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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新研股份索赔案件一审胜诉,亏损的投资者还可以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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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由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郝小青律师整理
新研股份索赔条件
具体索赔条件为:凡是2016年4月19日到2021年11月8日之间买入,且2021年11月8日收盘还持有新研股份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索赔原因
2023年1月19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经查明,新研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因新研股份收购明日宇航,2015年11月1日起,新研股份将明日宇航纳 入合并范围。新研股份2015年披露的利润包含明日宇航2015年11月至12月的利润。新研股份子公司明日宇航通过虚构业务和提前确认收入两种方式实施财务造假。2015年度至2019年度,新研股份虚增营业收入3,346,503,750.10元。
判决结果
庭审中争议焦点为原告身份是否适格,被告申请调取公司的股东名册证明股东身份、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认定以及是否具有重大性、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投资交易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以及损失的计算方面,历经近一年的审理时间,也终于迎来了胜诉的好消息。
关于索赔流程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注:《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者对账单需要营业部盖章,载明身份信息
2、递交证据材料
您可以到访浙江德凡律师事务所郝小青律师或邮寄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
4、后续诉讼事宜由郝小青律师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IP属地:浙江1楼2024-04-03 15:4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