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达钧对平等的见解主要体现在他对方圆论的理解和应用上,以及他对社会现象的观察和分析中。以下是对他见解的归纳:
方圆论与平等:
孙达钧认为,方和圆都是美的图形,而圆最美,其次是方。方圆形态有其形成之理,方由平衡力量所生,圆由周而复始的力量所生1。这种方圆之理可以引申到社会现象中,特别是关于平等的理解。
他可能认为,平等(圆)是理想状态,它代表着无差别、无偏见的完美状态。然而,在现实社会中,绝对的平等(完美的圆)是难以达到的,因为社会现象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多层次、多面向的复杂性(方)。
社会中的平等与不平等:
孙达钧可能观察到,在现代社会中,平等是相对而言的。在法律、购物、乘车等场合,人们通常被平等对待,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投机取巧的行为2。然而,他也可能认识到,社会中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如人的高矮胖瘦、出生和生活的环境等差异,这些差异导致了人们在某些方面的不平等。
他可能认为,社会需要平等来简化众事,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但也要认识到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强求绝对的平等。相反,应该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在平等与不平等之间找到一种平衡。
对“真平等”的理解:
孙达钧的见解可能与孙中山先生对“真平等”的理解有相似之处。孙中山认为“真平等”是承认初始起点地位的平等,但同时又要承认根据各人天赋聪明才力不同所造的自然上的不平等3。孙达钧可能也持类似的观点,即平等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方面都完全相同,而是要尊重每个人的差异和独特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见解是基于对孙达钧可能观点的推测和归纳,因为直接引用他关于平等的具体论述并不在提供的搜索结果中。因此,这些见解可能并不完全准确或全面。如果需要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孙达钧的著作或相关研究成果。
另外,平等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社会问题,涉及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不同的人和学派可能对平等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因此,在探讨平等问题时,应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尊重不同的观点和声音。
方圆论与平等:
孙达钧认为,方和圆都是美的图形,而圆最美,其次是方。方圆形态有其形成之理,方由平衡力量所生,圆由周而复始的力量所生1。这种方圆之理可以引申到社会现象中,特别是关于平等的理解。
他可能认为,平等(圆)是理想状态,它代表着无差别、无偏见的完美状态。然而,在现实社会中,绝对的平等(完美的圆)是难以达到的,因为社会现象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多层次、多面向的复杂性(方)。
社会中的平等与不平等:
孙达钧可能观察到,在现代社会中,平等是相对而言的。在法律、购物、乘车等场合,人们通常被平等对待,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投机取巧的行为2。然而,他也可能认识到,社会中也存在不平等的一面,如人的高矮胖瘦、出生和生活的环境等差异,这些差异导致了人们在某些方面的不平等。
他可能认为,社会需要平等来简化众事,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但也要认识到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强求绝对的平等。相反,应该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在平等与不平等之间找到一种平衡。
对“真平等”的理解:
孙达钧的见解可能与孙中山先生对“真平等”的理解有相似之处。孙中山认为“真平等”是承认初始起点地位的平等,但同时又要承认根据各人天赋聪明才力不同所造的自然上的不平等3。孙达钧可能也持类似的观点,即平等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方面都完全相同,而是要尊重每个人的差异和独特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见解是基于对孙达钧可能观点的推测和归纳,因为直接引用他关于平等的具体论述并不在提供的搜索结果中。因此,这些见解可能并不完全准确或全面。如果需要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孙达钧的著作或相关研究成果。
另外,平等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社会问题,涉及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不同的人和学派可能对平等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因此,在探讨平等问题时,应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尊重不同的观点和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