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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城 | 官署 】:尚书省都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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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执行,统领六部,决议庶务。


IP属地:山东1楼2024-07-20 16:13回复
    上元二年春闱,于尚书省都堂举行文举笔试。
    文举诗词创作试题:观种麦
    交卷时间:2024-07-20至07-27 24:00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7-20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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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成都时秋尚未尽,梓州司马骑着一头瘦瘦的马,前几日的筵席上,他和他的朋友们说,我要走了,你们不用相送,若真有意,来日相迎即可,朋友大笑,为他斟满了杯中的酒,他也并不拒绝,一饮而尽,而后问送酒的人,方平,你难道不相信我能回来?方平低下眼睛,悄声道,我只是希望你不必走。伏岳便没话说,只是微微一笑,把眼睛拎起一点,心想,不回来就不回来,别离跟我是老朋友,与这群老朋友分开,就是与那位老朋友相见,难道是什么大事情?何况你们这些不用走的,因我要走,便有机会喝上一顿,可见送别有送别的好处,朋友多了有朋友多了的好处,简直是好上加好。既如此,临行之际,干脆什么都不要带,全都留给老朋友,——如此一来,赠别即兴,竟连纸也欠奉,两刀泾宣昨天刚送人了!无妨,未来的录事市令,曾经的太学博士将手一挥,令女郎拣了十来扇半新见旧的银杏叶,舔毫按剑,在那树叶上写“留别”“惜别”,再多写不下了,一场风就把他和叶子都送走。......长长的一条小路,扬鞭催马,马和人便一起被树荫淹成了深绿鹅黄,浓荫如水,树影比河流更像河流,仰赖没有行李,他走得很轻快,到成都时已是孟冬,冬天的成都像女人的鬓角,熨掖着一股子闷热之气,雾得如坠仙境。来年秋日,再去看山上的红叶,红得简直是在风中自燃,看进眼睛就是烧进眼睛,颇似醉酒后的茫然与畅快。他这样的一个人,对遗憾的认知十分粗糙,此时遥想长安,再想泉州,本该玩笔两句诗词寄送,但因为心意太真,反有欲辨忘言之感,——伏岳在四川呆了两年,穿废了二十一双登山用的鞋子,木头的鞋底安了两道锯齿,能让人不至从峭壁上跌落,唯一美中不足是旧鞋易落而新鞋磨脚。工作之余,他时常去爬山,与猿猴和不知名的鸟雀同坐在冷石之下,——登高只觉,纵是高如蜀山,也是云海茫茫,天与地白如生宣,差一粒火即可点燃,照此说来,下回再分别时,大可以随手扯一片天来写惜别留别赠别,天肯定比叶子要大。
      人的尸体,从死时开始腐烂,不出几日,尸僵尸斑发作,面目则不复当年可爱,变得可怖可憎,果子与人相反,从死时开始腐烂,不到烂得发甜,软如蜜而熟如糖时总有涩意,反令人可心可喜。——若是以此类推,季节呢?时间呢?权柄呢?这些东西,从进门开始腐烂,烂得究竟是接近于人还是接近于物,接近于因还是接近于果?这问题伏岳也想,不过,只属于吃果子时限定,反正都是要被吃掉咽下去的。由此可见,除却遗憾,此人对悲哀的认知也很粗糙,——他在四川时认识了一位朋友,仕途不畅,一贬再贬,金樽清酒黄土陇头地在成都做了两日关令,又被调去黔东做符宝书令史,运气简直差到极点。分别之时,伏岳就对他说,做因当然有做因的痛快,做果也有做果的无可奈何,不过做因的死后发臭,做果就无这个问题......这位朋友听了就笑,与他碰了碰杯,饮尽杯中葡萄所酿成的美酒,——按照他的理论,这一杯是葡萄的尸体所酿,死也是甜美的告别。他们至今没有再见,伏岳上京之日,那位朋友寄来了一张白纸,伏岳看着那张纸良久无言,如果朋友知道呢,应该会笑一笑。
      现在,这张纸被雨给打湿了,伏岳回到长安时已是次一年的冬末。昔日,当他夜酌放歌,寄情山水之际也常想起神都,但正因为如此,眼下回来,竟觉得这一切都寻常得近乎于不真实。第一顿,先给自己来两张饼,泡羊汤灌下去,激灵从五脏六腑里杀出来,给蒙灰的旧日呵了口气,打关节内向外,扎得人倒吸一口冷风:走时骑马,来时骑驴,人回来而马没回来,也许这两件都是好事,再不济,至少那马已在四川安度天年,两件中至少有一件是好事,——他来长安的原因很简单,考试,默经,写诗,然后呢,等着得到一个官职,春闱,简直是红盖头,只等着新郎官来掀开,他感觉自己和官场已成婚多年,眼下,因这妇人所作出的打扮,却还是感到一阵心跳如雷,像给马踏了一脚,鞭子却是自己抽的,这一脚痛得爽快,他还是有抱负的!书的封面很好,为了这套封面,决定摩拳擦掌,看它一看,至于内容究竟如何,总是看了才能知道。为了这点抱负,决定,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去买酒,买一街的酒来请人同乐,纷纷的雨,下得变成了纷纷的雪,雪花迷在他的耳朵和头发上,钻进了他的脖子,他感到这小水滴一下就融化了,便知自己身上还存着无穷的热力,骇然地高兴起来,大笑三声,哈!哈!哈!——街上行人渐少,剩下满街圆圆的小酒坛,雪也白得像纸,伏岳想,其实废纸比白纸好,废纸拿来包鸡腿吃不会心疼,白纸沾了就脏,幸亏买酒之前,还记得买上一只烧鸡带着,书娇气,一下雨就发潮,约等于一下雨就爱哭,还是废纸最为省心,遂决定与废纸交个朋友,本来这废纸就算是他的朋友,先和朋友把烧鸡分着吃了。再过几天,他也要上考场,去按题做上一首诗词,这没有什么难的,他也是干谒里的老手,眼下第一要紧,是先找个地方,好好地睡上一觉,一路风餐露宿,简直不是人睡觉是觉睡人,都是觉找上门来的!该是时候,可以找找睡觉这位老友,介绍一下他的朋友废纸,及与废纸分食鸡腿之乐。——至于其他的朋友呢,就让他们都去写诗好了,明天,他当去拜见几位故交,等考完了经义,诗赋,众人若问,伏郎写了什么,辄答,写秋天和冬天都不好,还是春天比较舒服。这话并不是全扯淡,因在考场,观种麦的题目之下,他写的是:云剪烟树老,星裁暮野苍。千黧迎新色,一垄待秋忙。鱼饱争分浪,禾秀让闲塘。好知天意在,足佃要春风。而至于他在考场上的活动,这倒与其他的考生没有什么分别,对拜,入席,磨墨,背诵,默写,偶尔和邻座的考生闲聊几句,饿了吃两口饼。——别人都说过的话,不用我再说一遍了吧!他在上考场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想的时候,脑子里过的是杜工部的那首《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当然要枯笔飞白酒酣耳热地写,......不过暂时是不行了。当日,留在他记忆中的事情是颗夕阳,他在蜀地主持过一场发解试,那地方的石阶经年日久,养出几丛小小的晚饭花,他曾这样看着黄昏下的小花,觉得这等太阳的小小植物十分有趣,现在,等太阳的人变成了他自己,如果他是朵晚饭花,那么,好吧
      一只白鸟飞过青空,弇弇相鸣,伏岳写完了他的考卷,现在他要从自由走向另一种自由,或者换句话说,从不自由走向另一种不自由,亦或者也可以说,从自由走向不自由,从不自由走向自由,怎么说都可以。总之他写完了他的考卷,默写完了他该默写的经义,做完了他该做的诗,这就是伏岳在上元二年从四川回长安时所发生的事。——至今,我们尚不知道他当时的成绩,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他没有把天撕下来答题,他用的是张旧旧的,柔软的纸。


      IP属地:德国3楼2024-07-27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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