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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叶圣陶先生《藕与莼菜》后,我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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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看法:朴实自然,清新淡雅;一气呵成,通顺流畅;借物抒情,对比写照;略带矫情。
文章读起来,再自行配上家乡话,像是在听坐摇椅上扒拉着蒲扇的老头讲故事,絮絮叨叨的,偶尔乐呵笑起来,能看到缺牙巴。听着的时候好像没意思,枯燥无味,觉得烦。等到自己一个人闲着时,忽地想到了,嘴角又不自觉勾起。有趣滴很哩。
说是散文,我读起来更觉得是老爷子的日记。年纪上来了,闲着的时候东想西想,想远想久了。把想到的东西凑成一篇,拿去逗娃娃们玩。
开篇写得平淡,讲得清楚,很好,好得很。有的“写作技巧”教人怎么开篇,各种套路招呼上来,千奇百怪,全都不如这里的开篇。我是从来不学那些的,只略有耳闻,因而举不上具体例子。单知道有类“开门见山”“破冰语”,似是从八股文中的“破题”发展而来。很没有意思。写东西的时候,脑袋里全是技巧,充满了,胀得脑袋大,成了大头娃娃,跟喝三鹿中毒一样,能写出什么健康的东西哟。修改的时候倒是得用各种技巧,但也用不着太多,能做到言由衷、词达意就好。这里的开篇就做到了。喝酒,吃藕,想老家。然后通过写藕来写老家。简明扼要,顺理成章嘛。
通过写藕来写老家的部分倒是用了技巧,但用得自然,符合思维方式,因此像是没用一样。如果我来写,估计立刻写起“藕”来,给藕一顿描写。先是从没墨水的瘪肚子里硬刮出句古话,“携手藕花湖上路,一霎黄梅细雨”。然后又写景,荷塘哇、采莲哇,东扯西扯一番。看似写的多,其实很空泛,莫得烟火气。叶老爷子厉害,他不这么写。他是写人,把人的打扮和活动写得漂漂亮亮,再由人的活动带出藕。哎呀,很厉害的咧。故乡主要是风土人情,写人能写的活泼,写物就容易死。写物当然有人写的好,但我试过,我写不好,给写死了。
由人带物的技巧能学会,朴实清新的文风学不来。这是积淀,得靠长久地写作,不是说模仿能模仿来的。就是时时留意、处处小心也不行,不会就是不会。西颦东效会闹笑话。马脚露出来,要是被卡住,炮就飞过来打死老帅,满盘皆输了。不如不动马,拿车横冲直撞,就是输了也能多吃几个子。拿来跟自己对照倒是挺好,防止自己写得虚浮,别让文章看上去跟每天熬夜看片的肾虚仔一样。
还有一处,算是我给老爷子挑刺。“仿佛他们以为这是……故而先把他们濯得这样洁白了。”这一段,我不太喜欢。莫名其妙文绉绉一通,严重的主观臆断,矫情,不好玩。什么“珍品”“画境”“欣赏的浑凝”“罪过”“洁白”。哎哟,藕是拿去吃拿去卖的,不洗干净难道吃土?很简单的道理,扯上这么多玩意干嘛咯。写风土人情,进一步再写写生产生活,行不行捏?我看是好的。比如,写写怎么洗藕,对比下洗衣服。我在老家就是挑着衣服到河边拿棒槌打。棒槌和藕形状像,可以把它们凑个比喻。还有,洗藕的时候,娃娃们会不会打水仗呀?写点夫妇唠唠家常,几个人聊聊八卦行不咯?这样写,我觉得更好。虽然我写不出来,但我觉得这样写更好。反正,等我文笔练起来,我写类似的部分就是这样,更进一步,不搞发散延伸。
第二段写上海的藕。这段是拿来对比,做过渡,想要细致讲讲的地方不多。我独是从字里行间看到两个“公子”和“乞丐”,生了些气。如果我要写,这里得添几笔,直接或是七拐八绕,反正表达个“‘公子’与‘乞丐’对比”的意思。我是向来见不惯这些,不写不舒服。
第三段主要是借藕隐喻自己。有隐喻的意思,很容易看出来。拿藕的变化隐喻自己离开家乡的变化,实际还是对比手法。用藕的“玉样的颜色”“有些儿甘味”和“许多锈斑”“没有一种鲜嫩”作对比,实际是写自己。“离开家乡,我容貌变了,精气神变了,不如以前。我想我的家乡”,大概是这么个意思。这种通过隐喻,在字里行间做对比的手法很厉害,不生硬,显得自然,乍一眼看上去是粗糙,看仔细了才知道是处处精细。
藕联想到莼菜也是直接说,不搞那些“承上启下”的一套。一句话带出来了,精干得很,不啰嗦。这里写莼菜倒类似我说的那套“立刻写起来”。但老爷子文笔好,能架得住。“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我大概明白什么意思,应该是“当时只道是寻常”。确实有意思,可我觉得还是文绉绉了。展开讲讲当时的寻常会不会好些呢?比如,“汤下肚,暖洋洋,干活有力气,行事不慌张”之类的。就是说,干脆舍去“诗意”“无味之味”这种直接抒情,改为描写景物与活动,使情感在意象中流露出。行不行呢?我以后写东西注意这点。
然后又是一次对比。不需要多说的。
最后抒情部分,我反倒觉得俗套了。虽然说的道理,“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这句话很好。但就像夫妻过日子,刚结婚的时候和婚后好几年,状态总不一样。这样的道理我见得多了,就觉得其实很无趣,没有新意。这或许是我乡土情结不重有关系。我是不大能切实体会游子思乡的感情的。


IP属地:山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0-11 15:3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