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纪检监察单位:
现将遵化市供销社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侵吞职工的福利待遇、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举报如下:
一、非法侵吞职工的福利待遇,使国家和个人财产蒙受损失。根据遵化市供销社原职工史有海档案中记载,史有海退职后“参照正式职工发给退职费,另因工致残发本人四个月工资做为生活补助。”实际上史有海从未收到过退职费,这笔费用是被人冒领还是被人贪污?请上级部门调查核实。二、将建国前参加工作,应该享受离休待遇的正式工人史有海通过造假等手段变成临时工,史有海的职工编制哪去了?是被倒卖了有人冒用了史有海的编制?史有海,遵化铁厂镇佟庄村人,1925年到开滦赵各庄矿叁加工作, 1959年从赵各庄矿调入遵化供销社工作,到1971年被迫离职,整整工作了46年。本该享受离休待遇,却被当时遵化供销社东旧寨书记刘太和强行逼迫离职,被将史有海原始档案资料销毁篡改,导致现存档案漏洞百出,自相矛盾。主要造假情况如下:
第一,籍贯造假:称史有海籍贯为遵化县铁厂镇潘庄九队人,事实上潘庄村历史上并无九队,史有海并非潘庄人,他的户口原来为非农业,71年退职后才迁入潘庄村。根据史有海在职时国家有关规定,原农业户口因工作关系转非农业户口为在编正式工人,史有海在职时为非农业户口。
第二,主要工作简历造假:1959年以前在家务农,59年11月后到东旧寨供销社参加工作,是非正式职工。事实上59年以前史有海一直在开滦赵各庄煤矿工作。
第三,本人申请书造假:从档案中可看出史有海文化程度为无,事实也是如此,他既不识字,也不会写字,也没有私人印章。但是洋洋洒洒的《退职申请书》是谁写的呢?何况上面还有史有海的本人签名和私人印章。
第四,退职一说自相矛盾,档案中称史有海为非正式职工,非正式职工怎么会有退职一说?并且还要写申请书,商业局领导批示?
第五, 根据史有海在职时国家有关规定,原农业户口因工作关系转非农业户口为在编正式工人,史有海在职时为非农业户口。档案中注明史有海原单位(赵各庄矿)职务为井(警)卫,并非在家务农。
如上所述,根据现存在资料和主要事实,遵市供销社已经形成非法侵吞职工的福利待遇、非法改动职工编制、涉嫌倒卖职工编制的违法犯罪事实,请上级部门认真审查,还原事实真相,将罪犯绳之以法。
现将遵化市供销社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侵吞职工的福利待遇、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举报如下:
一、非法侵吞职工的福利待遇,使国家和个人财产蒙受损失。根据遵化市供销社原职工史有海档案中记载,史有海退职后“参照正式职工发给退职费,另因工致残发本人四个月工资做为生活补助。”实际上史有海从未收到过退职费,这笔费用是被人冒领还是被人贪污?请上级部门调查核实。二、将建国前参加工作,应该享受离休待遇的正式工人史有海通过造假等手段变成临时工,史有海的职工编制哪去了?是被倒卖了有人冒用了史有海的编制?史有海,遵化铁厂镇佟庄村人,1925年到开滦赵各庄矿叁加工作, 1959年从赵各庄矿调入遵化供销社工作,到1971年被迫离职,整整工作了46年。本该享受离休待遇,却被当时遵化供销社东旧寨书记刘太和强行逼迫离职,被将史有海原始档案资料销毁篡改,导致现存档案漏洞百出,自相矛盾。主要造假情况如下:
第一,籍贯造假:称史有海籍贯为遵化县铁厂镇潘庄九队人,事实上潘庄村历史上并无九队,史有海并非潘庄人,他的户口原来为非农业,71年退职后才迁入潘庄村。根据史有海在职时国家有关规定,原农业户口因工作关系转非农业户口为在编正式工人,史有海在职时为非农业户口。
第二,主要工作简历造假:1959年以前在家务农,59年11月后到东旧寨供销社参加工作,是非正式职工。事实上59年以前史有海一直在开滦赵各庄煤矿工作。
第三,本人申请书造假:从档案中可看出史有海文化程度为无,事实也是如此,他既不识字,也不会写字,也没有私人印章。但是洋洋洒洒的《退职申请书》是谁写的呢?何况上面还有史有海的本人签名和私人印章。
第四,退职一说自相矛盾,档案中称史有海为非正式职工,非正式职工怎么会有退职一说?并且还要写申请书,商业局领导批示?
第五, 根据史有海在职时国家有关规定,原农业户口因工作关系转非农业户口为在编正式工人,史有海在职时为非农业户口。档案中注明史有海原单位(赵各庄矿)职务为井(警)卫,并非在家务农。
如上所述,根据现存在资料和主要事实,遵市供销社已经形成非法侵吞职工的福利待遇、非法改动职工编制、涉嫌倒卖职工编制的违法犯罪事实,请上级部门认真审查,还原事实真相,将罪犯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