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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乌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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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历程小科普
6月14号,我在嘉善人民法院经历的一次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告2021年欠我2万块钱一直没还,所有联系方式被拉黑,被告电话号码也换了。
于是2023年年底的时候我去法院起诉了,过了几个月案件进入审理起的时候,法院通知我他们也找不到被告人,联系不上被告人需要公示送达,于是交了公告费以后,公示了,终于在5月下旬迎来了第一次开庭。
第一次开庭被告人未到场,案件正常开庭,法官看过我提供的证据后。
说我的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不足以证明和被告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聊天记录里面内容是,我催促被告还款,
被告人说:现在没钱,你要报警就报警吧。
我说:你说你每个月存一点能还的所以我才问别人借来,借给你。
被告人说:是我让你借的吗?)
之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
法官说因为聊天记录缺失,聊天记录里面没有被告问问借钱的消息条,所以不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就要这样宣判了。
法官问我能不能提供新的证据。
我问:什么证据。
法官说:借条或者是完整的聊天记录。
我说:完整的聊天记录因为换手机已经找不到了。
法官说:那借条呢?
我说:没有,当时没有写借条。
法官说那麻烦了,这两个其中得有一个才行,如果你。
要是有借条,或者完整的聊天记录,我们开庭都不用了,直接就可以判了。
我说:我现在没有被告的具体的联系方式,问法院也没有吗?
法官说:他们也联系不上。
我想了想说,那我现在要是找到被告,把借条补上也可以吗?
法官说:是的
我说可以:我去找
法官说:那我给你10天时间,如果10天找不到我们就按照现在的宣判了。
我回来后实在找不到了,又想起法官说的不用开庭可以直接宣判了。
于是再接近10天期限的时候,我自己找人写了一个假借条,然后自己签了名,按了手印。
过了几天法院通知我6月14号开庭。
我在去开庭的路上正好遇见被告了,被告告诉我,法院叫她来证明,借条是假的,只要她说。借条是假的,一切事情就和她无关了,然后会对我拘留坐牢,我当时挺害怕的。
从被告口中得知,假借条寄到法院没几天,法院就和被告联系上了。
法院的人用私人号码给被告发的信息。
我要是知道他们能联系上被告我是绝对不会写假借条的。
在开庭之前我电话联系法官要求撤诉,书记员让我先来开庭,我就去了。
被告还是没到庭,法官当庭直接打电话给被告了,让被告保持电话畅通,随时联系。
然后法官就问我,这个借条是谁写了,我想了想承认了不是被告写的。
法官告诉我这属于伪造重要证据,要么罚款,要么拘留让我自己选,我不想拘留,法官问我多少钱一个月的工资,我说3000。法官说符合我们少罚的标准,罚了我2000元
我主要想不明白的是。
1,起诉到开庭小半年了,法院联系不上被告,收到我假借条后才几天法院就联系上了,而且是用私人号码。
2,法官为什么和我说有借条可以不需要开庭直接宣判。
3,法院是不是不能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给原告。
有没有了解的帮忙解答一下


IP属地:浙江1楼2024-06-15 10: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