人可是警方重点照顾的对象。所以呢,很多网友其实猜到一点点,就是做案者是熟人,所以女孩才在夜晚找他,女孩一定与做案者有情感上的瓜葛 这是做案动机。7.其实这个人有这般不简单的想法就是因为他是书店老板,90年代,各种各样的书籍都在书店里,特别是很畅销的推理小说 弗尔摩斯全集和英国推理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畅销小说当时都很流行。当然了,里面也有很多法医类的,和西医外科类的书。因为书店老板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看书。几乎所有的书店老板都这样。这也就变向说通了为什么这个人思维这么厉害,这个人懂的这么多,以及这个人为什么懂一点西医外科,以及他为什么懂的警方的破案思路。这个案破不了就是因为他赌中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网友都觉得这个作案者与玩刀的职业有关,包括当时的警察。俗话说,思维厉害的人,要么行万里路,要么读万卷书,网友们也都怀疑做案者是什么大学教授或大学生,确忘了,有文化的人还有一类人,就是书店老板 ,他一定读过法医的书,而且不止一本。所以他根本就不想留给法医任何的证据。其实,高级的推理小说也类似于刑侦了。8.现场的物证有两个特别的地方,一个就是老年款式的包包或者说是年轻人,中年都不用的那种款式。说明这个人不年轻了。还有就是那个特别的背包,不像是学生用的轻便款式,很类似旅行包。9.当时警方调查的重点就是玩刀的职业,也就是说,这个人一开始就把警方给绕进去了。当时警方重点排查的对象就是饭店和年轻的单身汉。谁想到是灯下黑。做案者就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很可能案发地点就距离南大几十米。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1-03 21:41回复
    扯淡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1-0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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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年的分析,你还是这样牵强,就是厨师干的,你再想下案子细节,绝对厨子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1-09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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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个侦探小说跟我的思路大致相同,唯一不同的就是,我认为凶手就是医生类职业。因为单靠看几本侦探小说的书本是没办法做到细致分尸的,同理给你一本解剖牛羊的书籍,叫你完美解剖牛羊你一样做不来的,这种东西必须是工多艺熟的。其二,九六年前的那种小说基本上没有刑侦经验介绍的,因为连DNA这种东西普通人也要千禧年过后才知道。九五年才在中国作为刑侦手段,只有医生类职业才知道的。而且凶手是不怕别人知道受害人身份信息的,他做的所有东西都只是选择性的消除自己的生物痕迹而已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1-09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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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有些尸块是汆烫切片,有些尸块是烹煮完整的。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般普通的厨师或者屠夫或者其他普通人犯案,要么就直接全部切碎方便抛尸,不会在多此一举的烹煮了,要么就直接全部烹煮一遍防止腐败发臭。既而切大块抛尸。而凶手则采用完全不同的作案手法。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01-0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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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的观点是,凶手之所以体表汆烫切片主要是因为受害人体表有凶手的生理痕迹,有可能是指痕.咬痕.抓痕.勒痕等痕迹。至于内脏跟生殖器官烹煮的原因就是受害人体内有药物残留还有生殖器官里有凶手的米青液。直接一烹煮就消除所有痕迹了。因为尸检报告里说受害人被害前是活了两三天的。在闹区要控制一个大活人静悄悄的,应该是使用了药物控制。有可能就是安眠药过量了,或者其他药物过量致死的。所以才要分尸抛尸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1-09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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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分尸应该就是穿着雨衣或者医疗服,带好头套手套脚套来分尸的。在用受害人的衣服垫着,加上新床单垫着一起分尸的。尸块状态,肉是片肉或者碎肉的方式,骨头是沿着关节处肢解的,应该全程没有用到劈砍。所以分尸的场地应该是在闹市,要保证动静最小化,防止左右邻居发现异常。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1-09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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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抛尸我想应该就是在凌晨一两点到三四点左右的时间,最早抛的应该是头颅连着床单衣服一起抛去较远的水岗,骨头这些应该是第二抛的。这两个也是较为隐秘的地方抛尸的,其次就是抛碎肉了,应该是方便原则了。还有以凶手细腻谨慎的作案手法,抛尸的包应该也是偷拿的或者是捡的。因为在雨雪天气拿个这种包上街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偷拿别人的包,里面的“线索”也会指向原主人。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01-09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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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凶手应该是单人作案,且通过了警察多次的盘查,因为他一个人独住,杀人前后的工作生活都无异,都是三点一线,上班,下班,回家。左右邻居都说没有听到异常,所以无论怎么盘查都能自圆其说。而且凶手的性格特征应该也是孤僻不怎么与人交往的人,因为囚禁杀人分尸抛尸,前后九天十天的时间。都没人登门拜访过,就足以证明凶手的个性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1-09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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