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1月中组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
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对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工勤技能工作特点,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优秀档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单位获得集体记功以上奖励的;绩效考核获得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般掌握在2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员)等级。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
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对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工勤技能工作特点,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优秀档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单位获得集体记功以上奖励的;绩效考核获得优秀档次的,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般掌握在2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员)等级。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
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