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书面形式: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或其他非书面形式无效。确保双方签字确认,以证明协议的自愿性和真实性。二、明确财产信息:协议中应明确列出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及归属,避免模糊不清或遗漏重要信息。同时,财产信息应以相关证件上载明的信息为准。三、自愿协商:协议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任何一方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四、合法性: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五、债务承担:协议中应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包括婚前债务和婚后共同债务的处理,以避免因债务问题产生纠纷。六、避免涉及子女权益:婚内协议不应提及孩子的抚养权及归属问题,这类内容不仅可能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而且通常被认定为无效。七、办理公证(可选):在涉及财产赠与等情况时,办理公证手续可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避免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但需注意,公证并非婚内财产协议的必经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八、注意协议的独立性:婚内财产协议应与离婚协议严格分开,避免在协议中出现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约定,以免在离婚未成时协议失效。综上所述,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应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合法、自愿,并充分考虑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关键问题。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公证手续,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