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10月25日,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合法席位。1971年7月21日,国际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在联合国安理会第2586号决议框架下,新中国实现了拥有全面权利和义务的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此前,席位一直由中华民国代表中国,新中国被当做不合法的政权而被联合国抛弃多年。新中国的成员资格重新获得后,在联合国的旗帜下,中国人民的外交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新中国的加入使联合国的统一性和地位更加巩固,中国也进入了全球多边政治进程,进入国际形势的新维度,并在该机构的大厦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