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外嫁女,在厦门打工,当年结婚因为觉得有可能不会一辈子,所以没把户口迁到男方那边,现在户口还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没有房产(没买房),也没有离婚(但是不想过了)如果回村,把户口从父母户口本上分离出来单独算一个户头,请问我可以申请宅基地吗?男方父母在乡镇是有房的,户口是农村户口,离婚有点困难,男方没过错,男方家庭也没过错,公婆还帮忙照顾小孩。但是我就是不想过了,没意思,主要是我们观念不一样,我觉得小孩应该和父母一起,应该父母来教育,男方觉得给父母带,给父母养是完全可以的,很爱说一句我管不住。其实心大一点,公婆带小孩带到她们出嫁我还轻松呢,是吧,可是我不想,一点都不想。我想,能不能不离婚,孩子跟我生活,我回娘家村建个房子,我们娘三过。