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度全县中小学招生政策的提醒
清河教育发布2024-07-03 18:49河北14人听过
清河县教育局
关于2024年度全县中小学招生政策的提醒
近期,各类招生工作陆续开展,发现个别机构及个人对学生和家长做出招生“承诺”,以办理小、初、高中入学为名,向学生家长虚假宣传,擅自解读中小学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混淆大众视听,甚至骗取钱财。为澄清谬误,避免全县学生家长上当受骗,现就2024年度中小学招生政策摘要通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清河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原则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段不得招收插班生和借读生,民办小学不再安排一年级招生计划,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形式录取,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允许委托校外机构或个人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暂定八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通过“清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依据考生志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生,按照考生志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通过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任何方式争抢生源,不得录取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违规行为。
三、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凡是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统一注册,新生录取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
清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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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类招生工作陆续开展,发现个别机构及个人对学生和家长做出招生“承诺”,以办理小、初、高中入学为名,向学生家长虚假宣传,擅自解读中小学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混淆大众视听,甚至骗取钱财。为澄清谬误,避免全县学生家长上当受骗,现就2024年度中小学招生政策摘要通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清河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原则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段不得招收插班生和借读生,民办小学不再安排一年级招生计划,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形式录取,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允许委托校外机构或个人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暂定八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通过“清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依据考生志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生,按照考生志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通过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任何方式争抢生源,不得录取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违规行为。
三、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凡是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在省教育厅规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统一注册,新生录取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学生,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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