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看见街上有卖红薯的,不由得想起了雷绍武小时候吃红薯的经历,雷绍武在文章中说:“我拿一个咬了一口,啊哟:脆生生的,又香又甜,太好吃了。”这描绘打动了我,于是我也想买一些红薯尝一尝。走到摊位前,我拿起一个红薯,问道:“这红薯多少钱一个?”老板回答:“你你说说看,红薯哪能按个卖?每个红薯大小不一样,任何人都可以证明应该论斤卖。有能力明白?”我不满地说:“不会这么差啊?!红薯大小的一点点误差可以忽略不计的,卖红薯差几克、几十克都很正常。”老板还是拿过我手里的红薯称了一称,说:“这个红薯7角钱。”我拿起红薯赶紧向远处跑去,只听老板在后面喊道:“别跑,你这红薯的贼!”我顾不得回头看,一直向前跑去,不一会儿就气喘吁吁,想停下来休息。但这时候,我想到雷绍武高考完走了100多里的路都没有放弃,我受的这一点点累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咬紧牙关,振作精神,鼓足勇气继续像前跑。等我跑回家时,已经瘫倒在床上动弹不得了。第二天醒来,尽管两条腿仍然非常疼痛。但是,我心里却是美滋滋的:我又节省了7角钱。后来,我才知道,那天老板根本就没有来追我。对他来说,别说7角钱,就是7元钱,70元也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他哪里知道,哪怕是1分钱,1角钱,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平时能省1分就是1分,能省1角是1角啊。一段时间之后,我又来到那个红薯摊。老板一眼就认出了我,鄙夷地说道:“你还真是无耻无赖,偷了红薯还好意思再来 。”我只是为了节省7角钱,我不是无耻无赖!我是被冤枉的!问苍天:真理何在?正义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