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3年。
2、证件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6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证件有效期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工作居住证自动失效。
3、续签条件:申请人最近一次持证期间(3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单位与聘用单位一致。

2、证件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6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证件有效期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工作居住证自动失效。
3、续签条件:申请人最近一次持证期间(3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单位与聘用单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