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逻辑就不对 在不知道危害大不大的情况下 有这份责任心 知道类似的公共事件乡政府讨说法 恰恰是了解究竟有没有害处 害处大不大的正规方式之一
有一个行为标准供你参考——所有人都做一件事 实惠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还是相反 可以作为判断行为是否可取的一个简单标准
你现在在做的 是在享受了别人费神关注该事件带来的公共收益的同时质疑别人的做法 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做 那就完全不会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也就无从判断危害程度 你这种人也就“没有机会”跳出来说别人“矫情”
你发现这里边的逻辑错乱了吗?你理科成绩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