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儿乐团师徒法庭对决! 不甘陈建宁批抹黑...Faye反呛说谎
2024年05月14日 16:43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F.I.R.」飞儿乐团前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告恩师陈建宁伪造文书不起诉,她反被依诬告罪起诉,台北地院今(14日)传陈男作证,师徒撕破脸后首度在法庭对决,陈批詹签约反悔还抹黑他A钱、他为维护乐团品牌而「隐忍求全」,詹则呛陈说谎,坚称自己对乐团仍非常有感情,但绝无「签约加盟华研」这件事。
合议庭今传讯陈建宁与团员黄汉青(阿沁)、华研国际音乐公司大中华区总裁何燕玲作证,阿沁因为要在上海举办粉丝见面会临时请假,詹雯婷的律师抗议阿沁故意缺席,意图经由媒体报导庭讯内容跟陈男串证,要求延后陈男作证。
法官没准许,但同意开完庭后,在阿沁出庭作证前,暂时限制陈男与律师阅览今日庭讯笔录,以达隔离讯问目的。法官并谕知下次于本月(5月)28日再开庭传讯其余证人,包括鉴定本件合约笔迹的民间专家。
陈建宁证称,西元2000年之前,他担任校园歌唱比赛评审认识参赛的詹雯婷,之后跟詹签经纪约,2002年加上阿沁共组F.I.R.乐团,2012年底他们仍是华纳音乐旗下团体,但已是知名乐团,依业界惯例提前洽谈其他合作机会,他推荐华研公司,詹女和阿沁认同华研能支持乐团继续发展。
陈建宁说,3人一起和何燕玲谈过,詹雯婷想要个人合约,华研释放善意,除了签乐团团体约,也愿跟他们3人签独家授权个人约,所以于2013年5月1日签约。陈强调,艺人一定要亲签合约,「就算蔡依林也一样」,本件合约上的身分证字号,都是詹雯婷、阿沁自己写的,「我虽认识他们10年,但我不会背他们的字号」。
陈建宁说,华研让步等F.I.R.与华纳合约在2014年12月31日到期后,才开始执行本件合约,詹雯婷随即反悔,主因是华研高层看完詹的上海个人演唱会,婉拒投资詹出个人专辑,詹「很生气」,要求取消个人经纪约独家授权华研的约定,又自认主唱功劳大,应多分配酬劳。
因此双方在2015年3月签第2份补充协议、同年4月1日生效,詹雯婷个人约变成非独家授权华研,酬劳也从3人各25%,调整为詹30%、阿沁20%、陈建宁25%。陈男说,签订第2份补充协议,詹等于退团恢复自由,跟F.I.R.改为「友好合作」,每次演出若愿意来就单场签约请款,用这种模式合作2年多,詹也加盟其他唱片公司做自己的音乐。
检方质疑何不依约强制詹雯婷随团演出,陈建宁声称「这就是多年痛点」,詹反反复复、签约不认帐,这在业界很没诚信,他跟阿沁是和善的人,管不住詹想单飞,盼以和为贵,「隐忍求全」维护F.I.R.品牌,且他和阿沁仍被合约绑住,所以后来找新主唱履约完成华研的2张专辑,若强迫詹演出,「万一她不好好做,会有负面效果」。
辩护律师质疑陈建宁主导签约、事前没跟团员详细讨论。陈男强调当然有讨论,合约最重要的就是「几年、几张、投资保证」等条件,F.I.R.也非初次签约,「华纳合约还更复杂」,华研的定型化契约只有几张纸,签字前也有翻阅,「大家都看得懂国字嘛!」
陈建宁顺势吐苦水,指詹雯婷2017年和当时的经纪人向媒体放话,抹黑他「私签华研」、「私吞2000万元」等,还跟粉丝说他踢走詹,事实是詹自己要离开,并以一场一场签约合作演出方式,共领走1600万元酬劳,他给阿沁1000万元,自己只拿400万元,他私讯詹的经纪人了解来龙去脉,「不要助纣为虐」。
不过陈建宁记不清楚签约场合、几人在场,给了詹雯婷和辩护律师争执空间。何燕玲证称印象中,是陈建宁3人在合约签名用印交给快递送来华研,因双方多次沟通调整、也个别长谈过,加上陈是团长,她相信3人亲签合约,包含以个人名义签保证书保证配合执行F.I.R.与华研的团体约。
何燕玲说,詹雯婷2019年向她索取2015年签的保证书、怀疑「我有签这张吗」,她用快递将彩色影印本交给詹,证明华研对签约过程坦荡荡,且詹确实依约商演2年多,华研「善意祝福」艺人自身想法,何况詹不再独家授权个人约后,詹仍执行华研帮接的演出邀约。
陈建宁作证时,詹雯婷表情丰富,有时一脸不可思议瞪著陈,有时低眉敛目抿嘴似乎不以为然,或跟律师团交头接耳。她当庭呛陈只在乎华研允诺的3000万元预付款,她坚持亲签合约要有她希望的条件,陈给她签意向书、以为只是授权陈去谈合约,陈却说她忘了自己有签合约。
詹雯婷略显激动强调,3人一起建立F.I.R.,「我对这个团体仍非常有感情」,她以「友好合作」模式受邀主唱2年多,迟迟等不到陈提出合理合约,「但我已帮他们唱完所有债务(指抵销华研3000万元预付款)」。
詹雯婷说之后陈建宁找到新主唱、把她踢出乐团、剔除脸书社团管理员身分,「我是被动承受这个事实」,她从没拒绝录制乐团的专辑,陈说她要求调高酬劳、要求出个人专辑,「这些都是谎言,绝无签约加盟华研公司这件事」。
2024年05月14日 16:43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F.I.R.」飞儿乐团前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告恩师陈建宁伪造文书不起诉,她反被依诬告罪起诉,台北地院今(14日)传陈男作证,师徒撕破脸后首度在法庭对决,陈批詹签约反悔还抹黑他A钱、他为维护乐团品牌而「隐忍求全」,詹则呛陈说谎,坚称自己对乐团仍非常有感情,但绝无「签约加盟华研」这件事。
合议庭今传讯陈建宁与团员黄汉青(阿沁)、华研国际音乐公司大中华区总裁何燕玲作证,阿沁因为要在上海举办粉丝见面会临时请假,詹雯婷的律师抗议阿沁故意缺席,意图经由媒体报导庭讯内容跟陈男串证,要求延后陈男作证。
法官没准许,但同意开完庭后,在阿沁出庭作证前,暂时限制陈男与律师阅览今日庭讯笔录,以达隔离讯问目的。法官并谕知下次于本月(5月)28日再开庭传讯其余证人,包括鉴定本件合约笔迹的民间专家。
陈建宁证称,西元2000年之前,他担任校园歌唱比赛评审认识参赛的詹雯婷,之后跟詹签经纪约,2002年加上阿沁共组F.I.R.乐团,2012年底他们仍是华纳音乐旗下团体,但已是知名乐团,依业界惯例提前洽谈其他合作机会,他推荐华研公司,詹女和阿沁认同华研能支持乐团继续发展。
陈建宁说,3人一起和何燕玲谈过,詹雯婷想要个人合约,华研释放善意,除了签乐团团体约,也愿跟他们3人签独家授权个人约,所以于2013年5月1日签约。陈强调,艺人一定要亲签合约,「就算蔡依林也一样」,本件合约上的身分证字号,都是詹雯婷、阿沁自己写的,「我虽认识他们10年,但我不会背他们的字号」。
陈建宁说,华研让步等F.I.R.与华纳合约在2014年12月31日到期后,才开始执行本件合约,詹雯婷随即反悔,主因是华研高层看完詹的上海个人演唱会,婉拒投资詹出个人专辑,詹「很生气」,要求取消个人经纪约独家授权华研的约定,又自认主唱功劳大,应多分配酬劳。
因此双方在2015年3月签第2份补充协议、同年4月1日生效,詹雯婷个人约变成非独家授权华研,酬劳也从3人各25%,调整为詹30%、阿沁20%、陈建宁25%。陈男说,签订第2份补充协议,詹等于退团恢复自由,跟F.I.R.改为「友好合作」,每次演出若愿意来就单场签约请款,用这种模式合作2年多,詹也加盟其他唱片公司做自己的音乐。
检方质疑何不依约强制詹雯婷随团演出,陈建宁声称「这就是多年痛点」,詹反反复复、签约不认帐,这在业界很没诚信,他跟阿沁是和善的人,管不住詹想单飞,盼以和为贵,「隐忍求全」维护F.I.R.品牌,且他和阿沁仍被合约绑住,所以后来找新主唱履约完成华研的2张专辑,若强迫詹演出,「万一她不好好做,会有负面效果」。
辩护律师质疑陈建宁主导签约、事前没跟团员详细讨论。陈男强调当然有讨论,合约最重要的就是「几年、几张、投资保证」等条件,F.I.R.也非初次签约,「华纳合约还更复杂」,华研的定型化契约只有几张纸,签字前也有翻阅,「大家都看得懂国字嘛!」
陈建宁顺势吐苦水,指詹雯婷2017年和当时的经纪人向媒体放话,抹黑他「私签华研」、「私吞2000万元」等,还跟粉丝说他踢走詹,事实是詹自己要离开,并以一场一场签约合作演出方式,共领走1600万元酬劳,他给阿沁1000万元,自己只拿400万元,他私讯詹的经纪人了解来龙去脉,「不要助纣为虐」。
不过陈建宁记不清楚签约场合、几人在场,给了詹雯婷和辩护律师争执空间。何燕玲证称印象中,是陈建宁3人在合约签名用印交给快递送来华研,因双方多次沟通调整、也个别长谈过,加上陈是团长,她相信3人亲签合约,包含以个人名义签保证书保证配合执行F.I.R.与华研的团体约。
何燕玲说,詹雯婷2019年向她索取2015年签的保证书、怀疑「我有签这张吗」,她用快递将彩色影印本交给詹,证明华研对签约过程坦荡荡,且詹确实依约商演2年多,华研「善意祝福」艺人自身想法,何况詹不再独家授权个人约后,詹仍执行华研帮接的演出邀约。
陈建宁作证时,詹雯婷表情丰富,有时一脸不可思议瞪著陈,有时低眉敛目抿嘴似乎不以为然,或跟律师团交头接耳。她当庭呛陈只在乎华研允诺的3000万元预付款,她坚持亲签合约要有她希望的条件,陈给她签意向书、以为只是授权陈去谈合约,陈却说她忘了自己有签合约。
詹雯婷略显激动强调,3人一起建立F.I.R.,「我对这个团体仍非常有感情」,她以「友好合作」模式受邀主唱2年多,迟迟等不到陈提出合理合约,「但我已帮他们唱完所有债务(指抵销华研3000万元预付款)」。
詹雯婷说之后陈建宁找到新主唱、把她踢出乐团、剔除脸书社团管理员身分,「我是被动承受这个事实」,她从没拒绝录制乐团的专辑,陈说她要求调高酬劳、要求出个人专辑,「这些都是谎言,绝无签约加盟华研公司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