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刘桂芳怀揣着对家的憧憬,与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委托购房合同,并爽快地按照约定一次性支付了340余万元的房款,希望不久后能在(北京市)朝阳区拥有自己的房屋。然而,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合约期满,期待的房屋却迟迟未能兑现。
疑问之下,刘桂芳找到了她的房产经纪人李军询问情况,得知原定房源已经售空,若想要继续购入房产就只能更换更好的房源。对于李军的这一提议,刘桂芳没有过多犹豫就答应下来,并很快与其签订了《补充协议》,将合约期顺延的同时更换了房源。
然而,购房之路远远没有李军承诺得那么顺利。直到2019年9月,刘桂芳通过李军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共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总价款上升至430万元,比初期设想高出近百万元。尽管如此,刘桂芳的购房愿望仍旧没有实现。
2019年9月30日,最后一份《补充协议》的时效截止,刘桂芳终于下定决心要求房地产经纪公司退还房款。可这时,李军却一改此前友好的态度,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房款。为此,刘桂芳线上线下无数次联系李军讨要钱款,但到2021年2月时,刘桂芳仅收到退还房款165万元。
购房愿望落空,房款还无法全部拿回,刘桂芳越发着急。几经思索,刘桂芳决定寻求法律保护,并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初步了解案情后,委派了经验丰富的安艳玲律师接手本案。
认真查阅了委托合同和三份《补充协议》后,冠领律师告知刘桂芳,有关购房委托和违约退赔的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均有明确约定,刘桂芳向该公司转账的交易信息也都十分明晰,因而在该房产经纪公司拒绝退还全部房款的情况下,本案可以尝试通过诉讼解决。随后,冠领律师耐心地向刘桂芳陈述了诉讼策略,刘桂芳遂将本案放心地进行委托。
在准备起诉材料时,冠领律师发现,该房地产经纪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李军正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了解到这一信息后,冠领律师凭借以往的办案经验判定,李军作为公司唯一股东的个人财产应无法独立于公司财产。因此,冠领律师将诉讼对象由该公司更改为李军。
如冠领律师预料,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军无法举证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加之冠领律师诉前准备充分,法院最终判定李军承担连带责任,向刘桂芳退还全部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然而令刘桂芳没有想到的是,胜诉容易执行难,李军的公司经营不善,公司财产和他的个人财产加起来也不足以清偿债务。
刘桂芳拿着胜诉判决犯了难,只得再一次求助冠领律师。针对这一情况,冠领律师申请调查了李军的婚姻情况和他公司的资金往来信息,敏锐地发现这笔债务实际上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军的妻子也应对刘桂芳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冠领律师代理刘桂芳以追加共同债务人为由另行起诉,希望帮助刘桂芳增加执行到位的可能性。
2023年12月4日,法院受理立案。可事情进展比想象的要难,冠领律师在收集证据时发现有力证据不够充分,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将李军妻子追加为共同债务人。就在刘桂芳以为希望再次破灭时,冠领律师迅速转变思路,先是及时与法官取得沟通,向法官做了拍卖李军名下房产的申请。而后又在法官的协助下,让刘桂芳与李军进行了执行和解谈话,以将要整体拍卖房屋为由向李军施加压力。过程中,刘桂芳还做出了让步,仅要求李军退还剩余的200万元本息即可。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军最终同意和解方案,与刘桂芳达成了执行和解,如期退还了剩余款项。
2024年4月,刘桂芳收到入账信息时激动不已,赶紧向冠领律师说了这个好消息,不断地向律师表达谢意。结案后,刘桂芳还特意制作了锦旗送到冠领律所。(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疑问之下,刘桂芳找到了她的房产经纪人李军询问情况,得知原定房源已经售空,若想要继续购入房产就只能更换更好的房源。对于李军的这一提议,刘桂芳没有过多犹豫就答应下来,并很快与其签订了《补充协议》,将合约期顺延的同时更换了房源。
然而,购房之路远远没有李军承诺得那么顺利。直到2019年9月,刘桂芳通过李军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共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总价款上升至430万元,比初期设想高出近百万元。尽管如此,刘桂芳的购房愿望仍旧没有实现。
2019年9月30日,最后一份《补充协议》的时效截止,刘桂芳终于下定决心要求房地产经纪公司退还房款。可这时,李军却一改此前友好的态度,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房款。为此,刘桂芳线上线下无数次联系李军讨要钱款,但到2021年2月时,刘桂芳仅收到退还房款165万元。
购房愿望落空,房款还无法全部拿回,刘桂芳越发着急。几经思索,刘桂芳决定寻求法律保护,并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初步了解案情后,委派了经验丰富的安艳玲律师接手本案。
认真查阅了委托合同和三份《补充协议》后,冠领律师告知刘桂芳,有关购房委托和违约退赔的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均有明确约定,刘桂芳向该公司转账的交易信息也都十分明晰,因而在该房产经纪公司拒绝退还全部房款的情况下,本案可以尝试通过诉讼解决。随后,冠领律师耐心地向刘桂芳陈述了诉讼策略,刘桂芳遂将本案放心地进行委托。
在准备起诉材料时,冠领律师发现,该房地产经纪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李军正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了解到这一信息后,冠领律师凭借以往的办案经验判定,李军作为公司唯一股东的个人财产应无法独立于公司财产。因此,冠领律师将诉讼对象由该公司更改为李军。
如冠领律师预料,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军无法举证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加之冠领律师诉前准备充分,法院最终判定李军承担连带责任,向刘桂芳退还全部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然而令刘桂芳没有想到的是,胜诉容易执行难,李军的公司经营不善,公司财产和他的个人财产加起来也不足以清偿债务。
刘桂芳拿着胜诉判决犯了难,只得再一次求助冠领律师。针对这一情况,冠领律师申请调查了李军的婚姻情况和他公司的资金往来信息,敏锐地发现这笔债务实际上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军的妻子也应对刘桂芳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冠领律师代理刘桂芳以追加共同债务人为由另行起诉,希望帮助刘桂芳增加执行到位的可能性。
2023年12月4日,法院受理立案。可事情进展比想象的要难,冠领律师在收集证据时发现有力证据不够充分,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将李军妻子追加为共同债务人。就在刘桂芳以为希望再次破灭时,冠领律师迅速转变思路,先是及时与法官取得沟通,向法官做了拍卖李军名下房产的申请。而后又在法官的协助下,让刘桂芳与李军进行了执行和解谈话,以将要整体拍卖房屋为由向李军施加压力。过程中,刘桂芳还做出了让步,仅要求李军退还剩余的200万元本息即可。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军最终同意和解方案,与刘桂芳达成了执行和解,如期退还了剩余款项。
2024年4月,刘桂芳收到入账信息时激动不已,赶紧向冠领律师说了这个好消息,不断地向律师表达谢意。结案后,刘桂芳还特意制作了锦旗送到冠领律所。(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