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听证会,就拟定的《淄博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供暖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听证。听证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大数据公司、政府部门28人组成。当天,22名参加人同意或基本同意拟调整方案:按面积计费价格,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调整为24.85元/平方米;按热量计费价格,居民用户基本热价调整为7.4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调整为0.175元/千瓦时。提价更要保证供暖质量成为听证会最大讨论焦点。

拟调整为24.85元/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淄博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了《淄博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供暖价格调整方案》,并于听证会召开前发放到了各位参加人手中。
按照拟调整方案,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
(1)按面积计费价格。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调整为24.85元/平方米。(2)按热量计费价格。居民用户基本热价调整为7.4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调整为0.175元/千瓦时。居民住宅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收取,非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计算公式为:用热总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供暖期仍为120天,即自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低收入群体补贴按有关政策执行。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的非经营性服务设施、托育、社会福利等非经营性公益机构,按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价格执行。

拟调整为24.85元/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淄博市发展改革委拟定了《淄博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供暖价格调整方案》,并于听证会召开前发放到了各位参加人手中。
按照拟调整方案,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
(1)按面积计费价格。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调整为24.85元/平方米。(2)按热量计费价格。居民用户基本热价调整为7.4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调整为0.175元/千瓦时。居民住宅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收取,非居民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供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加计量热价。计算公式为:用热总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价×计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供暖期仍为120天,即自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低收入群体补贴按有关政策执行。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的非经营性服务设施、托育、社会福利等非经营性公益机构,按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