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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说吴承恩之父吴菊翁的入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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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吴承恩父亲吴锐是招女婿的观点是最近几年提出的,详见 陈大康---“西游记非吴承恩作别解”
关于这个观点学界有认同的和不认同的,但是很多营销号不加考虑就结论式的进行搬运,着实有点搞笑。
其实蔡铁鹰在“不可误读的《天启淮安府志》和《先府宾墓志铭》——兼谈《西游记》作者之争的学理与方法论”里做过一些反驳,但我觉得说的太含糊了,可能他考虑到读者应该都有些水平所以多加解释,反倒没有把问题暴露出来
所以在这里还是把搜罗来的文献整理一下,以备将来使用


IP属地:浙江1楼2023-06-10 21:09回复
    陈大康 在“西游记非吴承恩作别解”中以吴承恩给父亲吴锐写的墓志铭----《先府宾墓志铭》中写到的“弱冠婚于徐氏。徐氏世卖彩缕文縠,先君遂袭徐氏业”断定吴锐是个赘婿,进而又获得了徐家的产业,还说吴承恩童年因此倍受歧视,而因百回本西游记中有多处挖苦赘婿的桥段,进而断定吴承恩不可能是百回本作者。
    我在这里不想对世本文本内赘婿段落多加以解读,仅从已知资料和古代用词环境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IP属地:浙江2楼2023-06-10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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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锐到底是不是入赘徐家呢,其实还是是要从两边获得的实际利益来看
      《先府宾墓志铭》:“。。。。。。遭家穷孤,失谱牒,故三世以上,莫能详也。曾祖讳鼎,祖讳铭,余姚训导;皇考讳贞,仁和教谕。两世相继为学官,皆不显。方仁和君教谕仁和时,先君四岁矣。仁和君梁夫人则挈之如仁和。数月,仁和君丧,则又挈之归山阳。。。。”
      这里其实说明了吴锐上面三代的情况,吴承恩也只知道那么多,也记载了他们家是如何一步步变穷困,当然主要原因其实是吴承恩的爷爷吴贞去了仁和没几个月就死了,同时基本也可以肯定,吴家就是三代单传。
      陈文烛的《花草新编序》中也有:吴家已“家无炊火乏矣”,基本确定了吴承恩死后吴家是绝后状态。
      查《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二十:凡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止有一子者、不许出赘。如招养老女婿者、仍立同宗应继者一人、承奉祭祀。家產均分。如未立继身死。从族长依例议立。
      这里大明令写明了“止有一子者、不许出赘。”光靠这个其实就足以结案了,吴锐连缴个税被税吏欺负了都不会吭声,会就因为比较贫困就去对抗大明律法嘛?
      但为了排除一些所谓的特殊情况,我们还是继续分析


      IP属地:浙江3楼2023-06-10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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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吴承恩的家庭关系,根据《先府宾墓志铭》,吴承恩父亲吴锐,号菊翁,第一任夫人姓徐,生了女儿承嘉,后来娶侧室张氏,生了儿子吴承恩
        平涯公墓志铭 中 丘度称“射阳吴公,母舅也”而他的外祖母即是“吴太夫人”,所以吴承恩同父异母的姐姐承嘉应是吴承嘉。
        可以看到,吴承恩父亲吴锐,自己没有改姓,和大老婆生的女儿没有改姓,和妾室生的儿子也没有改姓


        IP属地:浙江4楼2023-06-10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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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说吴锐继承了徐家的产业也是没有根据的,吴承恩写“徐氏世卖彩缕文縠,先君遂袭徐氏业,坐肆中”,这个“袭”是承袭,还是模仿抄袭,还是说吴锐进入该行业,得从后文判断,“人尝以诈,不知解,反而大以为诚;侮之,不应,亦不怒。其贾也,辄不屑屑然,且不贰价。又日日读古人书。于是一市中哄然以为痴也。里中人有赋役,当出钱,公第先贯钱待胥。胥至,曰发钱当倍,则倍;当 倍,则再倍。曰发当倍人之庸,则倍人之庸。人或劝之讼理,曰:“吾室中孰非官者,然又胥怒,吾岂敢怒胥,又犯官哉。”于是众人益痴之。”
          可见吴锐在这个行业里是没有靠山的,甚至被欺负都不会有人帮忙,还被大家当做傻子,也没人为他说句公道话,而且这段时间是比较长的。
          假如吴锐是继承了徐氏祖业,徐家会不管教吴锐做买卖嘛,吴锐被欺负时徐家会不出面嘛,或者说看着吴锐被当傻子作贱自己家的招牌嘛,显然是说不通的
          肯定有人会想,是不是徐家没人了家里没男丁了才让吴锐瞎搞,可是吴锐没改姓啊,这样更说不通了


          IP属地:浙江5楼2023-06-1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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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招赘,可以说是一种买卖关系,都是有目的的,谁都不是慈善家
            如果徐家是为了传宗接代,显然一开始就失败了,毕竟吴家后代没有一个人没改姓,吴菊翁自己也没改姓。
            如果徐家是为了延续产业,显然也失败了,吴锐婚后虽然做起了小买卖,但还是儒生习惯日日读书,没有得到约束不说反而因为为人正直被同行说是白痴,他死后吴承恩也没去经商,反而败家到晚年只能卖文章为生。
            所以如陈大康先生说的吴锐入赘如果成立,那就造成了一件奇闻
            女方招赘还送去产业,非但没有延续香火,最后小本买卖的产业也丢了,招赘的唯一结果也只是给吴菊翁改善生活给吴承恩上学制造条件,实乃活菩萨。
            当然,也存在一种可能,徐家看中吴锐的人品和学识所以硬拉着他入赘,不用他改姓还白送家产,可惜徐家只是个做小本买卖的商人家庭,这种大户人家才有的招婿当子做法显然是不太适用的。


            IP属地:浙江6楼2023-06-1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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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个“婚于徐氏”到底是何用意呢
              其实若是如陈大康先生所说,婚于是委婉的入赘的说法,那婚于就该和入赘划等号了,又何来隐晦之用途。
              “婚于”还出现在一个古代笑话里,明冯梦龙《古今谭概 微词部》:“元祐中,大官有婚于中表者,已涉溱洧之嫌。及夜深,女家索诗。傧者张仲素朗吟曰:“舜耕余草木,禹凿旧山川。”坐有李程者应声笑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简单翻译就是,元祐年间,大户人家的表兄妹成婚,早就有yinluan嫌疑,晚上女方索要赞诗,婚庆司仪张仲素直接朗诵了一句“舜帝开垦剩下的荒草,大禹凿挖旧时的山川”(唐代的一首诗),在座的李程听了笑着说“舜禹的故事,我知道了”
              这里的“婚于”是否能做入赘之意呢,显然是没有必要。中表,即是父母同族的表堂亲戚,这里的大官(大户人家)指的是男方,女家则是相对而言的。大户人家近亲间结婚,仅凭一个“婚于”显然是不能判断有无招赘含义的。


              IP属地:浙江7楼2023-06-10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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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研究过三国曹操是否为夏侯后裔的朋友应该知道,陈矫本来姓刘,是因为过继给了他妈那边的亲戚所以改姓了陈
                姚范在争论曹操时提到他“陈矫,刘氏子,而婚于刘颂,则未得以吴人作传而遂以为妄也。”
                而周寿昌说“陈矫本刘氏子,出养于姑,改姓陈氏,后娶刘颂女。颂与矫固近亲也,魏武拥全之,特下令禁人诽议。殆以同姓为婚。禁人议即以便已私也。”
                《三国志 陈矫传》裴注引《魏氏春秋》中有“矫本刘氏子,出嗣舅氏而婚于本族。”
                又有《魏志》“陈矫本刘氏子,出嗣舅氏而婚刘族,徐宣每非之。太祖惜其才,乃下令丧乱前事一切勿问。”
                《晋书·刘颂传》“颂嫁女陈峤,峤本刘氏子,与颂近亲,出养于姑,而姓陈。。。。。”
                这里陈矫是入赘回了刘姓本族了,还是只是娶了刘颂女儿当老婆呢?起码从史料来看,就只是娶了。那这里这个“婚于”显然也只有与某某成婚之表意。


                IP属地:浙江8楼2023-06-10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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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土木堡事变的朋友应该知道有个叫郭登的狠人
                  《明史 郭登传》 “登无子以兄子嵩为子登谪甘肃留家京师嵩窘其衣食登妾缝纫自给几殆弗顾登还欲黜之以其婿于会昌侯尝活己隐忍不发及卒嵩遂袭爵”
                  郭登自己没儿子,就把他哥的儿子郭嵩过继来当自己的继承人,郭嵩这个大孝子在郭登被贬的时候都不照顾郭登的妻妾,搞得郭登恢复爵位之后就想把他废了,但是郭嵩这个时候已经是会昌侯孙继宗的女婿,孙继宗救过郭登的命,所以郭登最后想想还是算了,郭嵩还是承袭了爵位,虽然只有一代。
                  而明朝王世貞的《弇山堂别集》写“以其婚于會昌侯而侯嘗活已于難”
                  这里郭嵩入赘了嘛?明显没有,毕竟郭嵩老婆的墓志铭叫定襄伯郭嵩夫人孙氏墓志铭


                  IP属地:浙江9楼2023-06-1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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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这个“婚于”到底是什么意思,其实看了这几个例子以后我们不难发现,“婚于”跟入赘没有对等关系,但有多用于一种男方相对弱势的场景,郭嵩最多也就袭个伯,而孙继宗是侯,差了一个级别;陈矫从小就被踢出宗族当时也没成名,而刘颂是正儿八经的刘胥之后;而《古今谭概》里是近亲结婚,同样也是男方更容易被嚼舌根,所有把“婚于”武断成入赘并不高明。


                    IP属地:浙江10楼2023-06-1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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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来看最后一个案例
                      “江南第一圣 手”的名医马培之,请俞曲园写过一副对联:
                      常州孟河马培之文植以医名。光绪六年,慈禧皇太后有疾,诏征天下精医术者,马君亦与焉。比归,命南书房翰林书“务存精要”四字赐之,遇亦荣矣。然君实姓蒋氏,在汉世有封亭侯者,其始祖也。明季有自凤阳迁金陵者,婚于马氏。马,故世医也,至是无后,以蒋氏承其业,遂袭其姓。然医则马氏,婚宦则皆蒋氏也。支祠落成,求余为记,又乞是联。
                      渊源溯汉代侯封,纵盛名马服交推,蒋径清风传自远;
                      祠宇法文公家礼,况宸翰龙章宠锡,孟河乔木仰弥高。


                      IP属地:浙江11楼2023-06-10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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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婚于”看似有入赘之嫌,但需要注意的是,二者并不相等,我们判断马培之的祖宗是否是入赘是依靠后面这句“以蒋氏承其业,遂袭其姓”,而不是仅凭一个“婚于”,这里不管用什么词,只要看到后面这句“承其业,遂袭其姓”就都知道他是入赘了,更何况“然医则马氏,婚宦则皆蒋氏也”,说明这也不是正儿八经的入赘,而更像是一种从业契约,所以关于某人是否入赘,应该从多方面全面判断,而不是从某个不太确定的词出发。


                        IP属地:浙江12楼2023-06-10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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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吴锐入赘了嘛,我想是没有的,毕竟吴家穷孤,对比世代做小买卖的徐氏来说也是绝对的弱势,同时一个两代从儒的家庭碍于生存和做小买卖的家庭结亲,显然是不光彩的,吴承恩用“婚于”更多是想表达当时他爸吴锐的困难与弱小。
                          而“袭徐氏业”则是他爸进入了徐氏世代从事的小商品行业,毕竟这样作为亲家的徐氏也定会有所帮助,能快速上手,但显然这些帮助并不太大,还是多年后吴锐通过人品和才学证明了自己。


                          IP属地:浙江13楼2023-06-10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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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


                            IP属地:河南14楼2023-06-10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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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给兄台补充一个,《墓志铭》云:“当祭酒请铭承恩,承恩私自念,彼我既羁,贯友通家。我亡子凤毛,祭酒又尝许【昏以】女。
                              其先太父母,我又尝铭之矣,揆诸谊,得无辞乎。”
                              这也是吴承恩写的墓志,内容对象是最好的朋友也是儿女亲家沈坤,也写了“昏以”
                              这显然也不是什么“入赘”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01-2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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