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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博远】 吧规 请各位看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第一部分:本吧执法原则
1--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http://static.tieba.baidu.com/tb/eula.html 第二部分第7条(禁止发布违法内容),第13条(禁止爆吧)的行为,一律立即对 违规行为实施者 予以封号和删除违规发言的处理。
2--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二部分第9条(禁止发广告) 的行为,一律立即删除 违规广告类发言,对反复违反者,将予以封号处理。
3--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四部分第18条(禁止在贴吧捣乱) 的行为,一律立即删除 违规发言,并对违规ID或IP实施封号处理。
4--对违反百度贴吧协议 第四部分第19条 的发言(灌水,刷贴,广告,有碍观瞻内容),一律立即删除。对反复发布此类内容者,将实施封号处理。
5--对违反本吧规在百度贴吧协议之外所进行的规定(详见本规则第二部分)的,应按照本规则第二部分具体规定进行处罚。
6--本规则如有规定与百度贴吧协议冲突,应以百度贴吧协议规定为准。
7--吧主和小吧主执法时,对上述1~4条违反百度贴吧协议的情况,必须一丝不苟严肃处理,对于5~6条所述情况,应采取人性化执法,尽可能多警告,少处罚,应尽可能以化解本吧网友矛盾为先。


1楼2010-08-28 06:03回复
    第二部分:补充违规处罚规定
    说明:本部分规定为本吧管理组在百度贴吧协议之外进行的补充规定,属于本吧内部管理办法,如有与百度贴吧协议冲突的内容,则应以百度贴吧协议为准。
    1--发帖标题格式规定:提倡网友发帖时在标题开头使用如下统一格式【娄底博远】
    2--本吧吧主或小吧主有权根据自己判断删除疑似辱骂贴,被删贴者有权在帖子被删除后向吧主申诉并申请回复帖子。
    3--网友有权请求吧主或小吧主帮助其删除 该网友所发的 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的某一贴子,但吧主可酌情提供帮助或者拒绝帮助。吧主小吧主可自行删除其所发的 有错别字或排版错误 的帖子并重发。
    4--吧主有权对于被顶起的古老的坟贴(半年以前发布的主题为坟贴)进行鉴别后,删除无讨论价值的坟贴主题。
    5--注册马甲或直接使用IP身份发言攻击本吧会员者,吧主有权直接封停攻击者的ID和IP发言权,对于会员与新马甲的争执引发的会员违规,吧主可根据保护会员的原则免除对会员的封号处罚。
    6--吧主一经确认注册马甲或使用IP身份捣乱者为本吧某一常用ID,将记录在案,将来有必要时,吧主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或 禁止其主ID在本吧的一切发言活动。取消会员资格或禁止主ID发言后,须待吧主长期观察,发现该网友确有改过后方能重新允许其加入会员或恢复其主ID发言权。
    


    2楼2010-08-28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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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精品贴设置标准
      网友在本吧发布的主题帖子,与本吧原有帖子内容都不雷同,且符合以下标准中任意一条即有资格成为精品贴(欢迎大家推荐):
      1--原创文章,正文字数(不算标题)不少于500(不含标点,图片内文字也可计算字数),网友对文章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2--贴图帖,图片不少于15幅,网友对帖子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3--转载文章,标题注明“转载”和原作者,正文字数(不算标题)不少于1000(不含标点,图片内文字也可计算字数),网友对文章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4--视频帖,视频不少于一个,网友对帖子好评较多(不少于20个不同网友对该文章予以好评回复)


      3楼2010-08-28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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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 置顶贴标准
        1--网友在本吧发布的主题,吧主有权自行判断其是否值得引起关注,对于值得网友关注的主题,无论是否精品,吧主有权对其予以暂时置顶推荐给网友,并可随时撤销置顶。
        2--对于吧主或小吧主发布的重要管理通知,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并随时撤销置顶。
        3--对于网友发起的贴吧活动的专用宣传贴,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并随时撤销置顶。
        4--对于违规发言或违规行为的证据贴,吧主有权对其予以置顶进行示众,并可随时撤销置顶。


        4楼2010-08-28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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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部分 会员的申请和撤销
          1--注册日期不少于[30天],在本吧发言量超过[50],在本吧精品数不少于[0]的本吧网友,都可以申请成为会员。
          2--吧主有权在网友提交申请后,继续观察一段时间后再决定是否批准其成为会员,吧主也可以在看到申请之后立即批准。
          3--对严重违规的会员,吧主有权随时取消其会员身份。
          4--会员的管理,还应按照本规则第二部分第5,6条的规定进行


          6楼2010-08-28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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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自己写的 大家看看吧
                违反上述规定 我们吧务团体会给予处罚


            7楼2010-08-28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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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起来 .
                         希望大家不要到里面发些无聊的贴.
                         


              8楼2010-08-28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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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会酌情删除一些零回复和低回复的坟帖
                希望大家配合 我会把我删的帖的名字全部列出来
                谢谢合作


                9楼2010-08-28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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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看到我眼睛都花了, 这多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


                  10楼2010-08-2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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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9楼
                    秀大姐 通宵阿 ?


                    11楼2010-08-2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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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多了,啥都没看,


                      12楼2010-08-2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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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十楼 阿金哥哥 我都申明了阿 不是我写的
                            随意看看 ~ 哈哈 哈哈 哈哈 ~
                        阿晨  我恨你阿
                        !!!!!


                        13楼2010-08-28 18:53
                        回复
                                       
                                    


                          14楼2010-08-29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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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多字了 一个多没看。
                            看我会遵守吧规丶 秀姐丶


                            15楼2010-08-3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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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乜想说 字太多了。
                              看着我头晕~


                              16楼2010-09-01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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