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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强奸案后续:十万不够,要谅解书还得赔礼!女方贪到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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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8-30 22:57回复
    强奸罪的法律认定:
    1、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
    2、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3、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奸罪的法律认定应修改:
    1、违背他人意志,同时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
    2、本罪侵犯的是他人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他人。
    3、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解读第一条
    强奸一定是发生了性行为,但是发生性行为不一定是强奸,也可能是一夜情,嫖娼卖淫,你情我愿,情人关系,生理需求、夫妻性生活关系等等。
    1.把妇女改成他人,因为目前的社会,女性强奸男性的也会存在,只不过比例非常小。
    2.违背意志这个没有操作性。当事人说违背了就违背了,说没有违背就没有违背,这个主观性很强,给人留下诬告陷害他人的漏洞很多!所以一定要违背意志加上同时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像性行为前和性行为中都很配合很同意,事后因某些条件没达到反悔的情况也会存在。存在可能性就是法律的不严谨!因为性行为这个活动不可能有第3人在场全程观看,全靠口供。
    再比如说一女的需要20万元救命钱,一个男的给他20万,但是前提条件要发生性行为,发生了性行为后,这个20万给了,女方是不是就可以以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为由,认定男方强奸呢!如果没给20万救命钱,女方报警会不会认定为强奸呢?在现实中可能不会认定为强奸。
    目前的强奸罪定义让男性很被动!特别是在现实中,发生了性行为,女方只要报案被认定为强奸罪的概率极大!所以社会进步很快,人性很复杂。在保护女性的同时,也应该最大可能的尊重客观事实。
    再举例,一个老光棍去嫖娼,花了400元干40分钟,妓女说时间到了,再干要加200元,老光棍表示同意又干了20分钟,但事后不加钱,妓女报警称被强奸,以现行法律定义会被认定为强奸!但以人类的朴素价值观只会认为是经济纠纷耍赖。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8-3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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