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车友黄先生向我们求助,他与厦门的途柚(厦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拟成为该公司在漳州区域的代理商,并支付了10万元的车辆订金。然而,由于考虑到途柚汽车的品牌知名度较低,黄先生决定退出代理行列,并要求退款。然而,途柚汽车却扣除了各种费用后仍未退还剩余款项,导致黄先生无法追讨款项。
黄先生感到诧异,他与途柚汽车在4月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如果在6月9日新车上市前决定不合作,公司将在10到15个工作日内退还订金。然而,他接到的电话却要求扣除9500元的费用,并承诺将于8月20日和30日分两次退款。虽然黄先生为了避免麻烦接受了这个条件,并在8月20日收到了部分款项,但剩余的7万元一直未能打款。
黄先生对途柚汽车的拖延感到失望,他多次催促却未见对方兑现承诺。在进一步沟通中,途柚汽车的法人代表刘同辉解释称公司资金紧张,因此无法退款。刘同辉称之前的扣款是为了给业务员提成,并将延迟退款归咎于疫情和公司的资金问题。
对于这起纠纷,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认为,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处理退款事项。既然双方约定在车辆投产前可以退还订金,途柚汽车无理由不及时退款。刘同辉提出扣除业务员提成等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黄先生与途柚汽车之间的争议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因此,卓律师建议黄先生尽快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尽快追回款项。
黄先生感到诧异,他与途柚汽车在4月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如果在6月9日新车上市前决定不合作,公司将在10到15个工作日内退还订金。然而,他接到的电话却要求扣除9500元的费用,并承诺将于8月20日和30日分两次退款。虽然黄先生为了避免麻烦接受了这个条件,并在8月20日收到了部分款项,但剩余的7万元一直未能打款。
黄先生对途柚汽车的拖延感到失望,他多次催促却未见对方兑现承诺。在进一步沟通中,途柚汽车的法人代表刘同辉解释称公司资金紧张,因此无法退款。刘同辉称之前的扣款是为了给业务员提成,并将延迟退款归咎于疫情和公司的资金问题。
对于这起纠纷,上海建纬(福州)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认为,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处理退款事项。既然双方约定在车辆投产前可以退还订金,途柚汽车无理由不及时退款。刘同辉提出扣除业务员提成等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黄先生与途柚汽车之间的争议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因此,卓律师建议黄先生尽快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尽快追回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