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阿娇吧 关注:18,663贴子:877,270

【资料】胡灵太后【醉卧美男膝,醒掌天下权】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0-09 18:34回复
    我先发点事迹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10-09 18:37
    回复
      🌑早年经历
      胡氏,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县)人氏。她的父亲是胡国珍,母亲是皇甫氏。胡氏降生的时候,房内红光照射。京兆山北县有个叫赵胡的人,善于卜卦相面,胡国珍就拿此事询问赵胡。赵胡说:“这是个吉兆,令爱有大贵的相貌,将要成为天地之母,生下天地的主宰。但此事不要让超过三个人知道。
      🌑《魏书·卷十三·列传第一》:宣武灵皇后胡氏,安定临泾人,司徒国珍女也。母皇甫氏,产后之日,赤光四照。京兆山北县有赵胡者,善于卜相,国珍问之。胡云:“贤女有大贵之表,方为天地母,生天地主。勿过三人知也。”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10-09 18:37
      回复
        🌑入宫封妃
        胡氏的姑姑僧芝担任“比丘尼统”,是当时北魏僧官系统中比丘尼的最高统领143
        ,擅长讲解佛理。景明元年(500年),僧芝入宫讲授佛理,过了几年,她对宣武帝左右的随从夸赞胡氏的姿色与德行。宣武帝元恪听说后,就召胡氏入宫,封为承华(世妇,位视中大夫,居从三品上)。
        由于北魏实行子贵母死制度,当时宫廷之中,妃嫔们祝祷希望生诸王、公主,不生太子。只有胡氏常说:“天子怎可没有儿子,为什么畏惧自己的死而使皇家没有嫡长子呢?”等到胡氏怀上身孕,半夜的时候发誓说:“但愿我生的是男孩,让他成为皇长子,即使身死,我也在所不辞。”永平三年三月十四日(510年4月8日),胡氏在宣光殿生下元诩。但胡氏不仅安然无恙,还晋升为充华。
        🌑 《魏书·卷十三·列传第一》:后姑为尼,颇能讲道,世宗初,入讲禁中。积数岁,讽左右称后姿行,世宗闻之,乃召入掖庭为承华世妇。而椒掖之中,以国旧制,相与祈祝,皆愿生诸王、公主,不愿生太子。唯后每谓夫人等言:“天子岂可独无儿子,何缘畏一身之死而令皇家不育冢嫡乎?”及肃宗在孕,后固意确然,幽夜独誓云:“但使所怀是男,次第当长子,子生身死,所不辞也。”既诞肃宗,进为充华嫔。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10-09 18:39
        回复
          🌑反制太后
          延昌四年正月十三日(515年2月12日)夜,宣武帝驾崩。崔光与于忠迎立胡充华6岁的儿子元诩即位,是为孝明帝。
          皇后高英欲杀胡充华,宦官刘腾将此事告知侯刚,侯刚又告诉了于忠。于忠请崔光献计,崔光说:“应该安置胡充华于别所,严加守卫,不让皇后有接近胡充华的机会,按理来说这必定是完全之策,是为上计。”于忠等人听从了他的建议,将此方案告诉胡充华,胡充华才安心。于是胡充华深深感恩这四人。
          🌑 《魏书·列传·卷十九》:“初,世宗崩后,高太后将害灵太后。刘腾以告侯刚,刚以告忠。忠请计于崔光,光曰:“宜置胡嫔于别所,严加守卫,理必万全,计之上者。”忠等从之,具以此 意启灵太后,太后意乃安。故太后深德腾等四人,并有宠授。忠以毁之者多,惧不免祸,愿还京师,欲自营救。灵太后不许。二年四月,除尚书右仆射,加侍中,将军如故。”
          🌑《资治通鉴·第一百四十八卷》:“高后欲杀胡贵嫔,中给事谯郡刘腾以告侯刚,刚以告于忠。忠问计于崔光,光使置贵嫔于别所,严加守卫,由是贵嫔深德四人。“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10-09 18:41
          回复
            🌑同年二月初七(515年3月7日),尊皇后高英为皇太后。此时高太后的兄长高肇拥兵在外,朝野不安。孝明帝元诩召高肇回宫奔丧,高肇便来到洛阳太极殿哭丧。高阳王元雍与于忠悄悄准备壮士十几人埋伏在舍人省下。高肇哭丧完毕后,被引入西廊,来到舍人省后,十几名壮士们将其扼杀。
            高肇死后,二月二十六日(515年3月26日),孝明帝元诩下诏尊生母胡氏为皇太妃。三月一日(515年3月31日),胡太妃逼迫太后高英出家为尼,迁居金墉城,非节庆日,不得入宫。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二月庚辰,尊皇后高氏为皇太后。……己亥,尊胡充华为皇太妃。宕昌国遣使朝献。三月甲辰朔,皇太后出俗为尼,徙御金墉。……八月……丙子,尊皇太妃为皇太后。……群臣奏请皇太后临朝称制。 九月乙巳,皇太后亲览万机。
            🌑 《资治通鉴·第一百十八卷》:“及世宗殂,肇拥兵于外,朝野不安。魏主称名为书告哀于高肇,且召之还。肇承变忧惧,朝夕哭泣,至于羸悴。归至瀍涧,家人迎之,不与相见。辛巳,至阙下,衰服号哭,升太极殿尽哀。高阳王雍与于忠密谋,伏直寝邢豹等十馀人于舍人省下,肇哭毕,引入西庑,清河诸王皆窃言目之。肇入省,豹等扼杀之,下诏暴其罪恶,称肇自尽。……己亥,尊胡贵嫔为皇太妃。三月,甲辰朔,以高太后为尼,徙居金墉瑶光寺,非大节庆,不得入宫。”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10-09 18:42
            回复
              🌑临朝称朕
              延昌四年八月初六(515年8月30日),胡氏被尊为皇太后,是为灵太后,群臣奏请由她来临朝称制,辅佐幼主。九月初五(515年9月28日),灵太后正式宣布开始亲理朝政。25
              灵太后最初临朝听政时,下令行事,群臣称她为殿下。后来,灵太后改令为诏,群臣上书时改称她为陛下,灵太后自称为“朕”,同时效法东汉邓太后主持祭礼的旧例,代替皇帝主持祭祀。
              🌑《魏书·卷十三·列传第一》:及肃宗践阼,尊后为皇太妃,后尊为皇太后。临朝听政,犹称殿下,下令行事。后改令称诏,群臣上书曰陛下,自称曰朕。太后以肃宗冲幼,未堪亲祭,欲傍《周礼》夫人与君交献之义,代行祭礼,访寻故式。门下召礼官、博士议,以为不可。而太后欲以帏幔自鄣,观三公行事,重问侍中崔光。光便据汉和熹邓后荐祭故事,太后大悦,遂摄行初祀。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4-10-09 18:44
              回复
                🌑睡小叔子
                胡太后欣赏宣武帝的弟弟清河王元怿的才能,便委托他辅佐朝政,比拟周公、霍光。元怿竭力匡辅,以天下为己任,辅政期间对北魏朝政大多有所匡正补益,同时礼敬士人,在天下声望很高。
                然而胡太后却痴迷元怿美丽的身姿容貌,逼迫元怿与她同房就寝,淫乱纵情,招致了天下人的厌恶。
                🌑《魏书·列传·卷十》:“清河王怿,字宣仁。幼而敏惠,美姿貌,高祖爱之。灵太后以怿肃宗懿叔,德先具瞻,委以朝政,事拟周霍。怿竭力匡辅,以天下为己任。”
                🌑《魏书·卷十三·列传第一》:时太后得志,逼幸清河王怿,淫乱肆情,为天下所恶。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10-09 18:46
                回复
                  🌑纵容元乂
                  胡太后的妹夫元乂,自恃有胡太后的宠信,行事骄纵,元怿经常治裁他,二人逐渐结怨。卫将军、仪同三司的宦官刘腾权倾内外,吏部官员为讨好刘腾,奏请让刘腾之弟做郡守,但刘腾之弟资质不佳,元怿不同意。刘腾与元怿遂结怨。龙骧府长史宋维,被元怿举荐为通直郎,但宋维却浮薄无行,元乂对宋维以利相诱,宋维遂投靠元乂,并状告元怿与都尉韩文殊父子谋逆。
                  胡太后将元怿幽禁在门下省审查,最终核实元怿无罪,遂将其无罪释放。
                  同时准备处死诬告元怿的宋维。元乂对胡太后说:“如果今天杀了宋维,万一以后再有人谋逆,就没人敢告状了。”胡太后遂将宋维免死,贬为昌平郡守。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九》:魏太傅、侍中、清河文献王怿,美风仪,胡太后逼而幸之。然素有才能,辅政多所匡益,好文学,礼敬士人,时望甚重。侍中、领军将军元乂在门下,兼总禁兵,恃宠骄恣,志欲无极。怿每裁之以法,乂由是怨之。卫将军、仪同三司刘腾,权倾内外,吏部希腾意,奏用腾弟为郡,人资乖越。怿抑而不奏,腾亦怨之。龙骧府长史宋维,弁之子也,怿荐为通直郎,浮薄无行。乂许维以富贵,使告司染都尉韩文殊父子谋作乱立怿。
                  🌑《魏书·卷二十二·列传第十》:党人通直郎宋维希乂旨,告怿谋反,禁怿门下。讯问左右及朝贵,贵人分明,乃得雪释焉。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九》:维当反坐,乂言于太后曰:“今诛维,后有真反者,人莫敢告。”乃黜维为昌平郡守。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4-10-09 18:49
                  回复
                    🌑元乂设计
                    元怿自从被释放后,就到处打听收集一些忠烈之士的事迹,然后撰写了足足二十卷的《显忠录》,来向众人表现自己的忠诚。
                    过了一段时间后,元乂依然惴惴不安,担心元怿会找自己秋后算账。于是,元乂与刘腾打算除掉元怿。
                    正光元年七月三日(520年8月2日),胡太后在嘉福殿,刘腾让主管饮食的中黄门胡玄度、胡定列诬告元怿企图毒死孝明帝篡位。当时孝明帝年仅11岁,听信了他们的谗言,便任凭刘腾关闭永巷门,胡太后无法外出。
                    元怿入宫时,被元乂派三十个人拖进含章殿东省,刘腾召集公卿大臣宣布元怿罪状,议定将元怿按谋反罪处置。大臣们惧怕元乂,无人提出质疑,只有仆射游肇不同意。当夜元乂就处死了元怿。
                    朝野听说元怿被杀,无不低头丧气,数百胡满剺面(以刀划面)举哀,贤臣游肇更是因此被活活气死。
                    🌑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怿以忠而获谤,乃鸠集昔忠烈之士,为《显忠录》二十卷以见意焉。
                    🌑《魏书·卷十六·列传第四》:乂恐怿终为己害,乃与侍中刘腾密谋。灵太后时在嘉福,未御前殿,腾诈取主食中黄门胡玄度、胡定列诬怿,云许度等金帛,令以毒药置御食中以害帝;自望为帝,许度兄弟以富贵。腾以具奏,肃宗闻而信之,乃御显阳殿。腾闭永巷门,灵太后不得出。
                    🌑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九》:“义恐怿终为己害,乃与刘腾密谋,使主食中黄门胡定自列云:“怿货定使毒魏主,若己得为帝,许定以富贵。”帝时年十一,信之。秋,七月,丙子,太后在嘉福殿,未御前殿,义奉帝御显阳殿,腾闭永巷门,太后不得出。……义、腾持公卿议入奏,俄而得可,夜中杀怿。于是诈为太后诏,自称有疾,还政于帝。幽太后于北宫宣光殿,宫门昼夜长闭,内外断绝,腾自执管钥,帝亦不得省见,裁听传食而巳。太后服膳俱废,不免饥寒,乃叹曰:“养虎得噬,我之谓矣!”又使中常侍酒泉贾粲侍帝书,密令防察动止。叉遂与太师高阳王雍等同辅政,帝谓义为姨父。义与腾表里擅权,义为外御,腾为内防,常直禁省,共裁刑赏,政无巨细,决于二人,威振内外,百僚重迹。朝野闻怿死,无不丧气,胡夷为之剺面者数百人,游肇愤邑而卒。”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10-09 18:51
                    回复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九》:于是诈为太后诏,自称有疾,还政于帝。幽太后于北宫宣光殿,宫门昼夜长闭,内外断绝,腾自执管钥。……乂遂与太师高阳王雍等同辅政,帝谓乂为姨父。乂与腾表里擅权,乂为外御,腾为内防,常直禁省,共裁刑赏,政无巨细,决于二人。
                      🌑《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九》:“义恐怿终为己害,乃与刘腾密谋,使主食中黄门胡定自列云:“怿货定使毒魏主,若己得为帝,许定以富贵。”帝时年十一,信之。秋,七月,丙子,太后在嘉福殿,未御前殿,义奉帝御显阳殿,腾闭永巷门,太后不得出。……义、腾持公卿议入奏,俄而得可,夜中杀怿。于是诈为太后诏,自称有疾,还政于帝。幽太后于北宫宣光殿,宫门昼夜长闭,内外断绝,腾自执管钥,帝亦不得省见,裁听传食而巳。太后服膳俱废,不免饥寒,乃叹曰:“养虎得噬,我之谓矣!”又使中常侍酒泉贾粲侍帝书,密令防察动止。叉遂与太师高阳王雍等同辅政,帝谓义为姨父。义与腾表里擅权,义为外御,腾为内防,常直禁省,共裁刑赏,政无巨细,决于二人,威振内外,百僚重迹。朝野闻怿死,无不丧气,胡夷为之剺面者数百人,游肇愤邑而卒。”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10-09 18:54
                      回复
                        🌑试图反政
                        宣光政变后,胡太后的侄儿都统胡僧敬和在身边保卫的张车渠等几十人,谋划杀死元叉,再拥戴胡太后临朝听政,事情没能成功,胡僧敬因此事获罪流放边境,张车渠等人被杀,胡氏宗族人员多被免职。
                        正光二年(521年)三月,孝明帝在西林园朝见灵太后,文武官员侍坐左右。酒兴正浓时,官员们轮番上前献舞。其中,奚康生曾帮元乂囚禁灵太后,但奚康生性格粗犷,说话没有轻重,元叉很忌惮他,还经常表现在脸上,所以奚康生有一点害怕不安。轮到奚康生跳舞时,他跳起了力士舞,每次看向灵太后时,奚康生都会做出举手、跺脚、瞪眼、点头等执杀的姿势。灵太后明白了他的意思,但不敢形于言表。元叉于是起身到胡太后面前,自述外面传言胡太后想谋害自己和刘腾。胡太后回答说:“没有这种话”。当天晚上,灵太后想和孝明帝在宣光殿就寝,说:“母子不相聚已经很久,今晚共住一宿,各位大臣送我进去。”
                        侯刚说:“皇上已经朝拜过您,嫔御们在南宫,为什么要皇帝在此留宿?”奚康生说:“皇上是太后的儿子,随太后走东串西,他还能访问谁?”群臣无人敢应答。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魏元乂、刘腾之幽胡太后也,右卫将军奚康生预其谋。康生性粗武,言气高下,乂稍惮之,见于颜色,康生亦微惧不安。魏主朝太后于西林园,文武侍坐,酒酣迭舞,康生乃为力士舞,及折旋之际,每顾视太后,举手、蹈足、瞋目、颔首,为执杀之势,太后解其意而不敢言。日暮,太后欲携帝宿宣光殿,侯刚曰:“至尊已朝讫,嫔御在南,何必留宿!”康生曰:“至尊陛下之儿,随陛下将东西,更复访谁!”群臣莫敢应。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4-10-09 18:55
                        回复
                          灵太后便起身拉着孝明帝的手下堂而去。奚康生在后面高呼万岁,近臣也都喊万岁。灵太后和孝明帝在前面,走进东北小阁,左右官员竞相拥挤,以至于门都关不上了。奚康生夺过儿子奚难的刀砍了元思辅,局势才安定下来。孝明帝进入宣光殿后,左右侍臣皆站在阶下。奚康生想要再接再厉砍了元乂,却不小心被元乂抓住,锁在门下省。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太后自起授帝臂,下堂而去。康生大呼,唱万岁。帝前入閤,左右竞相排,閤不得闭。康生夺难当千牛刀,斫直后元思辅,乃得定。帝既升宣光殿,左右侍臣俱立西阶下。康生乘酒势将出处分,为乂所执,锁于门下。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10-09 18:56
                          回复
                            一直到了第二天早上,元乂也没出宫,他令侍中、黄门、仆射、尚书等十多人审讯奚康生,最终,元乂判处奚康生斩刑。此次灵太后试图反政的计划宣告失败。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至晓,乂不出,令侍中、黄门仆射、尚书等十余人就康生所讯其事,处康生斩刑。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10-09 18:56
                            回复
                              🌑胡太后被幽禁的正光年间(520-525年),权臣元叉、宦官刘腾专政,“政事怠惰,纲纪不举,州镇守宰,多非其人,于是天下遂乱矣”。正光四年-五年(523-524年),爆发了六镇起义,猛烈冲击了北魏政权。
                              公元523年(正光四年)二月,宦官刘腾去世。
                              刘腾死后,胡太后身边的防卫有所松懈。而元叉时常外出游玩,流连不返,身边人劝谏他,他却不予采纳;胡太后得知了这种情况。正光五年(524年)秋,胡太后对孝明帝元诩和群臣说:“今隔绝我母子,不让我往来儿间,复何用我为?放我出家,我当永绝人间,修道于嵩高(嵩山)闲居寺。”说完,胡太后便打算削发。元诩和群臣大惧,叩头泣涕,殷勤苦请,而灵太后声色愈厉,意志坚定。孝明帝元诩便留宿于嘉福殿数日,与胡太后密谋废黜权臣元叉,但明面上却和元叉来往更加密切,还在元叉面前痛哭流涕,把胡太后对自己和群臣所说的话告诉了元叉。元叉深信不疑,便劝元诩顺从胡太后的意愿,于是,朝廷解除了两宫之间的禁令,胡太后得以前往元诩所居的显阳殿。
                              🌑《魏书·列传·卷四》:“从刘腾死后,防卫微缓。叉颇亦自宽,时宿于外,每日出游,留连他邑。灵太后微察知之。叉积习生常,无复虞虑。其所亲谏叉,叉又不纳。正光五年秋,灵太后对肃宗谓君臣曰:“隔绝我母子,不听我往来兒间,复何用我为?放我出家,我当永绝人间,修道于嵩高闲居寺。先帝圣鉴,鉴于未然,本营此寺者正为我今日。” 欲自下发。肃宗与群臣大惧,叩头泣涕,殷勤苦请。灵太后声色甚厉,意殊不回。 肃宗乃宿于嘉福殿,积数日,遂与太后密谋图叉。肃宗内虽图之,外形弥密,灵太后真忿之言,欲得往来显阳之意,皆以告叉。又对叉流涕,叙太后欲出家,忧怖之心,如此密言,日有数四。叉殊不为疑,乃劝肃宗从太后意。于是太后数御显阳, 二宫无复禁碍。”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4-10-09 18: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