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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法院民三法官张凌志徇私枉法和原告沆瀣一气,掩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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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难以想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2024年,法官与地方官员官官相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已向高院反映情况。那些掩盖事实,滥用权力,自私贪婪的蛀虫十分嚣张,作为一个南方人背景离乡,在这个生活多年的土地感到万分凄凉,夜不能寐,简直毫无公平正义可言。
大家记住这三人,蓟洲区法院民三法官张凌志、天津惠予达律所何福军
原告黄宁宁蓟州人(宝坻区乡镇领导)。
情况简介:在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及原告律师不顾身份道德编造谎言,欺骗蓟州法院民三法官张凌志。整个过程法官明显偏袒原告,对关键证据视而不见,对原告撒谎矛盾言论基本默认,没有要求其自证,便一笔带过,而对被告女方时常言语打压。
情况一:调解过程中,张凌志法官在对双方真实情况未完全掌握的状况下,在女方结合《婚内财产协议》提出合理诉求时,法官直接以“你胃口真大”、“想多了”等言语刺激女方,给女方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作为法官你的公平正义、同情心去哪里了?
情况二:两次庭审过程中,本案的关键性证据《婚内财产协议》,法官始终未正面回应,模糊处理,且表明态度简单以第一页未签字为由认定无效。该协议虽第一页没有签名,但是第二页双方均签字确认,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合同、协议每一页都需要签名的,这法官是当老百姓白痴吗?更可笑的是原告和原告律师辩解该份协议是在醉酒后签字的,而且第一页没有看。作为一名常年从事党务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编造出如此粗鄙的谎言,张凌志法官你居然信,全网网民信吗?两页协议内容连贯,涉及夫妻房产、存款、债务等共同财产的约定,随便编个谎言就可以搪塞被告了吗?法官全程没有要求原告自证,仅凭原告及律师一张嘴,这合理吗? 难道国家干部的签字就这么随意?
情况三:庭审结束后,女方及律师返回询问法官银行卡解冻的情况,恰好撞到张凌志法官与原告及原告律师在房间谈笑风声。你们都作为干部,都是蓟州本地人,互相攀谈是可以。但是麻烦你们选择时机场合好吗?刚刚原告男方的无耻谎言,作为法官你非但没有拆穿,庭审才刚结束,你们又聊得火热,实在让女方内心倍感煎熬。相信你们代表不了国家的司法体系,那些蝇营狗苟、掩盖事实之辈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IP属地:四川1楼2024-05-31 20:02回复
    蓟州人民法院张凌志 电话82853018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5-3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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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了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8-11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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