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吧 关注:47,373贴子:731,658
  • 14回复贴,共1

在BOSS直聘上找了一份销售工作,入职10天就被辞退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5月底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前跟对方约定好的工资是前三个月4500.5000.5000的底薪。入职时签订的合同是转正后1900的底薪,加上1100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转成餐补的协议。合同上有这么一条:“7日内甲方自离不予支付任何薪资,15日内甲方按照公司注册地基本工资(最低标准1900)基本工资给予补贴。”
工作了十个工作日以后,对方以我不符合他们的招聘要求,要求我离职,同时签离职协议的时候,对方代表口头上承诺按照4500的标准,对我这十天的工作进行结算。所以我才签了离职协议。
我对方最终结算工资时,还是按照1900的底薪对我进行了工资结算,并且没有结算合同上写的1100社保转餐补的费用。
请问我这可以劳动仲裁吗?可以要求按照之前约定的4500的结算标准进行结算吗?合同第六条7日内甲方自离不予支付任何薪资,15日内甲方按照公司注册地基本工资(最低标准1900)基本工资给予补贴。这项条款属于霸王条例吗?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7-01 05:46回复
    入职的公司是广东那边的,我本人是在湖南这边入职的,合同是对方传真过来打印的。很多地方签了名字按了手印,但是日期和很多地方都是空白的。这种我要是劳动仲裁要去当地仲裁吗?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7-01 05:50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