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以下简称《婚姻条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的民主进步的婚姻法规。《婚姻条例》明确规定:“男女结婚须同到乡苏维埃或‘市区’苏维埃举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
“这种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打碎了数千年来束缚人类尤其是束缚女子的封建锁链,建立了适合人性的新规律,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胜利之一
“这种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打碎了数千年来束缚人类尤其是束缚女子的封建锁链,建立了适合人性的新规律,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胜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