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振兴银行违背契约精神擅自降低存量存款利率。2024年11月15日,将之前存入的3年期和5年期的存款利率分别降低了1%(100BP)和0.8%(80BP),使广大储户遭受巨大损失。1个月前新安银行也发生过类似事件,但在广大储户的强烈投诉下才没有得逞。商业银行的信誉是基础。如果之前承诺可以随意更改,那么我们还可以相信谁?某地村镇银行一颗老鼠屎害了一锅汤,不希望振兴银行的行为毁了整个东北金融业的声誉。
强烈要求辽宁振兴银行的[聊天記錄]存量存款应当按照之前存入时的承诺兑现。不得降低存量利率损害广大储户的利益。(有意愿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联系进维权群,一起投诉振兴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