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人才项目分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和技能创新人才项目(技能人才项目仅限科技创新领域人才申报)。
1.创业人才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近5年内(第一批2019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19年9月30日以后)已来象山且已在象山创办企业,企业成立1年以上(第一批2019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第二批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3)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2.创新人才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近1年内(第一批2023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23年9月30日以后,下同)已来象山工作或计划来象山,入选后须全职在象山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研究专业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研究成果较为成熟、具有市场潜力,能较好提升依托单位的经营业绩或创新能力。
(3)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并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创新资金和条件。
(4)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高端创新人才。
3.技能创新人才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近1年内已来象山工作或计划来象山,入选后须全职在象山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精湛技能,在省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获得浙江省首席技师荣誉;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培养选手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特别优秀或属于我县紧缺急需的,可在年龄、学历等条件中破格一项。顶尖人才作为带头人的项目,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可在年龄、学历等方面适当破格。
1.创业人才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近5年内(第一批2019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19年9月30日以后)已来象山且已在象山创办企业,企业成立1年以上(第一批2019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第二批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是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3)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2.创新人才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近1年内(第一批2023年6月15日以后;第二批2023年9月30日以后,下同)已来象山工作或计划来象山,入选后须全职在象山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研究专业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研究成果较为成熟、具有市场潜力,能较好提升依托单位的经营业绩或创新能力。
(3)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并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创新资金和条件。
(4)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高端创新人才。
3.技能创新人才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近1年内已来象山工作或计划来象山,入选后须全职在象山连续工作5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精湛技能,在省内同行中拥有较高知名度,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获得浙江省首席技师荣誉;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省有较大影响;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培养选手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特别优秀或属于我县紧缺急需的,可在年龄、学历等条件中破格一项。顶尖人才作为带头人的项目,带头人及团队成员可在年龄、学历等方面适当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