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三种,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两种,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与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原则上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下同)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考生应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专业为理工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表现突出。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 或 IELTS≥6.0 或 TOEFL≥85。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在硕士阶段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秀。
5.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三、考核(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或通过学校单独组织的硕博连读外国语水平考核。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且截至报名之日已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资格审核并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报考教育博士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招生对象不含民营教育机构。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领域招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管理人员,不招收具有教师身份和职称的高校“双肩挑”管理人员;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招收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或在各级教研机构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的教研员,不招收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以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员;
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招收从事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学校专职辅导员,或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中心等部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不招收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4.截至2025年9月1日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收录期刊)论文。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报考美术与书法博士的基本条件
考生在符合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品曾入选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展览。
2.在省级以上展馆举办过个人作品展览。
3.具有副高级职称。
(八)报考戏剧与影视博士、音乐博士的基本条件
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九)报考国际中文教育博士的基本条件
非定向考生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定向考生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从事国际中文教育相关工作。有赴外国家公派国际中文教师(或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经历者(须出具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证明)优先。
4.截至2025年9月1日前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省级期刊(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收录期刊)或以上层次论文。
(十)报考应用心理博士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截至2025年9月1日前具有1年及以上与专业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
4.近三年要求参加过厅级(含)以上相关领域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领域的省级期刊(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收录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国家专利软著等(排名前三)、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厅局级排名第一、省部级及以上排名前三),以及其他能证明其科研能力的相关成果。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一)报考生物与医药博士的基本条件
非定向考生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定向考生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招收来自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潜质的在职人员。
(十二)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符合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三、考核(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其中论文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
6.报考导师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者优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高端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者、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者。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与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原则上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下同)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考生应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专业为理工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表现突出。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 或 IELTS≥6.0 或 TOEFL≥85。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在硕士阶段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秀。
5.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三、考核(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或通过学校单独组织的硕博连读外国语水平考核。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且截至报名之日已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资格审核并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报考教育博士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招生对象不含民营教育机构。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领域招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管理人员,不招收具有教师身份和职称的高校“双肩挑”管理人员;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招收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或在各级教研机构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的教研员,不招收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以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人员;
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招收从事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以及其他类型学校专职辅导员,或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中心等部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不招收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4.截至2025年9月1日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收录期刊)论文。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报考美术与书法博士的基本条件
考生在符合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品曾入选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展览。
2.在省级以上展馆举办过个人作品展览。
3.具有副高级职称。
(八)报考戏剧与影视博士、音乐博士的基本条件
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九)报考国际中文教育博士的基本条件
非定向考生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定向考生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从事国际中文教育相关工作。有赴外国家公派国际中文教师(或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经历者(须出具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证明)优先。
4.截至2025年9月1日前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省级期刊(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收录期刊)或以上层次论文。
(十)报考应用心理博士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截至2025年9月1日前具有1年及以上与专业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
4.近三年要求参加过厅级(含)以上相关领域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领域的省级期刊(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收录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国家专利软著等(排名前三)、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厅局级排名第一、省部级及以上排名前三),以及其他能证明其科研能力的相关成果。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十一)报考生物与医药博士的基本条件
非定向考生与普通招考博士报考条件一致。
定向考生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招收来自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潜质的在职人员。
(十二)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符合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外国语水平符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免试条件〔详见“三、考核(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5.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其中论文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
6.报考导师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者优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高端人才、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者、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