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口径的出口额是32532亿,按发货地是32649亿
2022年,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口径的出口额是34816亿,按发货地是36226亿
2023年,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口径的出口额是33719亿,按发货地是35468亿
今年1-2月,江苏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口径的出口额是5416亿,按发货地的出口额是5707亿,逆差依旧接近300亿。
目前我们主流看到的口径是按收发货人所在地口径(即前者)统计的,即有部分江苏工业品经由其他地区的货代公司申报出关。
从积极的一面看,这说明江苏的实际生产的出口产品大于目前我们通常看到的口径,说明江苏的“工业产品出口交货值”可能好于预期。但是,为什么这个逆差持续扩大,这说明或许在简化报关流程、加快出口退税等方面值得努力,把货代公司和报关额留在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