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歌很重要,拥有演唱权同样重要,第三方公司合作,究竟有哪些模式?第一种就是制作方付唱筹,歌手没有任何权益,不得在任何场合演唱,第二种就是演唱者有非商业场合的演唱权,第三种就是商业场合上有版权折扣,还有许多细节需要双方协商达成。拥有版权以及热歌哪个更重要,毫无疑问只有歌火了才能产生经济价值,故而有曝光度和流量,有带歌能力的艺人更受欢迎,会更有议价空间,版权和演唱权是可以拿出来做交换的筹码,一线歌手带歌能力顶级,音色唱功出色,在谈判时会有一定优势。以《星辰大海》为例,版权属于好乐无荒,然而歌曲火了以后黄可以在各种场合表演这首曲目,包括电视节目,商演,短视频平台等。这次演唱会黄演唱了其在音综上翻唱过的歌曲,给其他游戏厂商以及电视剧演唱过的ost,以及多首热门单曲,黄能搞定这些说明其团队在歌曲版权上有良好的处理水平。周深只有一张专辑,所以演唱会曲目也是大量采用翻唱以及ost。单依纯虽然也唱过诸多ost,然而在各种商演场合却主要演唱单曲以及专辑里的歌,更抒情的ost很少演唱,专辑里的歌固然更有音乐性更有品格,然而少了抒情类歌曲无疑就放弃了一大部分普通听众,对于线下演唱是不利的,单以后开演唱会估计重要的是搞定歌曲的演唱权,而这需要各种谈判,或者花钱买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