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的房产不能直接继承,但可以通过间接操作实现继承。 使用权的房产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这类房产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因此不能直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可以实现间接继承:
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这种方法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常住户口。
办理继承流程如下:
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这种方法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常住户口。
办理继承流程如下:
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